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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疫情期间就诊须知10篇

来源:疫情防控 时间:2023-05-01 08:00:03 点击: 推荐访问: 就诊 村卫生室2020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村卫生室2020年工作计划

篇一:村卫生室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疫情期间普通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医院人流密集,属于高危场所,为尽量降低疾病传播风险,所有进入医院的患者和家属,必须戴口罩,不带口罩,禁止进入院区(医院物资紧缺,口罩自备,请谅解)。

  一、实名就诊,办卡、挂号时请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相关证件,并告知联系方式;

  二、门诊就诊患者,请从医院正大门预检分诊处经过预检后进入;已经发热、咳嗽的患者,请先到预检分诊处测量体温后,由专人分诊并引导至发热门诊或普通发热门诊;发热咳嗽人员一律禁止直接就诊或病区探望他人;

  三、就诊过程中,请尽量保持安全距离(1米左右);

  四、患者及家属在门诊分诊台报到后请耐心等待医师接诊,不要频繁在候诊区来回走动;

  五、如您有下列情形请一定告知医护人员:

  1.近期有疫情中高风险区旅行、工作或居住史;

  2.近期曾接触过发热、咳嗽或伴有呼吸道症状的XX患者;

  3.家里还有其他人发热、咳嗽或伴有呼吸道症状;

  4.周围人群有集中发热发病的现象;

  六、我院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地点:预检分诊点:医院北正大门(24小时)

  七、严禁未经门诊分诊、直接到病房就诊!

篇二:村卫生室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疫情期间医院就诊、住院及探视须知

  尊敬的广大患者及患者家属: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患者、陪护及医务人员安全,坚决杜绝各类风险隐患,我院将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的规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来我院门诊就诊及住院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门急诊患者就诊须知:

  1.请按照医院指定出入口出入。

  2.进入医院请全程佩戴口罩。

  3.进入医院时,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调查。

  4,严格遵守一患一诊室,避免患者二次聚集,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如非治疗及检查需要,不要摘下口罩。

  5.如有以下情况,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1)体温高于37.3℃;

  (2)有呼吸道相关症状者;

  (3)近期活动轨迹与确诊患者重合的人员;

  (4)来自国家公布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

  6.请您在挂号、候诊、取药、检查、缴费等时间段主动保持1米以上距离,就诊等候请隔位就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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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患者须知:

  1.住院患者与陪护人员均需要做核酸检测,并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2.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不得擅自离开病房,不得私串其他病房及病区,或擅自离开医院。

  3.住院患者“一患一陪护”并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陪护人员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请主动向所在科室的医护人员报告,并到发热门诊就诊。

  4.住院患者及家属凭借腕带出入住院部,患者住院期间严禁离开医院。

  5.疫情防控事关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病房禁止探视,提倡使用电话、视频等慰问方式,敬请各位患者及家属严格遵守上述告知内容。

  探视须知:禁止探视

  请社会公众给予理解和配合,因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孕产妇分级就诊(转诊)制度

  一、根据《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对辖区内孕产妇相关情况进行“五色”评估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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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绿色(低风险)

  2.黄色(一般风险)

  3.橙色(较高风险)

  4.红色(高风险)

  5.紫色(孕妇患有传染性疾病)

  具体分色管理相关内容详见五色卡。

  二、分级管理

  1.绿色管理孕妇由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督促孕妇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产检,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在整个孕期中一但发现危急应及时呼救转诊2.黄色管理孕产妇:由卫生院负责协助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并将孕产妇信息反馈给七星关区妇幼保健站。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保证孕妇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3.橙色及以上管理孕产妇由县妇计中心进行专案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及时妥善处理危急,避免拖延时间,贻误病情。对通过评估不能在县级处置的,转诊至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

  三、信息报告与反馈

  接诊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五色卡”分级情况负责报告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

  1.对黄色管理孕妇,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孕产妇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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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诊单》报送区妇幼保健站。2.对橙色及以上高危孕产妇及危急孕产妇,应立即电话报告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并于24小时内将《孕产妇双向转诊单》报送区妇幼保健站。3.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四、转出的高危孕妇转出科室应安排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治疗效果,利于该病员回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新冠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应急预案

  为全面落实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满足聚集性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需求,按照《关于印发新冠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新冠聚集性疫情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工作预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分区管理。对于不同风险地区采取不同的措施。低风

  险地区全面提供正常医疗服务,中风险地区有序提供正常医疗服务,高风险地区做好重点患者医疗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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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分类服务。根据孕产妇情况将其主要分为3类,分别提供针对性医疗服务保障:一是确诊孕产妇:新冠确诊病例和无症状**者孕产妇;二是涉疫孕产妇:处于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居家以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孕产妇;三是普通孕产妇:除确诊孕产妇和涉疫孕产妇以外的其他孕产妇。

  (三)明确责任。县妇幼保健院和提供孕产妇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县医院、县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要制定相关工作预案,优化机构布局流程,强化责任落实,满足孕产妇诊疗需求。为防止交叉感染,按照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明确县中医院、县保健院为聚集性疫情期间普通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定点医院,县医院为涉疫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定点医院,相关医院信息和联系人面对社会进行公开。

  (四)细化流程。提供孕产妇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制定完善细化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及服务流程,确保相关工作平稳高效有序运行。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就诊管理

  1.确诊孕产妇就诊医院与就诊流程。确诊孕产妇在新冠定点救治医院立医院就诊,具体诊疗流程按照院内相关规定执行。

  2.涉疫孕产妇就诊医院与就诊流程。涉疫孕产妇在县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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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就诊。县医院要按照医院感染防控要求,设置集中隔离点人员专用门诊和病区;设置封控区、管控区、居家以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专用门诊和病区。上述诊疗区域原则上不接受普通孕产妇就诊,对需要急诊急救的不得拒诊。

  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确保渠道通畅、响应及时,为孕产妇提供就医便利或上门服务。对确需外出就医孕产妇,须向社区(村)防控办公室报备,根据对应防控要求落实好专人专车、全程个人防护等闭环管理措施。其中,有急诊抢救医疗需求的涉疫孕产妇,由本人或家属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联系社区(村)或隔离点工作人员对接120救护车,由120救护车联系专门医疗机构就诊。诊疗结束后,由社区(村)或隔离点工作人员协调安排专车接回。孕产妇外出就诊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由1-2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人员陪同就诊,就诊结束后陪同人员需与就诊孕产妇落实相同隔离管控措施。

  3.普通孕产妇就诊医院与就诊流程。普通孕产妇到封控区和管控区外的医疗机构就诊,涉疫诊疗区域原则上不接诊普通孕产妇。普通孕产妇按照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根据医疗保健服务需要前往相应的医疗机构就诊。接受普通孕产妇就诊的医疗机构原则上不接受涉疫孕产妇就诊,对需要急诊急救的不得拒诊。孕产妇出现发热及时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医。新冠定点救治医院启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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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建档和启用时尚在待产的孕产妇,或个别医疗机构涉疫临时关闭前已建档和关闭时尚在待产的孕产妇,不纳入管控范围的,原则上转移至其他助产机构接受产检和住院分娩。

  (二)加强病区管理

  1.规范设置病区隔离病室。新入院孕产妇及陪护人员新冠核酸检测结果未提示阴性前,一律入住过渡病房。

  2.加强住院病区管理。孕产妇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区,谢绝

  一切探视人员进入病区,鼓励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进行探视。

  3.加强对住院孕产妇的管理。择期入院孕产妇要落实核酸“应检尽检“;急诊入院孕产妇要安置在相对独立区域。对于高风险的孕产妇要安置于过渡病房或者具有隔离条件的分娩室、手术室进行诊疗。加强对住院孕产妇病情观察,及时发现可疑孕产妇。对无明确诱因发热、可能罹患传染病的孕产妇,或者虽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等症状明显、可能罹患传染病的孕产妇,立即转入隔离病室,同时进行新冠核酸检测和影像学检查。

  (三)强化高危管理。聚集性疫情发生辖区,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应与在本机构建册或产检的孕产妇保持联系,其中妊娠风险评估为橙色、红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的孕产妇应在24小时内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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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联系,其他孕产妇应在72小时内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每一位孕产妇隔离状态和健康状况,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为涉疫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咨询与指导服务,加强心理支持,舒缓孕产妇心理压力,保障孕产期心理健康。县妇幼保健院要根据乡镇摸排和孕产妇系统管理情况,对橙色、红色和紫色以及孕周在37周及以上的涉疫孕产妇进行重点核查跟踪管理。

  (四)回应社会关切。各医疗保健机构要主动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详细介绍疫情期间保障孕产妇医疗服务的具体措施、流程安排,公布专门医疗机构及助产机构名单、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引导孕产妇有序就诊,稳定社会情绪。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热线电话等平台,畅通诉求与回应渠道,解决好孕产妇重点人群医疗救治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工作保障

  (一)健全组织协调体系。县卫生健康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医政药政股、中医药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负责具体协调聚集性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医疗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联系人:XX(二)明确定点医院及专门医疗机构。立医院作为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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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疫情防控期间新冠确诊孕产妇医疗服务定点医院。指定临床专科齐全、综合救治能力强的县医院作为涉疫孕产妇收治单位,根据院感防控要求,为集中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居家以及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孕产妇提供医疗服务保障。

  (三)优化就诊服务流程。县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要设立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妥善处置、及时转运孕产妇,对临产孕产妇、危重孕产妇等需要急诊急救的要积极救治,同时做好孕产妇和医护人员防护。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拒诊、推诿或延误治疗。县内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组和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要根据孕产妇救治需要,采取远程指导、现场会诊、专家派驻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其它助产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专家支持,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县内建立助产机构、急救中心和血站联动机制,优先保障孕产妇转运和用血等救治需求。

  (四)推广信息化服务模式。各助产机构要依托线上咨询平台,安排专业人员实时在线,提供孕期健康宣教、孕期保健咨询指导、孕情监测和随访等保健服务与就诊指导;积极利用App软件、微信小程序等形式提供健康宣教、妊娠风险筛查、高危孕产妇管理、体重监测、营养指导、心理指导等系统保健服务与管理;要积极利用胎心监护、经皮黄疸检测仪等可穿戴设备为孕产妇与新生儿提供远程健康监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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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加强医用物资保障。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物资保障

  组跟踪掌握重要疫情防控物资供需情况,及时组织调运、统筹调度医用急需物资。县卫健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医用防护物资需求统计分析,及时掌握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医用N95)、医用防护服、一次使用医用隔离衣、医用防护屏、医用防护眼镜等重点医用防护物资日消耗和库存情况。全面掌握定点医院、指定医疗机构重要防疫物资保障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六)加强急救转运能力。县紧急救援中心安排急救车组,负责确诊孕产妇、涉疫孕产妇的转运工作。县、乡要在转运车组之外安排应急救援车队,满足突发疾病孕产妇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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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村卫生室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重要通知---新冠疫情期间来院就诊须知通知各位患者:您好!疫情防控期间,为了避免密集就诊,确保您和他?的健康,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件要求,结合?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现将我院防控措施告知如下:进?院区进?院区内,必须戴?罩、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门诊就医?前

  来院就诊务必带上您的“甬?码”或“健康码”、有效?份证件(医保卡)、?枚合格的?罩(特别提醒您,佩戴有呼?阀、布质?罩?员不得进?医院诊区。)”,建议

  限?位家属陪同。温馨提?:在进?各诊疗场所时,请配合保安及预检分诊的?作?员,主动出?“健康码”或“甬?码”、测量体温,告知流?病学史;请在相应诊室门?耐?候诊并隔位就坐,候诊期间避免?群聚集,务必做到“???诊”;与他?交谈时,请保持?定距离就诊。住院1、病房实?严格的24?时出?管控。2、住院过程陪护

  严格执??患?陪。

  如确因?术等病情需要,每名患者原则上只允许增加1名?员陪护。3、陪护?员要求必须持健康码“绿码”、?流?病学史、?发热及呼吸道等症状,且应固定,不宜随意更换。4、患者在院期间不允许其他?员来院探访。5、患者及陪护?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的住院患者。6、除检查等诊疗相关需要,原则上患者不允许离开医院。7、患者及陪护?员均须做好个?防护,请规范戴?罩,勤洗?并主动配合进?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为了确保您及家属的安全,希望?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持与配合!祝您早?康复!

篇四:村卫生室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疫情防控-医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范文模板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了广大患儿和家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我院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公告如下,请您悉知:

  一、门急诊就诊

  1.门诊就诊推荐通过微信搜索“××市儿童医院互联网医院”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段提前来院,减少等候时间,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减少感染的风险。

  2.为了您和孩子的安全,医院在门诊、急诊、住院部等设立不同的出入口,请您根据引导从指定出入口出入。

  3.到门诊、急诊就诊时,请您按要求首先进行预检分诊,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主动出示行程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测温、入院扫码、流行病学调查,向医务人员提供真实信息,在门诊、急诊预检分诊人员的指引下,到指定诊区就诊,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4.我院采取分区候诊,请您按照指引到指定的诊区候诊,非必要不到其它诊区走动。

  5.请您听到叫号后带孩子进入诊室就诊,做到“一室一患”,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就诊时,请再次主动向医务人员告知近期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及发热、呼吸道、消化道症状等。就诊完毕后,不在院内逗留。

  再次提醒您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在候诊区与他人间隔就坐,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如需饮水、就餐,请您注意手卫生,随后立即带好口罩。

  二、住院管理

  1.住院患儿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办理住院手续。可陪护的病房,由1名固定的家长陪护,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进入病房前,患儿及陪护人员再次向医务人员出示行程码,配合进行测温、流行病学调查、登记相关信息,患儿家属请签署承诺书。

  3.请您遵守病房24小时门禁管理要求,固定人员陪护,非必要请勿离开病房,医务人员将登记陪护人员的身份信息、健康状况等,无特殊原因,请不要更换陪护人员。

  4.病房内,请您和孩子自觉接受医务人员的管理,进行健康监测,每日监测2次体温,注意手卫生,尽量不在楼道内走动,严禁串病房、聚集聊天,减少感染的风险。

  5.住院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味觉和/或嗅觉减退等不适,请立即告知医务人员。

  6.如有家属送餐,请持我院开具的送餐证,出示行程码、测温、扫描入院码、流行病学调查,按照医务人员指引,到指定区域送餐(病房门口),送餐后不在医院逗留。

  孩子自理能力有限,有时一个家长陪护会有些困难,我们非常理解您的难处。陪护人员如需帮助,请您及时告知病房的医务人员,我们将会尽可能地为您提供帮助。

  固定1名家长陪护、不得探视、严格送餐管理等措施,可能会为您带来不便。但是进入病房的人员越多,交叉感染的风险就越大。家长不仅有可能把病毒带到医院病房,也有可能从医院把病毒带回家。为了大家的安全,请您多多谅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衷心感谢您及家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给予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天津市儿童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将全力以赴为患儿的健康保驾护航。

  就诊期间当您遇到困难

  或有好的意见建议

  请您拨打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7:30人工服务

  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以及

  周一至周五17:30-次日8:00自动接听

  工作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市儿童医院

  2021年8月1日

篇五:村卫生室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疫情期间医院门诊就诊须知

  一、门诊就诊"四不要”:

  不论是看门诊、做检查还是陪人,如果此刻你有以下四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请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1.发热(体温237.3。0;

  2.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码中有“标记;

  3.本人或家属与新冠确诊患者活动轨迹有重叠或可疑重叠;

  4.收到社区/疾控电话或短信通知需做核酸检测。

  二、门诊就诊做好四个准备

  1.疫情期间,门诊实行全预约诊疗(现场不加号),请提前预约挂号("**医院"公众号、"掌上**“APP等预约平台);

  2.医疗区所有入口,均需查看健康码和行程码。请您提前确认本人健康码为绿码,且行程码中无"*"标记的地区,否则将不予进入和接诊;

  3.医疗区全员、全程、全区域佩戴口罩(禁止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

  4.带好身份证和诊疗卡/电子健康卡,及既往就诊资料。

  三、门诊就诊须知

  1.医疗区所有入口,均需查看健康码和行程码,请提前准备;

  2.预检分诊:请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如实告知症状、接

  触史和流行病学史;

  3.全员全程全区域佩戴口罩,非必要不摘口罩;

  4.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间";

  5.每名病友仅限1名陪人随行;

  6.勤洗手,并保持社交距离;

  四、预约了CT、胃肠镜、超声等相关检查需注意

  1.进行纤维支气管镜、胃镜、肠镜、鼻内镜、喉镜和睡眠监测等检查时,务必在检查当天提供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检查时严格执行“一医一患“,非必要不陪同。

  发热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1.发热(体温237.3乙)患者必须到发热门门]诊就诊。

  2.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开诊制。

  3.患者进入发热门诊需带好口罩,家属在外等候。重症患者请一位家属带好口罩在旁陪护。如需候诊请与其它病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

  4.患者进入发热门诊后请先出示健康码,再测量体温,所有患者均需要行血常规、新冠病毒核酸监测,根据病情必要时行新冠病毒抗体、肺CT检查,请配合进行相关检查。

  5.请患者按就诊流程有序诊治,并配合医护人员进行相关流行病学史调查(接触史、旅游史、职业、近期活动等)O

  6.请如实向医务人员提供详细病史、病情及有关资料(如病历、血检单、胸片、过敏史等)O

  7.保持门]诊的安静及良好的就诊秩序,尽量减少走动与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8.请患者耐心等待检验报告,肺CT、血常规均按急诊快速检测。

  9.废弃物请丢入有盖黄色垃圾桶内(脚踩开盖),痰液请先吐入纸内后再丢入垃圾桶,保持室内整洁。使用卫生间

  请及时冲净,清洗双手。

  10.请配合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工作,必要时需移位或止步某区

  域。

  11.就诊中如遇疑难情况,请告知医务人员,我们将尽力给您帮助。

  12.离院时请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回家后居家隔离,等待核酸结果,并保持通讯畅通(登记号码),勤洗手,多喝水,勤通风,按医嘱治疗,不适随诊。

  13.如家人出现发热等类似症状,请劝其及时前来就诊。

  ****医院

  疫情期间患者接诊规定

  一、疫情期间医院接诊要求

  二、疫情期间就诊患者须知

  1、核酸阴性,但发烧患者

  2、急危重症患者

  3、慢病患者

  4、孕产妇、新生儿

  5、可延迟就医的情况

  疫情防控本身是为了人民的健康,为了护佑每一个生命。医院的首要职责是提供医疗服务,因此防疫期间不能以任何借口将患者一拒了之。

  一、疫情期间医院接诊要求

  1.要根据不同患者的就医需求进行分类救治,对急危重症患者,不论有没有核酸证明,在医护人员做好防护的前提下,都要第一时间收治。

  2.对透析患者、放化疗等肿瘤患者以及孕妇、新生儿等急需就医的,要设置定点医院,保障连续的医疗服务。

  3.对慢性病人的用药问题,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送药上门。

  4.每个区都要安排定点医院负责接诊,由社区安排专门的车辆,给予通行证,开通绿色通道,点对点接送病人到医院。

  5.有关医疗机构也要设置必要的急诊抢救、手术和病房

  缓冲区,先

  救人,排除新冠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6.针对120电话打不通问题,已派督查人员深入了解情况,采取综合措施,增加工作力量,确保患者诉求能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

  二、疫情期间就诊患者须知

  1、核酸阴性,但发烧患者

  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启用发热哨点诊室,为辖区内封控、管控区群众提供诊疗服务。对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的患者,基层医生要详细询问流行病史,结合临床表现及症状体征,提出诊断意见,根据病情,给予退热等相关治疗措施。发热患者就诊后,将被“点对点”闭环接回,进行居家观察,避免与他人接触,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有不适症状,要及时就医。

  2、急危重症患者

  因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创伤、昏迷、高热、急产等急危重症情况,需紧急送医的,可拨打120急救电话,由120急救指挥中心调派救护车接转送定点医院救治。医疗机构不得因核酸检测、健康码赋码异常等情况推诿延误。另外,还可建立会诊支援机制,调派专家和必要的医疗设备在辖区内

  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救治。

  3、慢病患者

  慢病患者可以找自己的家庭医生或者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对于封控区域和管控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要开通24小时健康咨询热线,对群众的就医需求进行登记造册。为糖尿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常规诊疗、预防接种及药品配送等服务。

  按照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管理有关规定,视患者病情可以将其处方用量延长至12周,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送药上门。不得因抽调医护人员核酸采样而暂停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服务。

  4、孕产妇、新生儿

  助产机构、妇幼保健院服务机构以及相关医院要公开电话及预约方式,并为临产孕妇、危重孕妇及危重新生儿开辟绿色通道。封控区孕妇需要到官方指定的医院就医;管控区孕妇可到区域内有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近就诊,医疗机构要待孕妇排除新冠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5、可延迟就医的情况

  1)早孕建册、基础检查,包括传染病、甲功筛查:13周内完成;

  2)胎儿排除结构畸形超声检查:18-24周完成;

  3)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无创产前筛查:12-22+6周完成;

  4)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24-28周完成。

  如果没有晚期产后出血、产褥感染等情况,可以延后产后复查时间。一般产后复查是产后42天,可以延期2?4周。有妊娠合并症(糖尿病、高血压等)的产妇需遵守出院时的医嘱,按时复查和调整用药。疫情期间,免费的盆底筛查项目从原来的产后42天-产后3个月延长至产后半年之内完成。

  5)肿瘤放化疗、血液透析患者

  肿瘤放疗化疗、血液透析等特殊需求的患者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备,以便社区统筹安排。由所在辖区疫情防控部门安排专车点对点闭环送至医院治疗,治疗结束在点对点闭环接回。诊疗结束接到定点救治医院的电话通知后,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在2小时内安排专车“点对点”接回患者,履行书面交接手续,避免患者长时间等待。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指导各社区做好辖区内肿瘤放疗化疗、血液透析等特殊患者登记造册,做好与医疗卫生部门的沟通联系,提前预约就诊。

  6)常见病、多发病患者

  要有专门医疗机构集中收治封控区、管控区“橙

  码”“红码”患者,也可由专门医疗机构采用驻点医疗队、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提供就医。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通过线上便民门诊向居民提供常见病、慢性病的医疗咨询、药事咨询或诊疗服务,利用信息平台,向有需求的居民提供慢性病长期处方、药品配送服务。

篇六:村卫生室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医院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XX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新冠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腔科等部分机构诊疗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请您来院就诊时留意以下信息:

  一、2月3日起,以下专科和诊疗项目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一)暂停门诊: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健康体检中心(仅保留驾驶员体检)。

  (二)暂停诊疗项目:内镜中心(常规消化内镜诊疗)。已经预约的门诊受检者,内镜中心会通知受检者改期。

  (三)具体门诊开诊情况和预约挂号,可拨打电话:XX进行咨询,或关注服务号“XX县人民医院”进行微信预约挂号。

  二、就诊注意事项:

  (一)来院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二)医院本部的急诊科通道已封闭,除120救护车

  辆及危急重症患者可以进出外,其他人员需从河边医院正门进入,并接受测体温及佩戴口罩检查;东院区出入口只保留儿科急诊大门,每位进入院区人员均需戴口罩、在设定的预检分诊处进行体温测量后进入;东院区后门(河边门)进行限时管制,具体管制情况请参照后门告示。

  (三)夜间就诊的发热患者请到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就医;本部发热门诊在1号楼一楼(有明显标识),请走河边医院正门进入;儿科发热门诊设在东院区,上班时间段(上午8: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设在儿科三号诊室,其余时间设在儿科急诊。

  (四)发病前14天内曾到访疫情发生地或其他有病例传播地区,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疫情发生地或其他有病例传播地区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请您如实主动告知医院预检分诊处及发热门诊接诊医生。您提供的真实信息将会为医生及时、准确的诊断提供最可靠的依据。

  (五)为避免交叉感染,建议您提前预约挂号,并按预约时间到院就诊,减少在医院停留时间;若无紧急就诊需求,请尽量避免来院就诊;对已预约又告知停诊的请患者理解。

  (六)如探视人员有发热、咳嗽及疫区接触史,一律

  谢绝进入医院探视。同时,我院ICU病房、新生儿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暂时谢绝探视,开放探视时间另行通知。

  (七)来院就诊,限一名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诊室,在诊室门口候诊区等候。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

  感谢您的配合与谅解!

  祝君健康!

篇七:村卫生室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XX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式及我院实际,现将我院门急诊、住院等重点区域向广大患者及家属告知:

  一、来院准备:

  (一)所有来院就诊、住院患者、患者家属或陪护人员,就诊全程均需正确佩戴口罩;凡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返玉的应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二)严格实名制就诊:就诊时凭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实名就诊;

  (三)就诊患者请听从医院工作人员的安排:在医院门口处扫码并向医院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来院人员需要配合医院工作人员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和配合流行病学调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引导至相应区域就诊:

  1.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或涉外货物接触史;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3.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史;

  4.14天内有与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人员接触史;

  5.健康码非绿码者;

  6.有发热、乏力、干咳或其他可疑不适症状者;

  7.14天周围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出现过2例以上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病例者;

  8.14天内有接触冷冻食品史;

  (五)发热患者均需进行血常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必要时需行胸部影像学检查。

  二、门诊就诊须知:

  1.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我院实施预约挂号就诊,请大家尽量通过网上预约挂号,按预约时间前来就诊,预约挂号可通过关注“XXXX医院公众号”进行;

  2.所有就诊患者经医院门口的预检分诊后进入各诊室;

  3.发热患者(体温≧37.3℃)请按照指示标识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

  4.普通门诊患者就诊请经门诊楼的分诊台后进入各诊室;

  5.急诊患者经预检分诊后进入,急诊科24小时开诊;

  6.医院严格实行“一患一诊室”,请自觉按顺序排队候诊,并隔位就坐,避免人群聚集,在叫到名字后进入诊室就诊;

  7.医院在挂号、缴费、取药等容易人员聚集设置一米线,人与人之间注意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8.我院开展线上缴费服务,推荐使用手机自助缴费;

  9.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请投入指定医疗垃圾桶内(黄色医疗垃圾袋的垃圾桶);

  10.触摸公共物品后请使用流动水洗手或快速手消液消毒。

  三、住院及陪护探视管理

  1.新入院患者入院时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入院后在过渡病房等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2.住院期间原则上不陪护、不探视,鼓励视频、电话等形式探视,避免交叉感染。如因病情需陪护,遵照“一患一陪”且保持相对固定;

  3.陪护人员需完成核酸检测阴性及流行病史调查,携带身份证在病区办理陪护相关凭证;

  4.陪护人员每日需配合医护人员测量体温,在院期间正确佩戴口罩,不串病房、不扎堆聊天;

  5.特殊情况下探视,必须配合医护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体温监测记录,并提供1周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6.医院住院部实行限制管理,患者凭手腕带,陪护人员凭陪护证、及身份证进入病区,其他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病区。

  四、核酸检测须知

  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核酸检测和疫情常态化管理工作,本院对新入院患者、住院陪护人员(一患一陪)、发热门诊患者三类人群实行免费新冠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

  (一)检测开单、采样:

  1.发热门诊患者在发热门诊开单,24小时采样。

  2.新入院、陪护人员在病房开单,每天11点前在当前科室采样。

  3.“愿检尽检”其他自愿检测人员到门诊楼一楼服务台挂号后到指定的诊室开单、缴费,到门诊楼一楼普通人群核酸采集室采样。

  (二)检测报告查询:

  1.在XX医院公众号查询;

  2.在我院自助打印机上凭就诊卡自助打印;

  3.48小时后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查询结果(可查询七天内的结果)。

篇八:村卫生室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疫情期间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疫情期间,为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我院的信任!为了方便您就医,请您注意以下事项并积极配合。

  一、所有就诊患者及陪人进入医院必须先进行预检分诊,主动出示“健康绿码+行程码”,需全程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接受验码及流行病学史调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门诊。

  特殊情况如下(下述情况只针对普通就诊患者,急危重症患者除外):

  (一)省外入鲁人员(非中、高风险地区或非带*号地区)

  如果您是省外入鲁返鲁人员,需持返鲁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当地核酸阴性证明的,应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出示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医院。

  (二)行程码中带*号人员(非中、高风险地区或无本土疫情发生地级县)

  需持就诊前近3日的3天2次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医院。

  (三)行程码中带*号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发生)

  如果您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天、第3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3次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进入医院。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四)如果您有病例报告社区旅居史、新冠肺炎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等新冠肺炎相关流行病学情况,请如实告知预检分诊人员和医务人员。

  二、我院未设有发热门诊,仅设有发热筛查点,如果您是健康码红码、黄码伴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为了不耽误

  您的治疗,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请主动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三、所有人员进入医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禁止进院。请注意咳嗽礼仪、手卫生、一米线安全距离等。为避免交叉感染,请尽量减少家属陪同人次,就诊结束后不要长时间在医院逗留。

  四、患者在各诊室候诊区候诊并按号就诊,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室”,并请保持诊室安静和公共卫生。就医排队挂号、缴费、取药、检查时,请您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人群聚集,交流时尽可能保持距离。

篇九:村卫生室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防疫情医院就医须知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缩短候诊时间,减少人员聚集风险,请就诊患者合理安排时间就诊。

  来院须知

  .中心医院门诊、住院服务正常运行。急诊24小时开放。

  .进入院区请主动出示金华防疫码、行程码、24小时核酸

  阴性证明,规范佩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

  门诊须知

  .门诊推荐预约就诊,请关注医院微信公众号,先预约、后

  诊疗。门诊预约

  :O住院须知

  4?住院病区实行“谢绝探视”“非必要不陪护,必要时固定

  一人陪护”制度。

  关于核酸检测

  .医院核酸检测24小时开放。采样区设在一号楼和—

  号楼之间的板房,采样时间:7:30-21:00,21:00-次日7:30请到急诊医学中心。

  特别提醒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以下患者需到发热门诊就诊:

  ⑴体温237.39的发热患者或有新冠十大病症的患者;

  ⑵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患者;

  28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旅居史的患者;

  ⑷健康码异常患者(如黄码、红码)需到发热门诊就诊。

篇十:村卫生室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医院疫情防控期间门诊就诊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市医院自2月25日起逐步恢

  复正常诊疗秩序,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现将相关情况告

  知如下,请您理解并积极配合。

  一、门诊范围

  1、除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体检中心等4个科

  室外,其他科室恢复门诊,急诊、发热门诊24小时开放。

  2、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除急诊病人外暂停普通

  门诊。

  3、胃肠镜、纤支镜及肺功能检查等工程除急诊需求外

  其他业务暂停。

  二、就诊须知

  1、患者及陪同人员(陪同人员仅限1人)来门诊或急诊

  就诊时,均需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至少一米距离,配

  合现场预检分诊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发放门诊就诊

  卡。体温异常者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2、近期来院就诊人数较多,请您错峰就诊,无紧急病

  情暂不就诊,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3、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就诊时请自觉在诊室

  外耐心等候,防止人员聚集。

  4、为方便群众就医,医院门诊开诊时间调整为上午7:

  30至12:00,下午2:00至5:00o5、来院就诊患者及家属使用过的口罩请不要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筒内。

  6、为您与家人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请在

  预检分诊、就诊时,如实告知医生您的情况。违反规定导致

  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健康平安造成损害的,应当负相

  应法律责任。

  7、为了您与家人的健康,请您务必听从医院工作人员

  的劝导与安排。

  XX市人民医院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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