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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面(4篇)

篇一: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面

  

  2021年第

  期

  NO.

  c

  2021云南警官学院学报Jonruai

  of

  Yuunan

  Police

  Collepe总第144期Suml44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思考陈晖(云南政法干部学校,云南?昆明654006)内容摘要:2018年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

  大决策部署。2020年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取得显著的成效,基本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

  家长治久安。在历史的新起点,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需要建立源头治理机制、建立综合

  治理机制、建立法治保障机制、建立社会预防机制。关键词: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法治思想中图分类号:D7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05(2021)

  01-7-06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共中

  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①(简称

  《建议》)明确提出:要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

  国,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

  一、以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之后,我国主要依托“严打”对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刑事案件进行了三次大规

  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确保人民幸福安

  康、社会稳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通过化解

  模的打击。分别是19/5年“严打”、1996年

  “严打”和2221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经历

  次

  专项,社会

  安一,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打造源头防控体

  系、建立排查梳理机制,将纠纷矛盾化解于基

  层,依托应急处置等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提供了路径指引和

  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

  的期性造成

  专项

  的经

  的限性:

  专项保障支扌。2210年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央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击主要采用周期性、传统运动方式集中进行。这

  样的打击模式能够在短时间集中司法资源对犯罪

  给予沉重打击,见效快,效率高。同时也产生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直指社会环境的平安

  塑造,回应人民对安居乐业的第一追求,而且

  可回避的弊端:那就是周期之外对黑社会性质组

  织犯罪打击力度不够,导致出现犯罪打击真空,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造了稳定的社会法治基础。2222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在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各项

  丰硕成果的同时,很多老百姓不免担忧:这样

  的专项斗争是否会昙花一现,出现以往专项斗

  争推进期间成效斐然,之后死灰复燃甚至恶化

  使得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周期打击之外趁势发展、壮大。也就是说,我国以往专项斗争之后对黑社

  会性质组织打击的“宽松期”,客观上给黑社会

  性质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时间和空间的土壤。于是

  乎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打击就出现一种奇怪

  过的不良循环。而这样的担忧,恰恰就是以往

  专项斗争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但又必然的局面:专项斗争时或许还处在萌芽阶

  段、没有发展成为打击对象的黑恶势力,或者潜

  在的社会性

  收稿日期:202-12-33作者简介:陈

  晖,女,云南政法干部学校副教授,研究方向:刑法成,①新华网

  http:

  ///ww.

  xinhuanea—7—

  陈晖: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思考时停止发展,待专项打击周期过后迅速发展壮

  罪上,实现短期内暴风骤雨式的打击成效,促进

  社会治安一度好转。但这种集中打击模式重打

  击,忽视了全面深入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生成原

  大,成为成熟高级的犯罪团伙。以熊进文黑社会

  性质组织为例:①1993年以熊进文为首的27名

  犯罪成员在某矿区最早以收取矿区保护费为由实

  施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1996“严打”时由于

  规模小,危害性不大,并没有作为黑社会性质组

  织犯罪给予打击。但在严打之后的宽松期迅速发

  因,进而轻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预防和治

  理,从而难以形成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长效机

  制,并最终影响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预防和

  理。

  种

  、防的理念造成

  而展,从抢夺矿山资源到开设赌场、抢劫、聚众斗殴、故意杀人,人员发展至上百人。熊进文组织

  打击,没有从更深层面来考虑国家治理、社会治

  理的。成员先后被打击处理57余次,但组织却发展越

  来越大,危害性日趋严重,最后在2003年打黑

  除恶专项斗争中被扫除。可见周期性打击客观上

  使司法机关丧失了

  “打早打小”的机会,无法

  实

  社会性

  犯罪

  在,低社会危害性的目的。甚至这样的周期性打击模式,使发展壮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反侦查能力、抗打击能力越来越

  强,司法机关每次都要投入巨大的司法资源,而

  司法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司法资源的内卷,影响

  了犯罪打击和整体防范效果。(二)

  传统打黑除恶的单一性造成效果的有

  限性以往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都是在社会治安恶

  化的背景下开展的。以往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主

  力是司法机关。随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组

  织性和隐蔽性更强,甚至披上公司、企业等合法

  外衣,使得司法机关在发现线索、搜集证据方

  面,如果缺乏其他社会力量的支持就面临巨大挑

  战,在犯罪打击上也会受到影响。同时以司法机

  社会性

  犯罪的主

  力

  定专项斗争主要集中在治安领域,属于单个犯罪层

  面的打击。由于缺乏其他社会力量的参与和配

  合,导致无法同时打击由此而衍生的黑色经济犯

  罪和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无法从根本

  上铲除滋生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土壤和保护

  伞,进而使黑社会性质犯罪有了存在和发展的空

  间基础。(三)

  传统打黑除恶的理念性造成社会治理

  的局限性的专项斗争

  在

  犯①何秉松.黑社会犯罪解毒[N].中国检察出版社,2073?—

  90—二、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总结专项斗争

  成的经

  、犯罪的、犯罪预防制度建设,是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为

  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夯实基础的治本之策。(一)

  社会性

  犯罪

  定

  扫

  除恶长效机制的必要性犯罪发展

  来,犯罪都经

  个

  人一团伙一集团一组织的发展过程,实践中看,

  黑恶势力犯罪一般也有这样的演变过程,遵循从

  力

  伙、力

  发展到

  社会性犯罪的。样的犯罪发展

  定

  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机制的本质要求。只有建立扫

  黑除恶的长效常态化机制,才能在犯罪的任何阶

  段都可以给予严厉打击,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从

  到,成熟、性

  大的社会组织犯罪,防止犯罪坐强坐大。(二)

  “打早打/J、”的刑事政策决定了扫黑

  除恶长效机制的必要性“早

  ”

  是

  国

  社会性

  犯罪的基本

  事。在

  社会性

  早期、厉

  合理性。

  犯罪

  的程度越高,社会危害性越大。一般来说,在黑社

  会性

  成早期,由于

  、犯罪能力,性也,抗司法

  的力

  也。

  实

  社会性

  犯罪的早打力、,必须通过建立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才能

  在“小”阶段发现犯罪,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

  罪

  在

  。(三)

  创新成果的运用决定了扫黑除恶长效

  陈晖: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思考机制

  的制度性时注意总结分析黑社会性

  专项斗争实践中采取的一些创犯罪的成因,从次扫

  源头

  消除犯罪土壤,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完备体系。性举措,如“一案

  ”,理,推动形成犯罪预防

  力,力

  的“关系网”和的监管

  。“打财断血”

  “打伞破网”

  “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

  三、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构建2022年7月22日起,32个特派督导组分赴

  “包案督办”

  制

  举

  成了扫

  下来,通过扫

  的整体合成

  在长效国

  市开展特派督导,围绕“建什么、扫

  长效长治力,取

  非

  的。怎么建”进行调研,机制夯实基础。①定下来、机制

  制

  、成果化,为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发挥保障作用。2022年9月9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

  国扫

  主任陈一新在内蒙古

  理的需要决定了扫黑除恶长工作

  区调研扫的新思路(四)预防

  到:“研究推动“清彻底”的新议,,我国扫

  开展扫

  效机制

  的目的性举

  于

  一种犯罪,打击只是,根本目

  的还是在于预防

  理。通过扫

  长效机制

  机制。”②长效长治机制建设的,加大

  社会性

  犯罪力度,同应当由如下主

  架构成:依法惩处铲除土壤提升治理人民满意从理念上看,应改变以往仅把扫黑除恶作为

  行

  法犯罪行为的早期发现机制:农村重点安专项

  理到长

  源头

  理、系

  理、理的,动法

  理、合

  理破坏影响基层选举、村

  力。城市

  基层

  的农额、非法放“四个机制”。(一)

  治理机制

  生。通过

  动态监管

  源头治理长效机制非法债务以及由此衍生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

  人身性等犯罪。对于城乡结合“抢占地盘”为特征的、以暴力或软暴力手

  段排挤

  的工程、非法开

  “"

  力犯罪的产专项斗争

  在

  安,、规范管理、行,从源头上防止

  的市场主体

  “渔霸”。农贸市场重点打击重点打击阻碍市场

  公平竞争、欺行霸市、扰乱经营秩序的各种

  监管

  排查,构①

  陈慧娟.全国扫

  动今年第一轮特派督导[N].光明日报,202-0-281②

  、颜爱勇."六清”行动

  底扫

  [N].法治日报,202-0-15.—81—

  陈晖: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思考“市霸”。金融行业、保险行业重点打击非法金

  (三)建立法治保障机制1.完善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立法法治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融活动,特别关注非法民间贷款,以及针对校园

  学生群体的非法贷款等。通过针对不同区域不同

  行业的防范重点,实现精准治理,源头防范。市

  的重要保障。建立法治保障机制,首先需要有完

  善的立法。目前我国对于黑恶势力犯罪的打击主

  场行业部门要建立联合整治机制,充分发挥好基

  层综合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

  信息交换和线索沟通机制促进行业管理与刑事司

  要是基于《刑法典》第294条确定的三个基本

  罪名及相关司法解释。我国《刑法》规定了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法和行政执法有机结合。(二)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探索和建立长效机制,离不开党的领导。坚

  持党的领导就是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

  优势,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入境发展黑社会

  罪”

  个罪名。

  于目

  社会性犯罪的发展趋势和呈现出来的特点,已经不能满

  足我国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进行严厉打击的作用。具体分工中,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应

  。定期会商、传递线索、同步上案。公安机关、检

  察院、法院应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把握好

  侦查、批捕、起诉,法律适用、证据、程序等环

  节。法院应坚持以审判为中心,把控好重大、敏

  、y

  案。民

  “委”在司法实践中,要实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严厉打击,首先要求有严密的法网,即刑事立法

  涉及

  社会性

  的社会性行为在《刑法》中予以规定。1997年《刑

  法》

  定

  “社会性

  ”

  犯罪的,为当时我国存在的只是“黑社会组织”的初级、低级阶段,达不到“黑社会组织”的标准,所

  候选人名单报公安机关,形成负面清单,保证将

  涉黑涉恶人员从基层干部队伍清除。推动“在

  系统治理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

  以将这类犯罪统称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时至

  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

  今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发展之迅速,超过

  法

  的初,的社会治理体系。”①在扫黑除恶过程中,应打好“打财断血”

  和“打伞破网”组合拳。在“打财断血”上形

  犯罪行

  不

  达到“黑社会组织”的标准,甚至已经开始向高阶和

  成熟化发展,所以在《刑法》中仍将其界定为

  “社会性

  ”

  犯罪

  经不适

  成以“扫黑办”为总指挥,下设专项财产办公

  室承接,具体涉黑案件专项工作组为主体,相关

  犯罪的社会性。,国

  《

  法》

  涉及

  社会性、成员单位协作的组织架构,形成共同负责、无

  缝衔接的部门联动查询机制,查清摸透黑恶犯罪

  的罪名

  、参

  罪

  包

  、社会性

  罪

  境发展性的犯罪财产问题。同时,应依法处理好涉案财物的认定

  和处置问题,真正切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

  黑社会组织罪。然而随着犯罪形势的发展,涉及

  社会性

  、社会

  来源。黑恶势力往往与’保护伞’共生共存,严

  型在增加。如作为特殊主体单位和个人实施的资

  助黑社会性质组织、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协助

  重危害一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各级纪检监察

  机关和政法机关应按照“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

  社会性

  、社会性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却未予以规定。由于罪名设

  置不够完善,造成部分具备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游

  离于刑事法之外。另外,在实践中应避免相关司

  法解释及文件产生矛盾。例如最高人民法院、最

  人民

  察院、公安

  于

  发

  《

  人民法

  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的要求,

  建立纪法衔接机制,把打击“保护伞”

  “关系

  网”

  涉

  涉

  案

  结合起来,作

  整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将“打伞破网”与扫黑除

  一体,成

  “破网”

  的合力。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

  ①王兆忠、孙晨.从推进到掘进:黑恶势力犯罪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向度[J].警学研究,2020,

  (02).—02—

  陈晖: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思考罪案件座谈会纪要》的通知(2009年)与全国

  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

  从国际惯例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属于严

  重的刑事犯罪,理因受到刑事法的严厉打击。在

  国外,终身监禁是常有的刑罚手段。“如美国的会纪要(2015年)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的共犯认定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导致打击犯罪缺乏连续性与精准性。《反犯罪组织侵蚀合法组织法》规定,在特别情

  况下可以对黑社会组织犯罪适用终身监禁。”①

  2220年12月22日,众望所归的《反有组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组

  织犯罪虽然规定了无期徒刑,但实践中往往存在

  织犯罪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

  议审议。草案规定了有组织犯罪概念。首次将有

  服刑人员通过减刑、假释等刑罚制度提前出狱并

  再次犯罪的情况,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应以

  组织犯罪限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

  织犯罪,同时对相关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黑社

  会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具体犯罪做了明确规

  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对那些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适用减刑和假

  释,大

  社会性

  定,降低了打击犯罪的门槛。此外,将“恶势

  力”

  概念

  法

  概念,犯罪的力力。只是将其规定在刑事文件中的做法,增加规定了

  信息网络有组织犯罪的认定标准及软暴力手段认

  6?加大法治宣传发挥新媒体作用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加强法治宣传

  定等内容。这样的法律修改,织密了打击惩治黑

  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网,为精准执法提供了法教育,形成扬善除恶的社会良好风气。要大力弘

  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人

  生观和价值观。特别要加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

  。7?引入先进技术手段和量刑理念技术侦查措施,是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

  罪行为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经过严格审批,采

  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让青少年从思想上认

  识到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所谓“义气”文化的违

  法性、危害性,切实杜绝“帮派文化”对青少

  年的影响,少年在不良文

  的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

  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

  黑社会性质组织。同时,要加强互联网的监管,

  避免成长期的青少年由于辨别能力有限,受到互

  联网上不良文化的影响,进而影响行为模式。要

  通过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多媒体手段对青少

  社会的犯罪案,根

  犯罪的,经过

  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同时

  第153条第二款规定: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

  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从法律条

  年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夯实法治社会基础。(四)建立社会预防长效机制任何犯罪都经历打击-治理-预防的路径。

  对于社会来说,建立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也就

  是建立社会预防机制。“改革开放之后,社会变

  文上可以看出,对一些特殊侦查手段,如控制下

  交付只适用于毒品犯罪。这样大大限制了技术侦

  迁中国家刚性力量逐渐收敛后撤,农村和城市社

  会

  查在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适用,是对打击黑社

  会性

  犯罪的一大。在

  扫主,是社会

  理不到,实

  是社会治理能力没有跟上。”②要以党的建设为抓

  手,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通过抓好基层政权

  恶长效机制上,可以考虑将技术侦查手段(秘

  密侦查和控制下交付)适用于黑社会性质组织

  犯罪。并且在侦查人员的配置上,应该比照经济

  犯罪和毒品犯罪侦查,建立专门的扫黑除恶机

  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下群众自

  治机制,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达到加强

  基础社会治理的目的,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的建立

  理能力的。构,改变以往从各级侦查部门抽调人员的现状。①

  刘鹏.黑恶势力犯罪研究[M]

  ?法制出版社,2712?②

  王兆忠、孙晨.从推进到掘进:黑恶势力犯罪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向度[N].警学研究,2727,

  (02).—

  93—

  陈晖:构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思考1.

  增强社会控制机制活基本保障,降低社会成员因生活贫困而从事涉

  “一直以来,通过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科学管

  黑涉恶犯罪的可能。从经济、法治、社会和文化

  各方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消除黑恶势力犯罪的土壤,预防犯罪。控,在预防、减少以及准确打击违法犯罪、维护

  社会稳定等方面均起到积极的作用。街道、社区

  等基层组织要掌握重点危险人员的数量、家庭、就业、思想等基本情况,并根据不同需求,做好

  重点危险人员的就业帮扶、生活帮助等基础工

  3.提升平安中国建设水平从更广领域、更高层次谋划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重塑安宁、平安、和谐的社会环

  境,让幸福的阳光照耀社会每个角落,温暖每个

  作,防止其因为经济困难而加入黑社会性质组

  织。同时掌握重点危险人员的思想、社交等方

  人心,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获得感、更强幸福

  面,及早发现违法犯罪苗头,及时化解和干预。2.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国家、政府、社会多层面多渠道完善社

  会保障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社会成员

  基本生活,增强社会成员安全感,从而消除社会

  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健全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失

  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生

  —84—感、更大安全感。在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不

  仅要秉持法律之剑对黑恶势力犯罪挥刀斩棘、精

  准打击,更要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层面谋划,

  将其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通过建立扫黑除恶

  长效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

  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夯实法治

  基石。(编辑徐南)

篇二: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面

  

  有关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负责制度

  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其他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自身所分管的行业具体负责,同时要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全面排查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

  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在道路水路运输和物流快递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

  4.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及物流快递行业的黑恶势力;

  5.在客运站、码头、货运站、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暴力冲卡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有组织偷逃高速公路通

  行费的黑恶势力;

  7.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8.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黑恶势力;

  9.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三、宣传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1.持续宣传。各单位要按照宣传工作要求,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不定期进行更新更换,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

  2.广泛宣传。各单位每月要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四、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管理制度

  1.线索收集。各单位应当全面收集分管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

  报、媒体报道、曝光;犯罪嫌疑人自首;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等。

  2.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各单位要指定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线索转办单位和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线索报送。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合账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签名备查制度。

  4.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

  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报告制度

  1.各单位要在每月的8日、18日、28日,向市局报送线索移交报告和工作信息。

  2.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暂未排查出线索的,实行零报告。

  六、逐级谈话制度

  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扫黑除恶工作层层谈话活动。市局负责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负责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七、保密工作制度

  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机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报送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报送。

  2.档案资料保密。扫黑除恶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八、奖惩制度

  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对工作开展积极,线索排查全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物质、精神奖励。对工作敷衍应付,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对专项斗争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要实行约谈、问责、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

  送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篇三: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面

  

  在xxx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和宣传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某某某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和宣传推进会上的讲话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同意召开的十分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驻马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和宣传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对我县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和宣传等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加压,以推动全县专项斗争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并在全县再次营造扫黑除恶宣传的浓厚氛围,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实现平安汝南长治久安。

  一、深化制度项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关于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我县下发了《某某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但很多成员单位不知道怎么干、干什么,认为方案有些抽象,不好操作。下面,就落实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的方法、步骤,我讲以下几点具体意见:

  (一)认真学习《方案》。《某某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下发各单位,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按照《方案》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组建工作专班。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牵头和配合的制度机制建设工作需要,指定1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抽调本单位若干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文字水平好、熟悉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全力攻坚,切实负起责任。

  (三)谋划制度项目。各成员单位专班成立后,要收集我县发出的“三书一函”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防治体系研究报告》附件一、二、三,以及全国裁判文书网上的黑恶案例,并对黑恶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剖析,梳理出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恶腐败及背后的“保护伞”问题、管理问题等暴露的行业乱象,并对存在的社会乱象,查找原因,逐项进行深入论证,确定或提出应当完善、创建的制度机制名称(项目)。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与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对接,参照市里确定本系统需要治理的内容进行整治。

  (四)抓好关键环节。各成员单位确定创建或完善的制度(项目)后,要针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借鉴外单位先进经验包括本系统本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安排部署专项整治的落实,创新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对当前已有相关制度规定但不够完善或比较原则的,要研究制度相关补充规定或者具体办法;

  对需要将原有的制度规定进行全面修订的要制定出新制度新办法;

  制定原创性制度机制,要努力做到创新与规范并重,实体与程序兼备。

  (五)定期上报进展。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尽快研究确定本单位计划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的长效常治制度机制项目,需要其他单位配合和派人加入专班的,要及时进行沟通协商,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

  需要其他单位牵头、本单位参与配合的,要积极商请牵头单位认可和同意,并报送有关情况,必要时可提请县扫黑办协调。

  按照《某某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于5月25日前,将本单位独立或牵头制定的制度机制名称、配合单位、计划完成时限、责任领导,以及认为应由本单位配合的项目名称和建议牵头单位名单,连同本单位工作专班组建等情况报送县扫黑办行业治理组,但截至今天,大多数单位未报送。这次推进会后,各单位于7月25日前,必须将上述内容上报县扫黑办,以后各成员单位每月在月底前报告一次、每季度后一个月25日前专题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县扫黑办统筹建立项目建设总台账,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县扫黑办十二月底前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工作评估和优秀项目评选活动,把平时考评(领导重视、组建专班、谋划推进、项目进展等)与年终考评(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等)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评。

  二、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在掀宣传新高潮关于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把握好宣传的六个重点1、重点宣传“六清”行动、深挖整治、长效常治等今年收官之年的目标任务、重大举措等,让群众知晓、参与、支持、监督。

  2、重点集中宣传三年来扫黑除恶的目标任务、取得成果、基本经验,以及专项斗争带来的新变化等,浓墨重彩、逐步深入,2022年元旦前后形成高潮。

  4、重点宣传扫黑除恶的阶段性成果、工作亮点等。

  5、重点通过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要求和责任单位,定期公布各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着力宣传一批“由乱到治”、“有黑变红”的专项整治、长效常治的先进典型。

  6、重点宣传扫黑除恶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感人故事和良好风貌,包括政法干警、公安辅警、纪检监察干部等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见义勇为群众等。

  (二)抓好宣传的十大重点内容1、开展“扫黑除恶网上集中宣传月”活动。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县融媒体中心要在各自所属网站、新媒体、手机报等媒体上开设“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专版、专栏、专题等,将宣传内容搬到网上,做到“可上尽上、应上尽上”,形成网上“铺天盖地、随处可见”的浓厚氛围,并积极协调其它网站、新媒体共同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集中宣传月活动时间为6月25日一7月25日。7月

  28日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县扫黑办宣传组。

  2、做好“扫黑除恶全省行”集中采访活动准备工作。按照省、市扫黑办工作安排,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单位扫黑除恶的举措、成效、亮点、经验等。每个单位选择一个采访点,形成书面材料,7月28日前报县扫黑办宣传组。

  3、做好“致敬扫黑英雄”全媒体传播活动准备工作。“致敬扫黑英雄”全媒体传播活动是省扫黑办安排的重要工作,公、检、法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认真选报扫黑除恶英雄人物,各选报1人,并附英雄人物2000字的事迹材料,按程序送有关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县扫黑办宣传组。

  4、推进文艺宣传。把扫黑除恶宣传与“红色文艺轻骑兵”“文化进万家”“快乐星期天”等惠民活动结合起来。同时开展扫黑除恶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对优秀作品在电视上、网络上展播。

  5、做好扫黑除恶“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的制作宣传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组织专门团队精心制作、认真落实,及时报送。

  6、召开发布会。县扫黑办要认真筹备,适时发布我县三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等相关信息。

  8、部门联动。全县通讯、气象等部门按职责向县内移动客户端发送扫黑除恶公益宣传短信,把扫黑除恶宣传内容融入到每天发布的天气预报等信息中。

  9、开展“扫黑除恶舆情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活动”。各单位都要学习、贯彻、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完善舆情监测、预警、研判、处置、防范措施,认真排查化解扫黑除恶舆情风险隐患。对发生扫黑除恶重大舆情

  的地方、单位,要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査找漏洞,整改问题、补齐短板,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0、开展征集活动。各成员单位至少形成1篇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建设为主题的调研;

  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12个重点行业要结合案例和行业特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形成调研。调研报告报送时间截止到9月28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制度机制体系建设和宣传工作是今年下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点,各成员单位务必做到: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迅速把和行动统一到此次会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政治责任。二是要抓好部署推动。各单位要把“建章立制”、“长效常治”和丰富宣传形式等作为收官之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精心组织,认真谋划,找准工作的突破口和切入点,迅速安排推动。三是强化督导验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时限要求,列好时间表,分阶段指导、督促工作的落实。县扫黑办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暗访、抽查、实地调研等方式,适时对各单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逐项检查核查验收,促进工作实效提升。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坚持一手抓宣传攻势,一手抓长效常治。按照全国扫黑办和省、市提出的近期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努力在9月底拿出“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张“业绩清单”。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严格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好上级精神,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成绩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为建设平安汝南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谢谢大家!

篇四: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面

  

  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现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负责制度

  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其他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自身所分管的行业具体负责,同时要建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重点领域强力推进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全面排查本行业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

  1.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及垄断工程材料供应的黑恶势力;

  2.在交通工程项目征地、租地、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3.在道路水路运输和物流快递行业中采取打、砸运输工具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破坏运输秩序的黑恶势力;

  4.采取暴力、胁迫、恐吓等手段非法垄断、控制道路水路运输及物流快递行业的黑恶势力;

  5.在客运站、码头、货运站、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6.暴力冲卡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或有组织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黑恶势力;

  7.胁迫、煽动出租汽车、客运班车、货车司机罢驶或围堵政府机关的黑恶势力;

  8.胁迫司机驾驶严重超员超速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从事非法营运和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严重危及道路运输安全的黑恶势力;

  9.交通运输领域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三、宣传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宣传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1.持续宣传。各单位要按照宣传工作要求,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不定期进行更新更换,确保长久的宣传效果。

  2.广泛宣传。各单位每月要组织人员深入行业内部进行扫黑除恶工作宣传,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

  四、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管理制度

  1.线索收集。各单位应当全面收集分管行业内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的渠道包括: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网络举

  报、媒体报道、曝光;犯罪嫌疑人自首;上级机关批转交办;领导批办等。

  2.线索转办。对收集的线索,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对收集所有线索当日统一登记,各单位要指定案件线索管理专员,负责与线索转办单位和本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

  3.线索报送。线索管理实行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合账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签名备查制度。

  4.责任追究。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案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财物等;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报告制度

  1.各单位要在每月的8日、18日、28日,向市局报送线索移交报告和工作信息。

  2.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暂未排查出线索的,实行零报告。

  六、逐级谈话制度

  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扫黑除恶工作层层谈话活动。市局负责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和局直单位负责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

  七、保密工作制度

  1.文件流转保密。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机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新印和复印机密文件。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报送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报送。

  2.档案资料保密。扫黑除恶的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

  3.会议工作保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和专项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八、奖惩制度

  各单位要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对工作开展积极,线索排查全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物质、精神奖励。对工作敷衍应付,排查不彻底不全面,对专项斗争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要实行约谈、问责、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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