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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怪小说中的狗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3-09 09:35:08 点击: 推荐访问: 小说 小说《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小说《活着》有感例文700字

  志怪小说作为我国古代文言小说的一种特殊范型,具有自身独特的艺术魅力。其中神仙鬼魅形象的精彩刻画,曲折离奇的情节演绎,惊心动魄的恐怖气氛渲染,无不濡染着灵异之气,呈现出超奇之态,给人一种离奇怪诞、惊心炫目的审美感受。
  志怪小說中有许多故事类型,其中的“动物世界”类型故事呈现出一个个灵异精怪的世界,而且其描写的怪诞离奇,构思的奇特巧妙,叙述的别致委婉,足以使我们在审美之余产生无限的遐思。
  与人类关系密切的狗自然少不了在志怪小说“动物世界”的故事里占据一席之地。把狗作为文学的描写主角,志怪小说在文学史上具有开风气之先的地位,这对文学题材领域的拓展是有贡献的。志怪的异犬狗怪故事不仅具有深刻的社会文化内涵,而且也具有丰富的阅读审美启示。
  正因为狗与人类有如此密切的关系,所以在我国古人的心目中,人类在安排自己生活世界的同时给狗安排了一个合理的位置,在想象世界之奇特时也把“狗世界”融入自己生活的幻想之中。
  六朝志怪小说中保存有大量的与狗(犬)有关的怪异故事。这些故事散见于《述异记》《神录》《搜神记》《搜神后记》《齐谐记》《幽明录》《玄中记》《续异记》《异苑》《冥祥记》《旌异记》等书中。如果按照狗与人之关系和狗类属性特征来看,志怪小说中的异犬狗怪大体可分义犬、异犬和妖狗三大表现形态和描写模式。
  义犬
  所谓义犬是从人、狗关系和狗的行为特征着眼划分的,主要指狗对人的态度和情感。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也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六朝志怪中的奇异之犬在“处理”人、“我”(即狗)关系时,都能充分发挥“狗性”智慧,表现它与人类的亲和,对人的忠诚。这类故事多以狗助人为描写内容,六朝志怪小说中把此类犬称之为“义犬”。
  它们是主人在危难之时的助手或助力,在主人危难之时,它们以自己奇异的行为表现出自己对主人的忠诚。《搜神记》中有三个“义犬”的故事。
  卷二十《华隆家犬》(又见《幽明录》)写吴人华隆有次到江边伐荻,为大蛇盘绕。此时他养的名“的尾”的“快犬”正好在他身边,“的尾”奋起救主,猛咬大蛇,大蛇被咬死。但华隆由于被蛇盘绕,“僵仆无知”,“的尾”就偎在主人身边“彷徨涕泣,走还舟,复返草中”,频频发出救人信号,后华隆终于为人发现被救回家。华隆病愈后倍加爱惜此狗,“同于亲戚”。
  卷九《诸葛恪(家犬)》也是写狗助人的,与华隆家犬不同的是此狗似具有未发先知的“灵性”。故事说诸葛恪征淮南回朝,朝廷要求他参加朝会,而他家的犬“衔引其衣”阻止他去,反复多次,无奈,诸葛恪“令从者逐之”,最后才得脱身入朝,结果入朝后就被杀。
  而最令人感动扼腕叹息的当属卷二十《义犬冢》中的义犬:“孙权时,李信纯,襄阳纪南人也。家养一狗,字曰‘黑龙’。爱之尤甚,行坐相随,饮馔之间,皆分与食。忽一日,于城外饮酒大醉,归家不及,卧于草中。遇太守郑瑕出猎,见田草深,遣人纵火爇之。信纯卧处,恰当顺风。犬见火来,乃以口拽纯衣,纯亦不动。卧处比有一溪,相去三五十步,犬即奔往,入水湿身,走来卧处周回,以身洒之,获免主人大难。犬运水困乏,致毙于侧。俄尔信纯醒来,见犬已死,遍身毛湿,甚讶其事。睹火踪迹,因尔恸哭。闻于太守。太守悯之曰:‘犬之报恩甚于人!人不知恩,岂如犬乎!’即命具棺椁衣衾葬之。今纪南有义犬冢,高十余丈。”
  与此义犬救主情节模式大体相近的还有《搜神后记》中的《杨生狗》。《杨生狗》前半部分也是写主人酒醉草泽,突遇大火,狗湿身救人;不同的是后半部分又加入了主人堕井狗呼号救人的情节。而后半部分情节模式又同《华隆家犬》有一定相似性。如果说《义犬冢》中的“黑龙”为了保护主人的安全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典型地通过自己的奇异行为体现出狗对主人的忠诚的话,那么《搜神后记》记载的“乌龙救主”故事(又见《齐谐记》)中的义犬“乌龙”除忠诚之外,已与主人达到了“心灵”的默契:“会稽句章民张然,滞役在都,经年不得归。家有少妇,无子,唯与一奴守舍,妇遂与奴私通。然在都养一狗,甚快,命曰‘乌龙’,常以自随。后假归,妇与奴谋,欲得杀然。然及妇作饭食,共坐下食。妇语然:‘与君当大别离,君可强啖。’然未得啖,奴已张弓拔矢当户,须然食毕。然涕泣不食,乃以盘中肉及饭掷狗,祝曰:‘养汝数年,吾当将死,汝能救我否?’狗得食不啖,惟注睛舐唇视奴。然亦觉之。奴催食转急,然决计,拍膝大呼曰:‘乌龙与手!’狗应声伤奴。奴失刀仗倒地,狗咋其阴,然因取刀杀奴。以妇付县,杀之。”
  宋人洪迈 《夷坚志》卷十的一则故事,也叙述了一只小小的狮子狗对主人的孜孜情义,在主人被盗贼杀害后,不断追踪凶盗,最终在集市上引起人们的注意,帮助人们将凶手擒获。其原文如下:“绍兴中,乐平魏彦成为徐州守,全椒县结证一死囚狱案, 云县外二十里有山,庵颇幽僻,常时惟樵农往来。 一僧居之,独雇村仆供薪爨之役。养一猫极驯,每日在旁,夜则宿于床下; 一犬尤可爱, 俗所谓狮犬者。僧尝遣仆买盐,际暮未反,凶盗乘虚抵其处,杀僧,而包裹钵囊所有,出宿于外。 明日入县,此犬窃随以行,遇有人相聚处,则奋而前,视盗嗥吠,盗行又随之,至于四五,乃洎县市,愈追逐哀鸣。 市人多识庵中犬,且讶其异,共扣盗曰:‘犬如有恨汝意,得非去庵中作罪过乎?’盗虽强辩,然数低首如怖伏状。即与俱还庵。僧已死,时正微暑,猫守卧其旁,故鼠不加害。执盗赴狱,不能一词抵隐, 遂受刑。”
  这类故事在古书中可以翻到许多,其真实性虽不可能一一加以考证,然狗的这种通人灵性、有情有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一再为人所看到,却是事实。所以很早以来,助人解难的灵犬就获得了“义犬”的美名,甚至在其死后,人们还为之设冢以示纪念。
  在上述几个义犬故事中,狗都是作为故事的主角来描写的,虽然故事的内涵不一样,但描写的狗都有基本相似的特征:第一,它们的身份都是家犬,是由主人豢养的,因此,对主人都表现出异常的忠诚。无论是单独行事的“的尾”“黑龙”,还是与主人配合行动的“乌龙”,它们都把主人的命运安危和意志放在第一位,甚至为主人牺牲自己的性命。第二,狗通人性,富有情感。它们心向主人,在主人危难之时,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表现出奇异的行为,救主人于危难之中;在主人身临危境时,它们或“彷徨涕泣”或“得食不啖”,情系主人的安危,具有与人相似的情感活动。如诸葛恪家犬、华隆家犬。第三,与下文谈的“妖狗”不同,它们“狗”的身份形貌没有发生变形、变化,它们的“异”主要体现在行为和灵性上。显然这些特征是人们立足现实生活对狗的认知,因此,这些故事中狗的“形象”描写具有明显的写实性、亲和性、人情化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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