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资信文档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浅析三方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三方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3-23 09:37:44 点击: 推荐访问: 三方 三方租赁协议书范本 三方租赁协议合同范本

  中图分类号:J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9)13-0183-01
  一、三方协议的历史渊源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为就业三方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其依据是1989年原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1997年原国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三方协议的有效期自三方共同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之日自行终止。有学者认为,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门制定就业计划的依据,是进行毕业生派遣的根据,是确认就业意向和劳动需求的凭证,也是进行就业率统计的重要依据,这反映了三方就业协议书当初制定的初衷。
  但是就业协议书毕竟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产物,在历史上不同阶段发挥过作用,但如今就业协议书日益暴露出与时代脱节的弊端。
  二、三方协议的法律性质
  学界一直以来对三方协议书的法律性质有不同的意见。主要观点有两种:劳动合同说和民事合同说。笔者认为,就业协议本身不是劳动合同,但又与劳动合同联系紧密,它实质上是一种预约合同,适用于《民法》、《合同法》,而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这是因为:
  第一,主体不同
  就业协议的主体有三方,包括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就业协议由学校参与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而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学校不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不是劳动合同的见证方。
  第二,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
  就业協议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第三,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不同
  一般来说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又密切联系,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对于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见证,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高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三、实际操作中所存在的问题
  第一、三方协议书作为就业统计和档案派遣的依据正在逐步弱化
  笔者长期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以笔者所在学院的2018届毕业生为例,毕业生总人数为622人,截止到2018年10月9日,总就业人数为543人,但是签订协议书形式就业的只有192人,只占到总就业人数的35.36%。另外,作为档案派遣的依据,三方协议书的角色在弱化,对此有需求的主要是事业单位、机关和国有企业,以笔者所在的机械工程学院为例,这部分毕业生为64人,只占到毕业总人数的10.29%。而民营企业基本不负责档案管理事宜,笔者所在学院的2018届毕业生中78.9%的毕业生,都是档案回原籍,就业协议书仅仅只作为就业意向的依据。
  第二、三方协议书结构形式过于简单
  三方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属于预约合同,理应要具体明确。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省市制定的三方协议对于具体的就业岗位信息及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关键性条款规定得比较简略,毕业生难以根据三方协议预估自己将来工作的岗位和具体的地理位置。以湖南省制定的三方协议为例,关于劳动时间、待遇、解约条款没有详细标明,仅仅以一句话带过,“双方约定其他事宜:(主要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违约责任、协议自动失效条款及协议终止条款等)”下方是一个空白。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也是只写上违约金的金额数而已。并无实质性内容,不利于保护毕业生的权益。
  第三、三方协议书对企业约束力小,对学生约束力大
  企业作为就业市场上的强势方,两三千的违约金并没有很大的约束力,一旦企业违约,毕业生损失的就业机会不是两三千块钱可以弥补的;在实际操作中,违约金主要是约束毕业生,以笔者所在高校为例,毕业生如果需要补办新的三方协议书,必须取得原来签约单位的解约函方可。笔者所在的机械工程学院,2018届毕业生违约人数15人,违约率2.4%,赔偿违约金人数15人,企业在获取违约赔偿后才答应出具解约函,学生才得以补办新的三方协议书。导致很多毕业生在毕业找工作的时候,畏手畏脚,不敢轻易签订三方协议。
  四、就业三方协议在大学生就业实践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第一,各省市细化三方协议的内容
  我国用工单位所有制性质的多样性,存在着政府单位、事业单位、私人企业等不同的用工形式,因而在现阶段,就需要分析现有形势,细化三方协议的内容,让三方协议在用工形式上起到关键作用。
  三方协议属于劳动合同的预约合同。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三方协议的效力就丧失了。但是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要涵盖三方协议的约定,因而三方协议约定的内容密切关系到毕业生的权利义务,尤其是对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起着实质性的保护作用。首先,除了明确具体的岗位外,还需增加具体的岗位情形,这有利于毕业生了解将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主要工作内容。其次,明确具体的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地点与劳动者生活居住地点的具体距离也是毕业生判断是否订立合同的重要依据。第三,明确毕业生具体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作报酬、合同期、社会保障等内容。第四,明确三方协议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使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全面了解三方协议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例如,可以规定以下形式作为解除的方式:一是双方协商解除,即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双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单方解除,分为两类,一类为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单方解除,另一类是协议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出现违约情形下的单方解除,这两类解除都会让其中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哪一方要结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三是明确协商不成的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二、违约责任的追究多元化
  就业市场上,毕业生处于弱势地位,没有时间精力去和企业进行法律诉讼,有些毕业生因为企业违约丧失潜在的就业机会,也只能被迫接受现实。笔者建议,针对影响恶劣的失信企业可以考虑将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在各高校现有的就业云平台上进行通报。让失信企业在各大高校无法再进行校园招聘。同理,对于毕业生违约,如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也可以让其进入失信名单,对其他潜在的恶意违约者形成警示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文涛.浅析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的法律性质[J].经济视野,2013(10): 355-356.
  [2]邵元飞.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法律属性探究[J].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64-70.
  [3]翟玉娟.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法律性质分析[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4(2):85-89.
  [4]秦文献.大学生就业协议:典型的预约合同[J].中国劳动,2005(1):40-41.
  [5]骆海邦,朱立政.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法律解决途径探寻[J].安徽科技学院学报,2007,21(1):81-83.
  作者简介
  曾理汉(1982-)男,汉族,湖南邵东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资信文档网 www.zihuaxinyuan.cn

Copyright © 2013-2024 . 资信文档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资信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京ICP备13044534号-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