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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15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15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国有企业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15篇,供大家参考。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15篇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国有企业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自觉性,根据《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办法(试行)》、《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操作规程(试行)》、《总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标准(试行)》和本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标准,并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和考评,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三条考评方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由纪委办公室和组织部负责实施,每半年开展一次。第四条考评内容及标准(一)考评内容1、贯彻落实总公司党委和公司董事会党组、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计划、措施以及组织实施的情况。2、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的情况.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总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和本公司《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定的情况。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按要求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对风险岗位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

  6、支持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7、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其他情况。(二)考评标准按照《国有企业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标准(试行)》执行。第五条考评程序(一)准备阶段1、由纪委办公室、组织部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组成考评小组.2、考评前,考评小组召开会议,进行专题学习研究,制定考评方案,明确考评内容、重点及方法。3、通知被考评单位,要求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实施阶段1、听取汇报.召开由被考评单位党总支、支部委员和中层领导干部参加的会议,听取被考评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汇报。2、查阅资料。考评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查阅党总支、支部委员会、部务会记录等涉及考评的资料。3、民主测评。采取谈话、座谈会、填写测评表等形式,听取被考评

  单位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意见和建议。

  (三)总结评价阶段1、考评小组依据《国有企业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标准(试行)》逐项进行评分,研究提出考评意见.2、向被考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反馈考评结果,提出整改提高意见。第六条考评等次的评定和考评结果的运用(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采用百分制,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95分(含)以上为优秀,85—94分为较好,85分以下为一般。(二)凡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考评不得分。(三)在考评中,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需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理.对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因未认真落实责任制规定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国有企业有限公司问责制暂行办法》进行问责.第七条本办法由国有企业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办法(试行)》、《国有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廉政考核制度》同时废止.

  附表:国有企业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标准(试行)

  国有企业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评标准(试行)

  考评项目

  分值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责任主体考评得分

  贯彻落实总公

  司和公司董事

  会党组、党委、6

  纪委有关党风

  廉政建设工作

  部署情况

  传达贯彻总公司和公司有关未按时传达贯彻会议、文件精神的不得分,传达

  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审贯彻会议、文件精神但未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

  计工作会议、专题会议或相关要求、定措施(以书面措施为准)的扣3分,传

  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达无记录扣2分。

  定计划、措施以及组织实施。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18的情况

  党政负责人未与管理人、财、物岗位人员和廉政

  1。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建设风险岗位人员签订责任书进行责任分解的5

  各单位党政

  任书的逐级签订和分解工作.不得分。风险岗位人员发生变动未在两周之内补负责人

  签责任书的1人次扣2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每季度未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5

  政建设工作。

  工作的不得分,研究无记录的扣2分.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年度未对责任制工作任务分解的扣3分;每年自

  各单位党政

  查不得少于2次,每次检查面必须达到100%,不

  8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领导班子及

  进行监督检查的该项不得分;未针对检查问题制

  成员

  定防范措施,扣3分。

  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问题受到通报批

  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总公

  评以上处理的不得分;发生问题及时纠正和主动

  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

  各单位中层

  12

  汇报扣6分;接受诫勉谈话的每人次扣6分;未

  定实施细则》和本公司《领导

  领导干部

  执行公司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礼品登记等相关制

  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等各项制

  度的1人次扣3分。

  度规定。

  党风廉政教育2461。按时参加公司纪委组织的未向纪委办请假、无故不参加,每人次扣2分,各单位党政

  情况,开展廉

  学习教育或培训。

  经纪委办同意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事后未主动领导班子及

  政文化建设的

  补课的,每人次扣1分。

  成员

  情况

  2.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组织未按要求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不得分,组织学习各单位党政6

  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教育无记录的扣2分。

  负责人

  3。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组每半年未自行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的不6

  织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得分,开展学习教育无记录的扣2分。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4。按公司纪委要求组织开展

  6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活动的每一项扣2分。

  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建立监督机

  制,开展党风20

  廉政建设监督

  检查的情况

  1。预防职务犯罪风险部门每季度对风险岗位人员进行一预防职务犯罪风险部门未按季进行自查的扣46次监督检查;其他部门每半年分,按季检查无记录的扣2分;其他单位未按半对管理人、财、物的岗位进行年进行检查的扣4分,检查无记录的扣2分。一次检查.(以书面检查记录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为准)

  未采取相应方式在党风廉政建设、班子作风建

  2.发挥总支、支部纪检委员作

  5

  设、民主管理等工作中发挥有效作用的酌情扣1

  用。

  至5分。(以相关资料或记录为准)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43。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

  各单位党政未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该项不得分。

  负责人、各分未及时落实民主生活会合理建议的一项扣1分。

  会主席

  各单位党政

  4。认真处理本总支、支部应未按公司纪委要求办理来信来访的每件次扣2

  负责人,总

  5受理的来信来访、申诉和控分。本单位受理的信访未在两周内向公司纪委汇

  支、支部

  告。

  报情况的扣1分。

  纪检委员

  支持纪检监察

  1.支持并配合开展纪监审工5

  作。

  消极对待或不配合纪监审工作的不得分。

  和审计部门履15

  2.认真落实纪律检查、效能监

  行职责情况

  未按公司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

  10察和内部审计提出的意见和

  问题的每1项扣3分。

  建议。

  贯彻执行党风

  上述考评内容之外、党风廉政

  廉政建设责任

  未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或履行不到位的酌情

  5建设责任范围之内的其他情

  制的其他情

  扣1至5分。

  况。

  况。

  合计

  100

  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

  成员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

  成员

  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

  成员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按照上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经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特制订本考核细则一考核范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二考核内容按照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所列内容进行考核三考核方法及时间安排采取自我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一自我考核年月开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照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认真进行自我考核评分并于年元月日前将自我考核评分表连同党政正职述职报告送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二组织考核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县绩效

  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按照上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经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特制订本考核细则。一、考核范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二、考核内容:按照《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所列内容进行考核。三、考核方法及时间安排:采取自我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一)自我考核:2008年12月开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照《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认真进行自我考核评分,并于2009年元月8日前将自我考核评分表连同党政正职“述职报告”送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二)组织考核: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若干个考核小组,采取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个别谈话、查看有关文件资料、民主测评等形式,对照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四、考核结果的运用1、考核结果纳入县目标绩效考核总成绩,并归入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12、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单位通报批评,并由县委、县纪

  委领导对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3、对考核中发现的严重问题,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组织核查,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附:1、《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2、《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我考核评分表》3、《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表》2附件1: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1、因人事变动未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扣1分。2、全年召开研究、部署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或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和部署)不得少央、省、市、于2次,少一次扣2分,无会议记录或相关文件的少县有关党风查看相一次扣1分。廉政建设的关文件、3、未制定本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的1部署、要求和资料、会扣1分;未进行责任分解的扣1分。标本兼治综议记录4、全年对下级贯彻落实责任制情况至少开展一次检合治理情况查,未检查的扣2分。(20分)5、未进行年终考核的扣2分;未上报落实责任制工作年度总结的扣2分。6、应实行责任追究而未追究的每起扣5分。1、主要领导未及时听取执纪执法部门重要问题、重大案件汇报的扣1分,听取汇报但无会议记录或批示

  的扣1分。2、对阻挠、干扰、妨碍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人和事未进行严肃处理以及群众对所属单位执纪执法支持执纪执机关反映强烈的扣3分。有案不办、压案不办的每起法部门履行扣3分。查看会议职责以及案3、案件或信访件处理超过3个月以上未结案的每起2记录及相件查处和信扣2分。关资料访工作情况4、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对损害群众(20分)利益行为纠正不力的每起扣4分。5、工程项目及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未进行招拍挂的每起扣2分。6、主要领导对案件查处有批示且为案件查处解决实际问题的(如办案经费、人事协调等)加2分。31、未成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机构及工作机构的扣1分。2、未制订工作实施方案的扣1分。3、未进行制度全面清理审查的扣2分。4、未进行制度完善、坚持、创新并汇编装订的每类扣2反腐倡廉制分。度建设推进5、加强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查看相关年活动及惩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未3资料,召治和预防腐进行及时严肃查处的扣4分。开座谈会败体系建设6、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学习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5分)《工作规划》及知识答题活动,未按要求完成活动任务的扣2分。

  7、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未开展扣4分。8、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调度使用未经集体讨论而作出决定的每项扣2分。1、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和群众对领导干部廉领导干部遵洁自律反映强烈的扣3分;领导班子成员受党纪政纪查看相关纪守法和廉4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3资料,召洁自律情况分。开座谈会(10分)2、领导班子不团结,群众反映较大的扣2分。1、干群对所属单位用人情况反映较大的扣2分。严格按规定查看相关2、推荐提拔使用干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5选拔任用干资料,召扣3分。部情况(5分)开座谈会1、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未认真落实关进一步加强查看资于“三公开”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的扣2分。农村党风廉料、公示62、未落实农村各项政策规定,每起扣2分。政建设情况栏、召开3、有群众不满意的基层站所的扣2分。(10分)座谈会1、满意率达80%以上不扣分。召开测评2、满意率70%—79%扣2分。测评满意率会,党政73、满意率60%—69%扣3分。情况(10分)一把手述4、满意率50%—59%扣4分。廉5、满意率不足50%扣6分。4注:每项扣至标准分为止。附件2: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我考核评分表单位:

  考核内容扣分加分得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

  署,要求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情况。(20分)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以及案件查处和信访工作情况(20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及惩防体系建设(25分)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10分)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5分)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0分)总得分5考核组签名:附件3: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表单位:考核内容扣分加分得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情况。(20分)

  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以及案件查处和信访工作情况(20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及惩防体系建设(25分)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10分)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5分)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0分)总得分考核组签名:6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一、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在我局贯彻落实,制定本制度。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进行考核,要就坚持实事求是、公正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上级考核和自我评议考核相结合。三、考核范围是本局股室(站、所、中心)负责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四、考核的方法采取听汇报、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考核结果作为今后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审核参考。单位考核评定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干部个人考核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五、在接到考核通知后,应先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向考核小组汇报。六、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定考核档次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个人,被考核对象对考核评定档次有异议的,可向局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反映的意见,应给予复核或答复。七、考核的主要内容:

  (-)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二)贯彻执行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三)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情况。(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实行党务公开的情况。(五)查处违法违法纪案件的情况。(六)严格按《—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干部,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七)党风廉政建设的其他情况。

  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登记表

  1、坚持学习,注重自身素质提高。加强学习道路运输和行政综合执法的各

  项法律法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提高自身素质。是筑牢防腐促廉大堤的根本保证,按照上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同时带动机关干部学习,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防范的意识。

  2、恪尽职守,努力干好自身工作。“其身正,不令而行。”本人在过去的

  工作中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在运输管理总站中贯彻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道路货、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认真维护道路货、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综合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一是进一步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等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二是继续坚持案件—审理制度,坚持杜绝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报、办关系案、办人情案的现象。对本职工作是尽心尽职,对突击性工作自己尽全力完成。在分管的仙塘、义合、黄田及康禾四个乡镇的道路村道建设中,高度严格把关各项道路建设的规划实施和安全生产。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实施,确

  保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履行,公

  路建设市场秩序,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以及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在

  过去一年分管的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

  3、严于律己,保持形象。本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

  建设的各项制度,不做越位的事,不做与上级要求违背的事,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登记表

  1、坚持学习,注重自身素质提高。加强学习道路运输和行政综合执法的各

  项法律法规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提高自身素质。是筑牢防腐促廉大堤的根本保证,按照上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同时带动机关干部学习,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增强防范的意识。

  2、恪尽职守,努力干好自身工作。“其身正,不令而行。”本人在过去的

  工作中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在运输管理总站中贯彻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道路货、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认真维护道路货、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综合执法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一是进一步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等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二是继续坚持案件—审理制度,坚持杜绝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报、办关系案、办人情案的现象。对本职工作是尽心尽职,对突击性工作自己尽全力完成。在分管的仙塘、义合、黄田及康禾四个乡镇的道路村道建设中,高度严格把关各项道路建设的规划实施和安全生产。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实施,确保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履行,公路建设市场秩序,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以及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在过去一年分管的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

  3、严于律己,保持形象。本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

  建设的各项制度,不做越位的事,不做与上级要求违背的事,清清白白做事,堂

  堂正正做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督促领导和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

  政建设各项责任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进行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

  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股室与个人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内容与岗位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的内容:(-)贯彻落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

  重要思想,学—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情况。(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制订党风廉政制度,并—实施的情

  况。(四)学习、落实《廉政准则》、《廉政守则》、《两个条例》以及《中国—

  ft

  (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六)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1

  理和监督的落实情况。(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斗争责任制的情况。(八)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十)其他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第四条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检查,平时检查的重要事项和年度考核的情况均应归入廉政档案。考核档次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

  第五条考核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负责考核工作的、协调。

  第六条考核的方法主要是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考察,写出考核报告,并提出初步考核意见,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七条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意见,对优秀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经考核,责任目标不完成的,一律不得评优、评先;干部个人经考核为不达标的,应追究本人纪律责任。

  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1总则1.1为保证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切实贯彻和落实,根据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称“规定”)和学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

  核由上级党—负责。

  1.3按照“一级抓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指导和—协调,学校办公室、

  部、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组成考核组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等具体工作。

  1.4学校各系(部)、处(室)—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的责任主体,是本办法的责任考核对象和责任追究对象。

  1.5按照《规定》和本《细则》,对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规定,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的行为,应当实施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处理和纪律处分。—处理和纪律处分可单独运用,也可以合并运用。实行责任追究,除根据责任考核的结果进行处理和处分外,还必须对通过其他方式发现和掌握的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处分。

  2责任制责任考核

  2.1责任考核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

  实施情况。

  (2)按学校的部署与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

  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各项任务分工落实、执行情况。

  (3)党员、干部学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风廉政法规,进行党

  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的情况以及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党纪政纪情况。

  (4)执行《

  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

  正之风情况。

  (5)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或学校—报告,在—指导下积极—或配

  合纪检监察部门工作,需要作出处理或纪律处分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条规作出处理,并积极做好犯错误党员、干部思想转化教育工作的情况。

  (6)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主题会,会前认真准备,会上对照检查提

  高认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情况以及整改、制

  度建设情况。

  (7)结合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制订和完善相关规章制

  度。

  (1)在主管或分管工作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等

  职责的情况。

  (2)执行《廉政准则》和党纪政纪的情况。

  (3)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情况。

  (4)重视人民来信和案件查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认真抓好或协

  助纪检部门办案工作情况。

  (5)—和解决群众热点问题情况以及进行调研,采取措施或制度建设情

  况。

  (6)其他需要实施责任考核的事项。

  2.2考核等级和评定标准

  (1)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部门的党风廉政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制得

  到落实,能主动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对照考核内容评价好;民主测评合格以上(含合格)票达有效票的—%以上。

  (2)较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分工清

  楚,能认真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较好,对照考核内容评价较好;民主测评合格以上(含合格)票达有效票的%以上。

  (3)不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和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中出现严重

  问题或造成重大损失,对照考核内容评价较差;民主测评合格以上(含合格)票在有效票的—%以下。

  (1)优秀。对照考核内容。(a)能积极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b)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成绩突出;(c)分管部门和单位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对发生的违法乱纪问题能主

  动查处,积极纠正;

  (d)率先垂范,清正廉洁;(e)民主测评合格以上(含合格)票达有效票—%以上。(2)合格。(a)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b)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成绩较好;(c)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对一般性违

  纪问题能及时处理或纠正;

  (d)能做到廉洁自律;(e)民主测评合格以上(含合格)票达有效票的—%±o(3)不合格。对照考核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a)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目

  标任务没有完成的;

  (b)分管部门或单位发生了违法违纪案件,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的;(c)

  本人有以权谋私行为或不廉洁问题,造成一定影响的;

  (d)违—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e)民主测评合格以上(含合格)票在有效票—%以下的。2.3考核时间、方式、方法和结果处理

  上半年度考核在—月底或一月上旬,以自查和结合单位工作小结的形式

  进行;年终考核与党总支(支部)、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和年终总结一起进行。

  (1)责任制考核对象提供述职报告和相关资料。

  (2)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3)考核组做出综合评定,报学校党委。3责任制责任追究3.1责任追究的形式和内容(1)在一定范围内口头批评;(2)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取消各种评优资格;(5)给予—处理;(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由于管理混乱,监督不力,使本单位、本部门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责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责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本单位、本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的,给予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诫勉、调离本岗位等—处理。

  (4)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获取不正当利

  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该领导干部做出书面检查或视情况,给予一处理,甚至

  纪律处分;该领导干部知道情况不加劝阻和制止者,给予—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5)对上级和学校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不传达、不检查、不落实

  而贻误工作的,给予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对上级交办的工作拒不办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诫勉等—处理;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6)对上级和学校党委下发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不传达、不执行,或搞上

  有政策下有对策,带来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给予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

  或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给予诫勉、调整领导职务等—处理;构成违纪的,分别责任情况给予领导干部党纪政纪处分。

  (7)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不分析研究、不认真解决,造

  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通报批评、书面检查或诫勉、调离本岗位等—处理。

  (8)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其不廉洁行为该

  提醒的不提醒,该教育的不教育,该上报的不上报,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诫勉、调整领导职务等—处理。

  (9)对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不支持、不配合,对查处工作造成影响的,对负

  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给予诫勉等—处理;对限制、阻挠或不准进行查处的,分别视情节及后果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2责任划分,实施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准确认定责任。按照责任分工,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承担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作出不当或错误决定的,应由—承担领导责任。其中主要领

  导要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其他人员承担次要责任。领导干部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

  行职责并造成损失的,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干部在职责范围内,对主管或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

  职责造成损失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3.3责任追究的程序

  对其中应给予—处理的,须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部审核后执行;对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须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程序执行。对其中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程序执行。特殊情况下,学校党委、行政可以直接决定对学校中层和科级以上干部的责任追究。

  4附则

  4.1本细则由学校—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5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量化考核及评分表项目内容及分值总负责人分管领导牵头部门及负责人协办部门及负责人评分办法考核评分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客项规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量化考核及评分表

  项目

  一、党组、局领导班子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分)

  内容及分值

  1、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5分)2、有工作总结,有专项治理汇报。(5分)3、分析研究解决本单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专题会议每半年不少于一次。(5分)

  4、按规定设置兼职纪检监察。(5分)

  总负责人

  杜廷桂

  分管领导

  牵头部门及负责人

  分局党政班子成员

  纪检监察室靳如席

  人教股衣恒义

  协办部门及负责人

  评分办法

  各股、室、所、中心、

  协会负责人

  1、未采取有效措施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的扣2分,未制定工作目标任务的扣1分;2、无工作总结、专项治理汇报的各扣1分;3、未召开专题会议的,每缺一次扣1分。

  考核评分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18分)

  1、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运用“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6分)2、专题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理论和法规年度内不少于2次,明确有发言人和发言材料。(6分)

  3、做好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系统内的先进典型。(6分)

  杜廷桂

  分局党政班子成员

  纪检监察室靳如席人教股衣恒义

  各股、室、所、中心、

  协会负责人

  1、未开展教育活动的,每缺少一次扣1分;2、各单位专题学习每缺少一次的扣1分,未明确发言人、无发言材料的各扣0.5分;3、被媒体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经查实的,一次扣2分。

  三、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0分)

  1、责任分解、责任主体明确。(5分)

  2、局、所之间,上下级之间签订责任书。(5分)3、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机制,四季度组织一次自查杜廷桂形成自查和检查材料,自查报分局党组、纪检组。(5分)

  4、严格实行责任追究。(5分)

  分局党政纪检监察室班子成员靳如席

  各股、室、所、中心、

  协会负责人

  1、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扣2分;2、未签订责任书的扣3分,每缺一个层级的扣1分;3、未组织自查和检查扣3分,无专题汇报材料的扣2分;4、本级系统发现严重问题,应及时实施责任追究,而未追究的每发生一起扣1.5分。

  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量化考核及评分表

  项目

  四、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客项规定。(12分)

  内容及分值

  总负责人

  1、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落

  实,领导干部无违反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不准”

  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发生。(2分)

  2、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无个人说了算,无严重

  决策失误发生。(2分)

  3、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认真组

  织并参加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学习笔记、心得体会。

  (2分)4、按规定设置兼职纪检监察。(3分)

  杜廷桂

  5、领导干部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规定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分)

  6、发挥职能作用,牵头和配合有关单位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进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工作和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规定(1分)

  分管领导

  牵头部门及负责人

  分局党政班子成员

  纪检监察室靳如席办公室高勇财务股邓昭萍

  协办部门及负责人

  评分办法

  负责人各股、室、所、中心、

  协会负责人

  1、领导班子成员中每发生一次违纪,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扣0.5—2分;2、违反集中制原则,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扣1.5分;3、未召开组织生活会、未按时上报有关材料的扣2分;4、领导干部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或未按权限开展审计的,每起扣0.5分;5、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的,每查实一次扣0.5分;6、不积极配合,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1分。

  考核评分

  1、及时反馈群众举报,来信来访案件。(2分)

  2、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及严重失职渎职行为及时向上五、严肃纪律,级汇报或按管理权限组织查处。(2分)依纪依法查处3、按时、按规定上报分局所要求的材料及报表,无错漏

  违法乱纪行现象。(2分)为。(10分)4、及时反馈基层干部违反“六项禁令”、以权谋私、侵

  害群众利益的案件。(2分)5、严肃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截留、坐收坐支、贪污、挪用公款行为。(2分)

  杜廷桂

  分局党政纪检监察室班子成员靳如席

  各股、室、所、中心、

  协会负责人

  1、要结果的信访件反馈每延一件扣0.5分;2、未按时、按规定上报有关材料的,每次扣0.5分;3、不认真协助查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4、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经查实构成违纪违法行为不按规定处理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

  2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量化考核及评分表

  内容及分值

  1、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特别是定费、收费结果得到公示,实行阳光收费。(3分)

  总负责人

  2、单位无公路“三乱”(2分)

  3、严格依法办证、办照、办案,坚决制止和查处搭车收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以及吃拿卡要等行为。(3分)

  4、按要求完成“五清理、七查纠”工作,为基层、为群

  众、为企业服务的自觉性增强。(3分)

  杜廷桂

  六、加强干部5、继续落实“六项禁令”,违禁行为及时查处。(2分)

  队伍建设,认

  真治理不正之6、积极协助加快严权交易市场建设,强化对国有产权交风,促进依法易的监督。(2分)行政。(20分)7、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认真组织清理拖欠公款和公款外

  借行为,强化对各级局和事业单位、协会组织资金收支

  情况监控。(3分)

  8、积极协助做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增强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完善药品招标采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人员诊疗行为。(2分)

  分管领导

  牵头部门及负责人

  纪检监察室靳如席注册股张芳琪

  分局党政班子成员

  综合执法股李华

  人教股衣恒义

  财务股邓昭萍办公室高勇

  协办部门及负责人

  评分办法

  各股、室、所、中心、

  协会负责人

  1、政务公开工作有缺项的,每缺一项扣0.5分;2、系统出现公路“三乱”现象的,查实一起扣1分;3、系统违反年检规定被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属实或检查发现的,一次扣1分;4、不执行国家行政审批项目有关规定,有乱收费行为的,查实一起扣1分;5、违反“六项禁令”,查实一起扣2分;6、未按要求完成“五清理、七查纠”工作的,查实一起扣1分;7、不协助加快产权产易市场建设的查实一起扣1分;8、不协助做好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增强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完善药品招标采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人员诊疗行为的,查实

  一起扣1分。

  考核评分

  3

  

篇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中共XX省XXXX集团委员会文件

  甘XX党〔2016〕97号

  中共XX省XXXX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集团各单位党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集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体系,全面落实集团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充分发挥集团党委在企业改革建设发展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1-

  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立足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和纠风等各项工作,通过检查考核不断增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为集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逐级负责、分级考核,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自评、民主测评与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在集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由集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纪检监察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审计部、群宣部、资产财务部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检查考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集团纪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集团纪检监察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部、审计部、群宣部、资产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纪检监察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2-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党委、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各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一)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和集团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订工作计划、分解任务并组织实施的情况;(二)领导和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法规制度,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的情况;(三)贯彻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完善和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情况;(四)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决策程序、会议制度等制度,推进本单位权力规范公开运行以及党务、政务和司务公开的情况;(五)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干部改进作风、廉洁履职的情况;(六)加强党风行风学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七)主动接受监督,支持集团及本级纪委、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解决相关问题的情况;(八)其他需要考核的情况。

  -3-

  第六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的内容(一)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二)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情况;(三)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情况;(四)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五)参加反腐倡廉教育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情况;(六)对责任对象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的情况;(七)定期向集团分管领导、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自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八)加强作风建设,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十)按规定认真处理责任范围内的来信来访问题的情况;(十一)其他需要考核的情况。第七条具体考核内容以当年考核方案及民主测评表中的内容、加减分项等为准。

  第三章考核形式及实施步骤第八条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年度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

  (一)日常检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年底进行一次,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述纪述廉述作风、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

  (三)专项考核。根据上级要求或集团具体情况,对部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第九条考核步骤(一)被考核领导班子对照《中共XX省XXXX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当年集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的要求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被考核领导干部撰写个人“三述”报告,并于当年12月底前将自评情况、个人“三述”报告及年度总结报集团考核办公室。(二)考核办公室结合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汇报会,听取被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汇报,并组织职工对被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三)个别访谈,听取干部职工建议意见。(四)考核办公室结合查阅材料、民主测评和日常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汇总有关材料和数据,形成考核意见。

  -5-

  (五)考核办公室向考核领导小组汇报考核工作情况。(六)向被考核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七)被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需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于考核反馈后15天内送交考核办公室。

  第四章考核评定第十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分由主管领导打分(30%)、民主测评(40%)和年终考核(30%)构成,综合汇总后按百分制计算最终得分。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评分由本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评分(50%)和民主测评(50%)构成。领导班子或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分=(“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一般”票数×60+“差”票数×40)÷总有效票数第十一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优秀(95分以上)、良好(85—94分)、合格(65—84)、不合格(65分以下)。第十二条考核办公室对各单位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考核领导班子或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一)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纪或违法案件受到处理的;(二)对集团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

  

篇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一、反腐倡廉落实情况(80分)1、研究部署工作(4项13分)

  评分标准:组织召开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本系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部署、党委负责人提出工作求的5分;党委年内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纪检监察工作的4分;有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的2分;按时提交纪检监察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上级规定的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总结)的2分。

  2、执行党风考核(2项8分)评分标准:同本公司渠道分管领导,及所辖公司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的4分;党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每年完成对所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检查并进行的量化考核和通报的4分。3、制度学习落实(4项12分)评分标准: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组织不少于十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任务的3分;制定和落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计划,每年组织党员、员工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不少于二次,观看警示片的主题教育活动至

  少一次的4分;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公司销售人员相关培训计划内容,在年度内公司销售人员的各项培训中开展对风险防范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教育至少一次的3分;对外部监督机关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在所属单位和岗位进行的检查和督导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2分。

  4、落实监督制度(8项13分)评分标准:贯彻执行“两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2分;选拔任用干部履行组织考察程序的2分;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2分;民主生活会反馈员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并组织落实的2分;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开展任前谈话面达到100%的2分;组织领导干部填报廉政档案的1分;按规定对集中采购实施监督1分;开展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情况监督检查的1分。5、开展监督检查(8项18分)评分标准:根据上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部监督检查方案2分;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完成检查工作内容及任务的3分;发现问题向被查单位下达监督检查建议书的2分;加强督促落实整改的3分;按时上报监督检查总结报告的1分;配合上级监督检查(巡视、廉政检查及效能监察),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及时、准确、完整的2分;对上级公司反馈的监督检查整改意见,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供书面材料,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的4分;“回头看”时员工满意率

  达80%以上的1分。6、案件信访(8项13分)评分标准:按照《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召开

  案件形势分析会并研究制定案件防范措施的3分;开展对员工进行案件防范教育,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的3分;认真总结发案教训并制定整改措施的1分;发现案情及时按程序上报的2分;按《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对来信、来访进行登记、统计和处理、转办的1分;自收信访件应查而及时查或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报结果的1分;对实名举报按规定回复举报人的1分;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信访,集体上访事件的1分。

  7、队伍建设及日常工作情况(3项3分)评分标准:按要求设置岗位并配备专职人员的1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和培训的1分;及时、准确、到位落实“督察表”中日常工作任务的1分。二、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20分)评分标准:分、支公司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中没有发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法律追究的5分。遵守以下等廉洁自律行为的12分:未发生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友谋取利益;未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未参与赌博行为;未多取薪酬;未将有亲属、婚姻关系的人员安排在直属下级工作;按要求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群众满意度

  (即评价良好)高于80%(含80%)的3分。三、问责和责任追究1、省公司年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在系统

  内进行通报。2、公司当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当年党风廉政建

  设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发生销售人员侵占,诈骗案件;发生员工贪污、挪用、侵占案件;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和监管部门处罚;发生违规经营和违反财经纪律,坐支保费、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被监管部门和内部查处。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资格,该单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提拔使用,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对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降职使用;累计三次不合格的,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使用。

  4、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或实施问责;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按规定给予党纪和公司纪律处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篇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2011.03]西安地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讨论文件之二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讨论稿)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所承担的领导责任,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坚持分级考核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象是各区(县)局,市局各直属(派出)机构领导班子及其领导成员,市局机关各部门处级领导干部.第四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

  1

  查考核。除进行年度考核外,还要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

  况的日常检查监督,具体由纪委(纪检组)负责。日常检查监督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市局主要负责各区(县)局,市局各直属(派出)机构班子成员及市局机关各部门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各区局,市局各直属(派出)机构主要负责本单位科级干部的考核;各县局主要负责本单位科、所、厅领导干部的考核。

  第六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占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考核总分值的15%以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日常考评和年度综合考评组成,日常考评、年度综合考评各100分。年终得分构成中,日常考评占总分70%,年度考评占总分30%。

  第七条考核内容。(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1、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党组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每半年听取一次党风廉

  2

  政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及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

  2、每年召开一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分解任务,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分工一览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代表党组与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3、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和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明确的责任机制、有效的教育机制、严格的制度保障机制、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严肃的惩治机制和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

  4、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的情况,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5、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对所辖范围内违法违纪案件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敢抓敢管,依法领导、组织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并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3

  7、每年11月15日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书面报告单位及个人上年度11月16日至本年度11月15日期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考核内容1、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

  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带头落实领导干部“五个一”规定,结合上级部署和单位实

  际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工作、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讲廉政课、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有关党风廉政汇报、对新任职或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解决.

  3、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应当追究责任的按规定实施追究.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集体讨论决定。贯彻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以及末位发言等工作制度。

  5、按照规定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

  4

  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6、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制度。党组(党委)书记、局长每年至少在所在局机关或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讲一次廉政课。

  7、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发生.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考核内容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五个一”规定,结合分管工作每年至少作一次廉政部署、讲一次廉政课、听一次廉政汇报、开展一次廉政调研、进行一次廉政谈话。2、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求,抓好分管部门、分管单位、分管业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

  3、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5

  4、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采取防范措施。

  5、参加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帮助解决存在问题。

  6、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发生在所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违法违纪案件,纠正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

  7、遵纪守法,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

  (四)各职能部门领导考核内容1、各职能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本部门的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中。2、结合业务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部门责任分工,对本部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计划、部署,并组织实施。3、每年至少向本部门人员讲一次廉政教育课。4、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发生在本部门的违法违纪

  6

  案件,纠正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5、监督检查本部门干部职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和廉洁从政情况,及时解决和纠正存在问题。6、遵纪守法,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各项制度

  规定。7、每年11月15日前,各职能部门领导要向本级纪委(纪

  检组)书面报告个人上年度11月16日至本年度11月15日期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

  第八条考核程序(一)日常考核(占考评总分的70%):日常考核逐步

  推行内网公示制度。各单位每月10日前上报《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评表》(附件1),各单位班子成员每月3日前上报《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评表》(附件2)。市局监察室根据上报和日常掌握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质量要求、完成时限、工作进度、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对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各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

  7

  任日常考核情况在市局内网进行公示。(二)年度考核(占考评总分的30%):1.听取被考核单

  位领导班子的汇报及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2.组织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3.组织个别访谈、座谈和明察暗访;4.查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5.采取适当方式与被检查考核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交换意见;6.被检查考核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制定整改意见。

  (三)考核总结:检查考核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

  第九条考核标准(一)领导班子责任制考核标准.1、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完

  成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好,能主动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并进行责任追究,班子成员、机关中层和下一级班子成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年终考评总分在90分以上;参加当地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前三名或免评的;民主测评“优秀"票达到有效测评票90%以上的,“不合格”票不超过10%,评定为“优秀”。

  8

  2、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较好,能认真及时地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并进行责任追究。年终考评总分在80分以上;民主测评“合格”以上票达到有效测评票80%以上的,“不合格”票不超过15%,评定为“良好”。

  3、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较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一般,不能及时认真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和责任追究.参加当地政风行风评议处于中下水平的;年终考评总分在75分以上;民主测评“基本合格”以上票达到有效测评票75%以上,“不合格”票不超过20%,评定为“一般”。

  4、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完成较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不好,不能及时认真查处和纠正违法违纪问题,对已处理的违法违纪案件不予以责任追究,班子成员中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年终考评总分在60分及以下的;民主测评“基本合格"以上票占有效测评票60%以下,或“不合格”票超过20%,评定为“不合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1)党风廉政

  9

  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不落实、报告内容不完备、报告主题缺失的;(2)本级班子及基层局班子成员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3)参加当地政风行风评议未进入前三名的;(4)本系统出现严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行为的;(5)其他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二)领导干部责任制考核标准。1、领导干部个人责任制考核达到下列标准的评定为“优秀”:(1)能积极主动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2)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成绩突出;(3)分管部门及人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对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能主动查处,积极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4)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率先垂范,清正廉洁。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借用自己的名义谋取私利,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5)职责范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6)民主测评“优秀"票达到有效票90%以上,“不合格”票不超过5%。

  10

  2、领导干部责任制考核达到下列标准的评定为“良好”:(1)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2)基本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成绩比较好;(3)分管部门及人员没有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对一般性问题能及时处理纠正;(4)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率先垂范,清正廉洁。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借用自己的名义谋取私利,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5)职责范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6)民主测评“合格”以上票达到有效票80%以上,“不合格"票不超过10%.3、领导干部责任制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为“一般":(1)不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没有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3)分管部门或人员发生了违法违纪问题;(4)不能严格地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5)责任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

  11

  (6)民主测评“基本合格”以上票占有效测评票70%以上,“不合格”票不超过15%.

  4、领导干部责任制考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评定为“不合格”:

  (1)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2)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没有完成;(3)分管部门或人员发生了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4)本人具有违反《廉政准则》相关规定,造成一定影响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追究的;(5)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责任事故;(6)民主测评“基本合格”以上票占有效测评票60%以下,或“不合格”票超过15%。5、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1)领导干部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不落实、报告内容不完备、报告主题缺失的;(2)本人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3)所分管部门、单位人员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第十一条责任追究

  12

  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二)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三)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七)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各单位要按照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于责任追究不力或不予追究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不得评为先进,并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二条表彰奖励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结果,市局对责任制考核

  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评为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并通报表彰。

  附件1:

  13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评表

  填表单位:

  填报时间:

  考核内容

  工作开展情况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月底前报送相关材料.制订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分工一览表》、《领导干部“五个一”活动工作计划》、《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计划》,3月底前将计划报市局。加强对《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学习,3月11日前报送落实情况报告;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情况.分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邀请市局分管领导和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实施观察和指导情况.会议召开后5日内报送会议记录复印件。积极开展“四优"创建活动,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活动.10月20日前上报“四优”推荐表。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14

  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和“一

  案双报告”制度,严格实施

  责任追究。7月底前上报“一

  案双查”资料。新增企业签订《税企诚信廉政公约》比例达到100%。按季度报送签订情况统计表。认真开展立项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5月1日前上报执法监察立项项目.认真开展警示训诫工作,程序规范、资料齐全、训诫措施正确,资料上报及时准确。撰写并报送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今后工作方向等方面的调研材料.7月14日报送调研文章和“优秀纪检监察调研成果推荐表”。每季度上报本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信息3条。按要求开展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报送和网络评论文章撰写活动。反腐倡廉工作有亮点,有突破,4月15日前上报申报项目,并及时向市局反馈工作开展情况。其他临时性工作,根据实际开展情况评分。

  其他工作

  填表说明:1、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评表考核项目根据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的部署进行调整。2、每月10日前上报自评表,填报要具体,要有明确的时间、内容、措施.

  15

  3、需分阶段性开展的工作,在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填报开展情况。

  16

  附件2:填表人员: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评表填报时间:

  考核项目

  结合分管工作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讲廉政课情

  况

  听取分管部门负责人有关党风廉政汇报情

  况

  对新任职或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情

  况

  基础工作

  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研解决情况

  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分工情况

  述职述廉及参加民主生活会

  情况

  参加廉政教育活动情

  况

  走访纳税人情

  况

  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执行情

  况

  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填表说明:1、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评表考核项目根据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的部署进行调整。

  2、每月10日前上报自评表,填报要具体,要有明确的时间、地点、内容、措施.3、需分阶段性开展的工作,在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填报开展情况。

  17

  

篇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1没有组织学习或学习没有记录每次扣23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有关场合或者在重大节假日办理重大资金分配重大项目确定基本建设工程和婚丧嫁娶等事项时未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的扣3建立健全体系完善内部制度建设351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及20082020年工作规划构建惩防体系按照省委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构建惩防体系阶段性规划和年度目标并按要求落实责任抓好实施

  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表一)

  项目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一)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情况10分

  (二)建立健全惩防体系情况25分

  (三)任务分工落实情况30分

  1、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2、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重点治理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五个方面”的问题;3、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十七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国、全省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4、财政厅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要点(赣财党组[2008]2号);5、厅党组关于落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通知(赣财党组[2008]10号);6、厅机关布置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学习。1、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及《2008-2020年工作规划》,构建惩防体系,按照省委关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构建惩防体系阶段性规划和年度目标,并按要求落实责任,抓好实施;2、根据厅党组《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工作纪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制定的措施;

  3、按照厅党组关于落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通知(赣财党组[2008]10号)要求,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各项工作。

  1、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通知》;2、《厅党组关于落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的通知》。

  1、没有组织学习或学习没有记录,每次扣2分;2、没有讨论发言记录的,扣1分;3、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召开有关会议,或者在重大节假日、在办理重大资金分配、重大项目确定、基本建设工程和婚丧嫁娶等事项时,未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廉政教育的,扣3分。

  1、没按《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制定本单位阶段性规划的,扣5分,未明确年度目标的,扣5分;2、未按厅党组《关于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政工作纪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扣5分;3、未完成惩防体系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布置的工作任务的,每项扣2分。

  1、没有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的,扣10分;2、未按要求完成省委、省政府落实我厅的8项牵头任务和厅内惩防体系建设11项重点任务的,每项扣5分;3、除以上任务外,其他牵头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2分。

  1/2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结15分

  1、半年和年终各报送一次单位总结情况;2、年终报送一次单位主要负责人述廉报告。

  1、没有报送半年总结的扣3分;没有报送年终总结的,扣5分。2、没有报送主要负责人述廉报告的扣2分。3、总结、述廉报告报送不及时的扣1分。

  (五)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10分

  1、认真抓好本单位干部作风建设;2、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和查处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3、“八项服务承诺”执行情况。

  1、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态度差等热点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被有关部门督查发现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起扣5分。2、违反“八项服务承诺”的,发现一起,扣5分。

  (六)参加活动情况10分

  1、上级或厅内组织的各项廉政活动参加情况;2、参加各种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情况。

  1、单位无故未参加厅统一组织的各项廉政会议和活动的,每次扣5分;2、个人无故未参加廉政建设会议和活动的,每人(次)扣1分。

  备注:每项考核内容中,分值扣完为止,不出现负分。

  2/2

  

篇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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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量化考核办法

  (试行)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建立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纪委、党办、组织人事处、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牵头实施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检查督促、客观评价等工作。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共六个方面19项内容和1

  个加分项:(一)组织和分工情况。主要检查考

  核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是否认真执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廉政工作是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与部门工作一起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与部门工作一起部署、认真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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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明确;主要领导是否重要工作亲自抓、重大事项亲自指挥落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并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

  (二)惩防建设和执行情况。主要检查考核部门是否认真执行民主决策、党务和政务公开、基建(修缮)与物资采购等相关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杜绝“小金库”、重视专项经费、包干经费的管理和审计工作;是否认真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开展专题研究、制定防控或整改措施、实施监督并总结经验。

  (三)宣传教育和监督情况。主要检查考核部门是否把反腐倡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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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入日常工作、把廉洁从教纳入到师德建设和考核范畴;是否经常性地对专业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骨干教师、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人员进行廉洁教育和监督;是否积极组织开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是否支持和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措施是否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四)廉洁自律和自查情况。主要检查考核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是否有明显增强;是否能自觉执行政治纪律、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个人廉政自查、上报材料是否认真及时完成;领导干部是否认真履行廉政承诺、积极参加主题活动。

  (五)作风建设和效能提高情况。主要检查考核领导作风是否民主;教职工是否团结和谐;部门工作作风是否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部门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是否明显提高、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是否完成。

  (六)案件查处和信访情况。主要检查考核是否有因为整改措施不落实或监督防控执行不力而导致违纪或违法现象发生;是否有发现重要隐患,主要领导不及时处理致事态恶化;部门成员是否有被查处情况;是否不重视信访件、不及时上报。

  另外,对因为措施得力而有效地阻止了违纪情况发生(遏制了事态恶化),

  或因为廉政建设成绩突出而受到上级表彰的,酌情加分,最高加分为5分。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一)考核方法在检查考核的过程中,坚持责任制考核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年终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采用部门自查、民主测评、考核组检查考核的方法。(二)考核步骤第一步,部门自查。各部门对照考核内容特别是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表》。第二步,民主测评。为充分体现民意和公平、公正性,考核组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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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部门教职工及与该部门工作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的师生代表以座谈会、

  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形式,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部署和分工、

  惩防建设和制度的执行、宣传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部门作风

  建设和效能提高以及信访办理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第三步,考核组检查考核。在部门自查、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院党

  风廉政建设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各部门贯彻落

  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计划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检

  查考核。

  第四步,汇总综合成绩。

  四、评分标准及考核等第

  考核实行百分制。19项考核内容和1个加分项各为5分,分别按“认

  真执行”(5-4分)、“部分执行”(3-1分)和“有违规情况”(

  0--3

  分)3种基本标准量情评分。

  将部门自查、民主测评、考核组检查考核结果分别按权重20%、40%、

  40%计算,得出各部门的综合考核成绩。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分为优秀(90

  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

  60-79

  四个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是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党风

  廉政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

  2.考核结果与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奖惩挂钩。

  (1)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门,学院给予表扬;

  (2)考核结果为良好和合格的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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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部门,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4)考核结果作为部门领导干部业绩评定、提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

  重要依据。

  3、考核结果在良好以下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部门及部门

  负责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1)不履行上级和本《办法》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求,分管范围内发

  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甚至阻挠、干扰调查的;

  (2)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之一的行为,造成

  不良影响的;

  (3)部门内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4)在规定时限之内未完成规定整改任务而造成严重后果的;(5)在民主测评中合格(含优秀、良好)率低于60%的。

  附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量化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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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量化考核表

  项目

  序

  号

  考核内容

  党政是否认真执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廉政工作是否按照“一岗双责”

  组织领1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与部门工作一起部署、任务分解、权责明

  导和分

  晰、各负其责、形成合力;(5分)

  工情况2

  党政负责人是否做到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

  

篇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届中五中全会以及届中央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强化水利系统各党总支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员的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仅供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强化水利系统各党总支(支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区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通过加强各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单位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全区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水平,为打造“廉洁水利”,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

  二、考核对象

  局属各单位、各水利站的党组织,以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纪检委员。

  三、考核主要内容

  (一)党总支(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以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对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作出安排和部署,并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推动工作落实。

  2.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违法违纪情况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和我局有关规定,反对“四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各单位凡公职人员均应关注金丰廉韵公众号,并坚持阅读和学习对照,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提升拒腐防变能力,达到对自己负责,让组织和家庭放心的目的,关注人员百分比列入考核。

  4.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上推荐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认真落实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三重一大”事项监督规定,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仅供参考

  6.落实齐抓共管机制,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重点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履行好责任清单。

  7.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8.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要支持纪检委员查处违纪违法问题。9.认真整改行政执法、账务审计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1O.支持和保障纪检委员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突出主业,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因工作变动,应及时补充、更换纪检委员。(二)纪检委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1.维护党章,加强对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本单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协助党总支(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3.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和我局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正风肃纪。4.监督检查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5.加强对干部向上推荐工作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6.配合局纪委,做好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7.落实抓早抓小要求,认真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工作。8.加强对行政执法、账务审计以及上级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和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9.认真贯彻落实局纪委关于纪检委员“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各项工作要求,聚焦主业,突出主责。1O.加强自身建设,以更高、更严标准要求自己。(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1.领导班子开展作风建设情况。2.领导干部落实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情况。四、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一)考核方法考核采取单位月查、季度巡查、半年普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单位月查。各单位每月就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并报送局纪检监察室。

  仅供参考

  2.季度巡查。由局纪检监察室根据系统实际情况制定责任制检查内容,每季度对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并进行量化打分,年底将打分情况统一汇总。

  3.半年普查。由局监察室结合日常业务工作,每半年对照水利系统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评定和打分。

  4.年终考核。由局党委成员带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各单位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各检查组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条进行评分,形成检查考核报告。

  (二)考核标准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党总支(支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占35%、纪检委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占30%、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占30%,创新工作突破占5%。具体评分标准由局纪检监察室根据每年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进行修订,并予以下发。五、考核结果运用1.反馈。被考核单位的检查情况由各检查组负责反馈。各单位要针对反馈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纠正和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整改措施和结果报局纪检监察室。2.通报。局纪检监察室统一汇总考核情况,提交局党委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由局纪委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按照权重比例进行折算后,列入系统年度综合考评。3.表彰。根据《xx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大发2006)72号)文件精神,对当年涉及“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其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奖表彰资格,并在年度局综合表彰及向区以上推荐表彰时,实行“一票否决”。局纪委根据考核得分和测评结果,取前4名的单位提请局党委表彰。4.问责。对当年考核结果位列后2位的单位进行“勤廉点述”,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连续2年考核结果末位的单位,予以党总支(支部)及纪检委员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所在单位发生严重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所在党总支(支部)及纪检委员进行问责。六、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工作,在局党委、纪委和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局纪委牵头组织实施。本办法由局纪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十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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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量化考核办法

  (试行)

  根据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建立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纪委、党办、组织人事处、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牵头实施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检查督促、客观评价等工作。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共六个方面19项内容和1个加分项:(一)组织和分工情况。主要检查考核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是否认真执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廉政工作是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与部门工作一起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与部门工作一起部署、认真分解、职责明确;主要领导是否重要工作亲自抓、重大事项亲自指挥落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并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二)惩防建设和执行情况。主要检查考核部门是否认真执行民主决策、党务和政务公开、基建(修缮)与物资采购等相关制度;是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杜绝“小金库”、重视专项经费、包干经费的管理和审计工作;是否认真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开展专题研究、制定防控或整改措施、实施监督并总结经验。(三)宣传教育和监督情况。主要检查考核部门是否把反腐倡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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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入日常工作、把廉洁从教纳入到师德建设和考核范畴;是否经常性地对专业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骨干教师、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人员进行廉洁教育和监督;是否积极组织开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是否支持和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措施是否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四)廉洁自律和自查情况。主要检查考核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是否有明显增强;是否能自觉执行政治纪律、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个人廉政自查、上报材料是否认真及时完成;领导干部是否认真履行廉政承诺、积极参加主题活动。

  (五)作风建设和效能提高情况。主要检查考核领导作风是否民主;教职工是否团结和谐;部门工作作风是否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部门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是否明显提高、全年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是否完成。

  (六)案件查处和信访情况。主要检查考核是否有因为整改措施不落实或监督防控执行不力而导致违纪或违法现象发生;是否有发现重要隐患,主要领导不及时处理致事态恶化;部门成员是否有被查处情况;是否不重视信访件、不及时上报。

  另外,对因为措施得力而有效地阻止了违纪情况发生(遏制了事态恶化),或因为廉政建设成绩突出而受到上级表彰的,酌情加分,最高加分为5分。

  三、考核方法和步骤(一)考核方法在检查考核的过程中,坚持责任制考核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定量考核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年终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采用部门自查、民主测评、考核组检查考核的方法。(二)考核步骤第一步,部门自查。各部门对照考核内容特别是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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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自查表》。第二步,民主测评。为充分体现民意和公平、公正性,考核组将组织

  该部门教职工及与该部门工作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的师生代表以座谈会、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形式,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部署和分工、惩防建设和制度的执行、宣传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部门作风建设和效能提高以及信访办理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第三步,考核组检查考核。在部门自查、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计划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步,汇总综合成绩。四、评分标准及考核等第考核实行百分制。19项考核内容和1个加分项各为5分,分别按“认真执行”(5-4分)、“部分执行”(3-1分)和“有违规情况”(0--3分)3种基本标准量情评分。将部门自查、民主测评、考核组检查考核结果分别按权重20%、40%、40%计算,得出各部门的综合考核成绩。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五、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是考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环节。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2.考核结果与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奖惩挂钩。(1)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部门,学院给予表扬;(2)考核结果为良好和合格的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部门,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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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考核结果作为部门领导干部业绩评定、提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3、考核结果在良好以下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部门及部门负责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1)不履行上级和本《办法》对领导干部的责任要求,分管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甚至阻挠、干扰调查的;

  (2)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之一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3)部门内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4)在规定时限之内未完成规定整改任务而造成严重后果的;(5)在民主测评中合格(含优秀、良好)率低于60%的。附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量化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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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量化考核表

  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党政是否认真执行党政共同负责制,廉政工作是否按照“一岗双责”

  组织领1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与部门工作一起部署、任务分解、权责明

  导和分

  晰、各负其责、形成合力;(5分)

  考核评估方法听汇报,查资料

  评分标准及分值

  得

  认真执部分执违反规定行5-4分行3-1分0--3分

  分

  工情况2党政负责人是否做到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指挥落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视监督检查;(5分)

  听汇报,查资料

  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安排、大额度资金3使用等问题均按议事规则和有关规定执行;(5分)

  听汇报,查会资料

  4党务和政务是否公开,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民主管理权是否得到落实;(5分)

  问卷调查

  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和教育收费管理等有关制度,坚决杜绝“小金

  5库”和各种乱收费行为;(5分)

  惩防建

  设和执

  是否严格执行基建(修缮)、物资(设备)采购等管理和监督制度,

  行情况6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规范招投标、验收、审计等工作;(5

  分)

  听汇报、查阅资料听汇报、查阅资料

  7

  是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包干经费等支出的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5分)

  听有关部门意见、查审计结果

  是否督促部门内部严格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职责,认真组织查找廉政风8险点、开展专题研究、制定防控或整改措施、实施监督并总结经验;

  (5分)

  听汇报,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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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传教育和监督情况

  是否针对岗位职能情况认真组织和积极参加反腐倡廉教育或培训;(59分)

  是否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日常工作、重视师德建设、把廉洁从教纳入10师德建设和考核范畴;(5分)

  是否重视和加强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骨干教师、重要岗11位和重点环节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示范与警示教育;(5分)

  是否重视发挥教师和学生骨干队伍作用、利用党课和入学教育及毕业12教育等环节开展廉洁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

  活动、积极探索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新途径、推广新成果;(5分)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制度是否完善、措施是否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13作性和约束力;(5分)

  听汇报、问卷调查听汇报、查资料听汇报、查资料、问卷调查听汇报、查资料、问卷调查听汇报、查资料、问卷调查

  14是否支持和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5分)

  座谈、民主测评

  领导干部是否贯彻执行政治纪律、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执行领导廉洁自15干部廉政责任自查、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5分)

  查阅资料、民主测评

  律和自

  查情况16是否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执行党员干部联系制度、履行各项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民主测

  承诺;(5分)

  评

  作风建设和效能提高

  情况

  领导作风是否民主、部门教职工是否团结和谐、部门工作作风是否求17真务实并有创新、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是否提高、全年工作任务和目

  标是否完成;(5分)

  听汇报、查资料、民主测评

  案件查处和信

  18

  是否有因整改措施或监督措施执行不力导致案件发生、部门成员被举报或被查处;(5分)

  查资料

  访情况19是否重视信访件并及时上报;(5分)

  听汇报、查资料

  加分

  20

  因措施得力而有效地阻止了违纪情况发生或事态恶化、因廉政建设成绩突出而受到上级的表彰;(5分)

  听汇报、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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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责任制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一、___倡廉落实情况(___分)1、研究部署工作(___项___分)评分标准。___召开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本系统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部署、党委负责人提出工作求的___分;党委年内召开___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纪检监察工作的___分;有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的___分;按时提交纪检监察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及上级规定的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总结)的___分。2、执行党风考核(___项___分)评分标准。同本公司渠道分管领导,及所辖公司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经营业绩考核挂钩的___分;党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要求,每年完成对所辖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检查并进行的量化考核和通报的___分。3、制度学习落实(___项___分)评分标准。制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___不少于十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任务的___分;制定和落实___倡廉宣传教育计划,每年___党员、员工集中学___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不少于二次,观看警示片的主题教育活动至少一次的___分;将___倡廉教育纳入公司销售人员相关培训计划内容,在年度内公司销售人员的各项培训中开展对风险防范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教育至少一次的___分;对外部监督机关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在所属单位和岗位进行的检查和督导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的___分。4、落实监督制度(___项___分)评分标准。贯彻执行“两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___分;选拔任用干部履行___考察程序的___分;___召开___会、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___分;___会反馈员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并___落实的___分;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开展任前谈话面达到___%的___分;___领导干部填报廉政档案的___分;按规定对集中采购实施监督___分;开展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情况监督检查的___分。5、开展监督检查(___项___分)

  评分标准。根据上级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部监督检查方案___分;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完成检查工作内容及任务的___分;发现问题向被查单位下达监督检查建议书的___分;加强督促落实整改的___分;按时上报监督检查总结报告的___分;配合上级监督检查(巡视、廉政检查及效能监察),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及时、准确、完整的___分;对上级公司反馈的监督检查整改意见,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提供书面材料,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的___分;“回头看”时员工满意率达___%以上的___分。

  6、案件信访(___项___分)评分标准。按照《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召开案件形势分析会并研究制定案件防范措施的___分;开展对员工进行案件防范教育,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理的___分;认真总结发案教训并制定整改措施的___分;发现案情及时按程序上报的___分;按《信访工作暂行办法》对来信、来访进行登记、统计和处理、转办的___分;自收信访件应查而及时查或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报结果的___分;对___按规定回复___人的___分;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信访,___事件的___分。7、队伍建设及日常工作情况(___项___分)评分标准。按要求设置岗位并配备专职人员的___分;___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和培训的___分;及时、准确、到位落实“督察表”中日常工作任务的___分。二、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___分)评分标准:分、支公司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中没有发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法律追究的___分。遵守以下等廉洁自律行为的___分:未发生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友谋取利益;未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未参与___行为;未多取薪酬;未将有亲属、婚姻关系的人员安排在直属下级工作;按要求向___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群众满意度(即评价良好)高于___%(含___%)的___分。三、问责和责任追究1、省公司年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在系统内进行通报。2、公司当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发生销售人员侵占,诈骗案件;发生员工___、挪用、侵占案件;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和监管部门处罚;发生违规经营和违反财经纪律,坐支保费、

  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被监管部门和内部查处。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次不合格的,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资格,

  该单位党委、___主要负责人一年内不提拔使用,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对党委、___主要负责人降职使用;累计三次不合格的,党委、___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使用。

  4、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或实施问责;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按规定给予党纪和公司纪律处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市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全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根据郴水电党字[___]___号《___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考核对象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局机关各科室。二、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三、考核等次的评定(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等次评定1、优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完备的廉政建设计划、目标和配套措施,并认真___实施;党委(总支、支部)每年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___次以上,有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纪检监察干部。(2)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和文件精神,每月至少___观看一次廉政教育录相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廉政建设活动,廉政建设活动形式新颖,效果明显。(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___有关部门严格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4)认真实行厂务公开,对经营、采购、人事、利益分配、接待费开支等事项能做到完全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监督。(5)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本单位案件,无瞒案、压案现象。(6)严格按要求召开___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___会质量高,效

  

篇十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100考核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分值扣分因素及要求自评分考评分一执行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全面履行领导职责的情况281认真落实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工作计划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100

  考核内容一、执行《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全面履行领导职责的情况(28分)具体考核项目(1)认真落实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工作计划。(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理论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3)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4)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考核。(5)依法支持和保证监督部门履行职责(1)本级领导班子不发生严重违反《廉政准则》及国家电力公司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七项规定的问题。(2)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发生违法和严重违纪案件(3)不发生对应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姑息、纵容、庇护的问题(4)不发生影响政治稳定和院形象的突发、重大事件分值8分5分5分6分4分20分10分5分扣分因素及要求1、对年度工作要提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无具体落实措施,扣4分;2、党支部分析研究不得少于一次,否则扣4分。教育无计划,未开展党风廉政理论、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扣5分;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民主测评认可率达不到90%,扣5分。年终自查不认真或自查报告不真实,扣6分。未能为党支部参与本部门重要会议、院里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扣4分;1、每发生、发现一件扣8分。2、对执行7条规定的民主测评认可率达不到95%,扣3分。每发生、发现一件,扣4分。1、每发生、发现一件扣2分;隐瞒一件扣3分。2、该项民主测评认可率达不到95%,扣3分。被省级新闻单位暴光,一件扣2分,三件以上扣5分,隐瞒一件扣5分;被国家级新闻单位暴光,一件扣8分,两件以上扣10分,隐瞒一件扣10分。(有)事实材料证明事件原因与单位无关的,不扣分1、每发生、发现一件扣3分;2、对案件线索、举报不按规定时限查办和认真处理,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每件扣1分;3、该项民主测评认可率达不到95%,扣3分。1、每发生、发现一件违反程序的问题扣2分;(6)不发生违反干部提拔任用程序,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5分2、虽未违反程序,但造成了恶劣影响,一件扣2分;3、该项民主测评认可率达不到95%,扣3分。(7)对民主生活会上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情况。不发生严重违反《关于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十条整改措施》的问题(8)本年度职工违法和严重违纪人数少于本单位总人数的1.5‰三、完成院党委部署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的情况(5分)1、整改措施的落实,每少落实一条扣2分;5分2、发生、发现违反十条整改措施的问题,每件扣2分;3、该项民主测评认可率达不到95%,扣3分。7分达不到要求,即不得分。1、未严格执行党内监督五项规定,每项内容违反一次扣1分;2、未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扣1分;其他重点工作5分3、根据工作情况和效果,酌情扣分。3自评分考评分4455641010102310212212212711

  二、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书,完成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情况。(67分)

  10分

  (5)不发生瞒案、压案或阻挠、干扰办案工作的问题

  5分

  备注:1、民主测评中的扣分按以下规定执行:认可率在95%以上的不扣分;认可率在95%以下的,按下面公式扣分,每一条扣至P分止:K=(95%-R)×P÷0.15,其中K为所扣分数,R为民主测评认可率,P为该民主测评项的分值。2、每一项具体考核项目,累计扣分总额不超过该项的分值。

  

篇十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要求,进壹步加强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保证上级党委和集团公司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推动集团公司科学发展,根据中央规定和省市委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坚持分级负责、分级考核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所属企业领导班子及其领导成员。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方式

  第四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每年进行壹次,其主要考核内容:

  (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坚持党委统壹领导,且能定期召开党委(支委)会,研究决定执行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事项;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安排、有任务分解、有督促检查和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每半年有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书面方案,年终有总结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领导班子加强作风建设,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加强企业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三重壹大”决策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任用企业领导干部。

  (三)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情况。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规定的责任内容,根据当年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好腐败预警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各项工作,严肃查处因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出现得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事件以及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领导班子成员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保证政令畅通;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

  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要求认真自查自纠;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第五条考核程序及方法。

  (壹)组织开展自查。检查考核前,所属各单位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形成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总结。

  (二)听取情况汇报。听取或审阅领导班子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汇报或总结材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结汇报材料应包括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领导班子的总结汇报材料,要以党委(支部)的名义作出。

  (三)查阅有关资料。查阅范围包括领导班子专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会议记录,制发的文件,主要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讲话稿、批办的案件和信访件,领导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方案、收入申报、公务用车、住房等《廉政档案》资料。

  (四)组织民主测评。按照有关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应于适当范围内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五)座谈征求意见。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访谈的方式,征

  求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直属单位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的意见,了解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真实情况。

  第三章评定标准和档次第六条考核评定档次及标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为优

  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各档次评定的具体标准为:

  (壹)优秀:(1)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和企业生产运营、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壹起部署、壹起落实、壹起考核。(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职责,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有开创性,成效明显。(3)企业党组织于本年度被新港投集团党委之上组织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4)本单位于该年度内无违纪违法案件。(5)于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干部职工对

  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满意度于85%(含)之

  上。(二)合格:(1)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位

  置,基本做到和企业生产运营、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壹起部署、壹起落实、壹起考核。(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履行职责,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比较明显。(3)本单位于该年度内无违纪违法案件。(4)于年

  度考核民主测评中,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

  况的满意度于70%(含)之上。

  (三)基本合格:(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

  上壹定的位置,基本上能和企业生产运营、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工作

  配合起来抓。(2)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基本履行职责,抓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于该年度内无违纪违法行为;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基

  本上能认真查处。(4)于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干部职工对领导

  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满意度于

  60%(含)之上。

  (四)不合格:(1)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摆上重要议程,不能和企业生产运营、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工作壹起

  部署、壹起落实、壹起考核。

  (2)领导班子及其成

  员未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各项

  工作任务。(3)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或本单位于该年度内发生违纪

  违法问题,未能认真查处,甚至有包庇行为。

  (4)于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满意度于60%(不含60%)以下。

  第四章检查考核和监督

  

篇十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一)

  组织领导15分

  (二)

  责任内容40分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1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3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构、人员。

  2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贯彻中央《规定》的3

  措施并组织实施。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领导班3

  子及其成员的责任范围和内容。

  4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依靠群3

  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

  5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目标管理,

  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工作紧密结合。

  3

  6及时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

  究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召4

  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每半年班子要对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一次专题分析。

  7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理论,带头宣讲,带

  头撰写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章;制订学习计划,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4

  和党政纪条规,根据公司纪委部署,开展廉政

  教育活动。

  8完成“四个机制”立项分解任务情况。

  3

  9对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岗位和“热

  点”问题,制定各项反腐倡廉的预防制度,完3

  善管理。

  10对支部责任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敢3

  抓敢管,发生问题及时查处。

  11认真履行领导责任,严防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3

  案件。

  12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有关财经2

  纪律及统计法规,弄虚作假。

  评分标准

  未成立领导小组的扣1.5分,未落实办事机构、人员扣1.5分。少一项扣2分,未认真实施的扣1分。未进行责任分解的扣2分,存在责任空白的每项扣1分。

  综合考评得分

  查年度工作会议和工作计划,没纳入的全扣分,重视不够扣0.5-1.5分。未传达和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的扣2分,未召开专题会扣1分,未召开分析会一次扣0.5分。

  学习制度不健全扣2分,领导没有带头扣1分,宣传力度不大的扣1分。

  综合考评得分

  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扣1-3分。

  发现一起未查处的扣0.5分。

  发生一起重大案件扣1.5分。

  发现违规的扣1.5分。

  1

  13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面实行部务公开。3

  14认真执行行政事业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4

  定。

  15履行监督职责,对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每年要进行3

  一次检查。

  16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

  例》。推荐任用干部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举4

  报违反《条例》的要及时查处。

  17认真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范4

  围内事项,有案必查,不压不瞒。

  18党支部要负责领导、组织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

  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查4

  (三)

  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责19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

  任

  总结或工作报告,每年年底向上级有关组织报3

  考

  告,并列入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

  核

  容。

  和20对领导班子和成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及工作中发

  追

  生的重大失误,应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2

  究

  15

  21对反映有问题的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主2

  分

  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谈话。

  22对支部责任范围内的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规定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

  综合考评缺一项扣0.5分,工作不到位扣0.5-1分。

  未组织检查的扣1.5分。

  未征求群众意见扣1分,对问题没有查处扣1分。未认真办理的扣1分,压案不查扣2分。未组织自查自纠扣2分,未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扣0.5-1分。

  查有关文件,缺一项扣0.5分。

  违法违纪行为未及时报告的一次扣0.5分,重大失误未及时报告的一次扣1分。

  未谈话扣1分。

  应追究没有追究的一次扣2分。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5

  23认真抓好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的落实;

  认真落实每个阶段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点4

  工作。

  24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

  作人员谋取利益。加强对配偶、子女、身边工2

  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防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25认真执行部门财务预决算工作,执行公司有关2

  政策。

  26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的其他规定。

  2

  27提高支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做好会前准备,会

  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认真抓好整2

  改。

  逐项检查,未落实一项扣0.5分。

  发现一起违规扣0.5分。

  发现一起违规扣0.5分。综合考评得分

  会前准备不充分扣0.5分,没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扣1分,整改不落实扣0.5分。

  2

  分28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奉公、重大事项报告制

  缺一项扣0.5分,发生一起违规

  3

  度;坚决制止不正之风。

  违纪问题扣1分。

  (五)29

  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满意率在

  综

  90%以上不扣分,在80-89%的扣

  合

  干部群众民主评议情况。

  102分,在70-79%扣4分,在

  考

  60-69%的扣6分,60%以下的全

  评

  扣分。

  1530考评组根据考评情况,集体评定测评分值。

  分

  5

  综合评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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