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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亮点7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05-01 14:00:03 点击: 推荐访问: 亮点 亮点|国外|创新|档案|服务 亮点工作汇报标题

篇一: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亮点

  

  社区

  2年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社区在区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社区”活动,以建设“平安社区”为目标,以构建和谐社会、增强群众安全感为动力,狠抓社区稳定安全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区稳定,为居民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双方自愿的原则,成功协调矛盾纠纷XX起,群众满意度达到100%以上。

  一、全年来社区大力开展“大宣传、大调解、大防控”、“平安知识宣传活动”。

  1、对校园、高危、重点人员进行专人包抓,对学校周边每天派3名社区人员进行巡逻,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状态。

  2、对涉军人员、复转军人、下岗无业、吸毒、刑释人员等发生的矛盾进行摸排,发现情况及时调解。

  3、充分发挥矛盾调解组织的作用,开展集中排查,及时调解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楼院,大事不出社区”,在实际工作中把调解工作同普法教育结合起来,以理服人,从而确保了我社区全年来无一例刑事案件案件发生,无一年以上信访积案。

  二、积极开展“普法进万家”的活动。

  1、我们利用社区党员、干部培训、社区干部会议等,举办多场法制讲座,我们还派发普法宣传资料到居民手中,组织居民学习不同法律法规,从而提高了居民的法制意识。

  2、我们利用社区QQ信息平台、社区飞信、超级信使、宣传橱窗、横幅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真正做到了普法进万家。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深化法制教育为基础,以实行社区信息公开为重点,以建章立制为保障,以促进社区稳定为目标,主动接受居民监督,将本单位内的政务、财务公开化、制度化,重大决策民主化,工作目标责任化,力求把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法制宣传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社区内各项事务。力求做到“一般矛盾不出社区”,让广大群众有一个安定舒适的生活环境。

  社区

  20年

  月

  日

篇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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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苏小社区志愿者矛盾调解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乡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按照上级部署,志愿者通过在苏小社区推进社区矛盾调解志愿服务,总结如下:

  一、志愿者充分利用入户摸排、广播、传单、宣传栏、资料等,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矛盾调解宣传。志愿者组织苏小社区点宣传咨询28人/次,散发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达8人/次。

  二、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志愿者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矛盾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志愿者进行入户排查,理清矛盾根源。

  三、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志愿者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苏小社区志愿者队伍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

  后志愿者队伍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社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扩展阅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凤凰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1/3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word可编辑

  军作用,确保全社区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社区调委会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社区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14起,调解合格率98%,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

  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

  三、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在社区调委会直接受理纠纷中,有一些纠纷经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问题,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2/3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word可编辑

  凤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社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凤凰社区202*年11月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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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亮点

  

  【人民调解工作创新】

  人民调解工作亮点

  人民调解工作创新一、创新工作理念要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必须确立新的工作理念,用新的理念分析矛盾,探索规律,才能不断寻求新的发展路子。

  1、必须确立“大服务”的理念首先,要确立为“第一要务”服务的理念。我们必须认清形势,转变思维,更新理念,克服那种“发展与调解无关”,“就调解而调解”等单纯业务观念。其次,要确立为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的理念。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面对面的群众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有能够走进群众心里,与群众打成一片的融合力;

  有组织指挥,协调各方的调控力;

  有遇乱不慌,从容应对的处置力。因此要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必须牢固确立“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新理念,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多体谅群众难处,多进行换位思考,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多做耐心细致说服劝解工作,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力争各方和解,千方百计提高调处成功率。再次,要确立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的理念。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法律制度。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国家”基本方略的实施,民主与法制建设步伐加快,人民群众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也进一步增强,我们必须积极适应国家法治化进程加快的步伐,确立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的观念,努力做到法情理相结合,有力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层次,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切实抓好普法教育、法制培训、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措施落实,改变以往只单一抓好纠纷调解的做法,把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服务于国家民主法制建设政治高度来认识。

  2、必须确立“大调解”的理念要针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趋势,积极探索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组织协调、基层司法行政组织为依托,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合力共抓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走出一条“横向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预防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新路子。要加快从“一家抓”向“大家抓”的转变,按照“大调解”工作思路,尽快形成党政领导重视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司法行政部门为主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新格局,建立起调解、治安、信访等多项职能联动的工作机制。

  3、必须确立“大发展”的理念发展是人民调解工作永恒的主题,同时也是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要务”;

  人民调解工作只有在新形势下不断开拓、创新和发展,才能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要“大发展”,还必须确立差异型竞争意识,既要充分肯定已取得显著成绩,更要清醒地看到存在不足,尤其是经常与先进地区相比,承认自身工作差异,才能强化竞争意识。只有牢固确立“大发展”理念,清醒地看到存在差异,敢与强手过招,才能全面推进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向新的目标方向前进。

  二、创新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工作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发展的新形势,必须创新工作机制,才能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1、领导维稳责任机制。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真抓实管。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目标考核,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司法所、调委会建设,配强司法所长、调委会主任,配足司法所及调委会工作人员,并加强对他们教育培训和管理,全面提高他们政治业务素质。

  2、大调解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共同参与、司法为主协调、各级齐抓共管”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3、矛盾预测预防机制。要加快从“重在调”向“重在防”的转变,把主要精力化在防范治本上,尤其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例如:城市拆迁、土地征用、道路建

  设、水利建设等,除科学论证外,各有关部门要提前介入,收集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可能引发各类矛盾纠纷信息,努力做到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有效落实防范措施。

  4、矛盾集中排查机制。要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度,改进排查方法,完善调处方式,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明确各部门调处化解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然处置,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把这项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

  5、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各地各部门都要制定突发性事件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平息事态,妥然处置、及早依法调处,努力做到调处工作走在激化前,防止事态扩大矛盾激化,确保社会稳定。

  三、创新工作方式人民调解工作只有自觉顺应变化了的新形势,着眼于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水平,才能坚持与时俱进。

  1、必须坚持工作重点转移。要明确工作重点,根据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对象,矛盾纠纷性质和表现形式的变化,必须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来,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履行职能,拓展工作领域,发挥工作特色,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

  线”,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上来。

  2、必须坚持工作关口前移。要调整工作思路,积极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方针,努力做好“超前防范”,以“防激化、创六无”为主题,始终把预防矛盾纠纷发生、防止矛盾激化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3、必须坚持依法调解、法情理结合。随着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仅仅依靠传统的调解手段,依靠调解干部的个人威望或者简单的劝导说服,难以达到应有的调处结果。因此,为了创新调解工作方式,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必须适应国家法治化进程的步伐,把依法调解作为人民调解工作首要环节,并努力做到法情理相结合,要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思想教育、道德约束等多种手段,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地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层次,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四、创新调解效力创新调解效力,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提高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新途径、新办法。

  1、全面实施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坚持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以提高调解员素质,规范各项业务工作,调动工作积极性为目的,通过人民调解员等级制度全面实施,为创新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力打下扎实基础。

  2、积极探索调解协议“公证制”、“审核制”、“指导制”、“备案制”,提高人民调解协议履行率。进一步规范调解程序和工作制度,力求所达成调解协议书经得起法律的检验。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努力争取法院系统配合支持,积极探索调解协议书司法“审核制”、“确认制”、“备案制”、“指导制”以及有关调解协议通过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制”等有效做法,因地制宜,逐步推广,以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率,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度。

  3、优化环境,落实保障,切实解决调解人员的后顾之忧,以确保人民调解各项职能效力的全面发挥。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切实解决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人、财、物”等方面实际困难,努力解决人民调解物质保障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地位、作用及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都来理解、关心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为创新调解效力提供最根本保障。

  本文来自xxxx

篇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亮点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范文(通用9篇)

  不经意间,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回顾这段时间中有什么值得分享的成绩呢?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份工作总结。你还在为写工作总结而苦恼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篇1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相关要求,今年我乡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把人民调解工作坐在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诉讼等方法前,立足预警、疏导,做到了对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调解。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使我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有序进行。

  一、建立健全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切实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我乡已经全部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委员会,主任、成员等人员全部配齐,对于调解的一般民事案件及轻微刑事案件结案了事更加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各类工作的发展与完善,主动吸纳行政职能部门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

  一是今年我乡继续实行和完善统一受理、集中管理、分级调处、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运行机制以及调处中心合署办公等新工作制度,举办了有关于大调解业务培训班,大大增强了基层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落实大调解工作责任。把矛盾纠纷包干到责任人,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综治工作中心指导村调处中心、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矛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

  道向上级报告。

  二是考评机制,我乡明确了关于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写进了《维护和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中。并进行量化考评考核。各单位对属于本辖区内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

  三是对于矛盾纠纷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实现了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工作衔接,落实到了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取得初步成效

  今年,通过整合资源、规范运行,我乡大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11月末全乡共发生矛盾纠纷21起,调解21起,调解成功21起,成功率达到100%。多次有效的阻止越级上访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综治宣传月时机对综治工作中心、和综治工作站进行宣传,对于出现的一般民事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鼓励当事人积极到工作站和综治工作中心进行调解。对于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工作人员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行之有效进行解决。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篇2一、健全人员配置,强化机制建设

  镇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设在综治办,镇党委书记为主任,副镇长同志、司法所长为副主任,配备专职人员5名,在辖区内共配备了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调解专门办公室14个,人民调解员52人,办公设施全部配备齐全。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各项制度均上墙公示。同时,镇党委政府把大调解中心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给予了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各村相应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每周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镇大调解中心。对排查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

  时通过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对矛盾纠纷实行周排周清制度。

  各村每周对辖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主动掌握调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村社安排专人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纠纷交由镇“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调解。

  (三)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

  制定并落实了大调解实施办法,规定各调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

  (四)健全检查考评机制。

  “大调解”中心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和调解工作纳入了全年目标考评,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

  (五)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

  “大调解”协调中心确定了领导接待日,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三、统一管理标准,确保队伍素质

  (一)统一制度建设。

  大调解”中心统一制定了全镇调委会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

  (二)统一业务建设标准。

  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

  (三)统一队伍建设标准。

  镇综治办定期组织各村民调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并对基层调解员进考核、严格按规范化调解文书。

  (四)统一调解室建设标准。

  各村均按规范华要求配备了调解室、档案室,并有明显标志,从

  而使镇、村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

  四、加强排查调解,社会基本稳定

  上半年,我镇坚持进行每月一次大排查、每周一次小排查,详细掌握全镇社会矛盾动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保障了我镇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篇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社区的平安和谐成为亟待破解的课题。

  社区调委会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年来,社区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14起,调解合格率98%,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一、坚持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

  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社区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

  三、强化疑难案件联合调处制度。

  在社区调委会直接受理纠纷中,有一些纠纷经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问题,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

  四、有效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

  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

  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凤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全社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篇4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确保组织到位

  首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13年3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局干警和司法所长会议,会上,局长就我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宣传动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专项活动的目标及任务,确保将专项活动的开展贯穿于我局全年工作中。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确保认识到位

  在前期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广播、电视、制作板报、悬挂条幅、写标语、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并利用宣传《人民调解法》为契机,使调解工作进城镇小区、进农村院落、进车站(码头)、进规模性市场、进经济开发区,让更多的人了解专项活动,努力使活动家喻户晓;宣传动员期间,共发放宣传单7000余份,办板报45期,悬挂条幅30余幅,写标语50余条,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确保责任到位

  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中,要求各司法所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有组织地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今年1—5月,全县共排查纠纷1488件,成功调解1470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8.5%,防止群体性上访4件23人;防止群体性械斗3件30人。

  四、集中攻坚,服务群众,确保调解到位

  20xx年3月6日上午,镇村4社村,带着其孙子来到司法所求救,希望得到法律帮助,让的学习和生活得到基本保障。该所司法助理员同志热情地接待了哽咽的老人和愁苦的孩子,为其安座倒水,稳定他们的情绪,并着手调查。,现年70有余,劳动能力差;其独子,一直在外打工,对家庭不闻不问;其孙子,系与重庆潼南籍女子婚龄前非法所生。20xx年,出生在仓山老家后,就没管过,更是已失去联系多年。如今,孩子已满7岁,因家庭经济拮据,无人过问,其学习和生活无法得到保障。经过多方努力,终于联系上了长期在外的,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导,从广东东莞回到了。经了解,3月,与他分道扬镳,与他人成婚;而终日忧心忡忡,病魔缠身,不慎重的婚姻给家人带来了如此的不幸,更是无颜面对家人。经与所长汇报商讨,司法所决定将调解工作做到去,进行跨区域调解。经过先期的充分准备,20xx年4月16日,同志与一起奔赴重庆。到达后,通过找镇政府、综治办、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后,几经周折,在傍晚时见到了。并将双方当事人请到一起,进行调解,通过于法于理、骨肉亲情、社会责任等多方面解释和劝说,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此时,已是17日凌晨2点44分。协议约定,儿子由抚养,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0000元。事后,也一再表示,将承担起家庭的责任,给儿子的"学习和生活以充分的保障。这次跨区域的调解,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该所落实“作风转变年”活动中的承诺,为民办的又一件实事。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篇5按照上级信访维稳部门工作要求,我镇不断加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各项措施,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镇矛盾纠纷及时解决,信访维稳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我镇20XX年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信访维稳工作有效开展

  信访维稳工作关系到我镇团结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我镇社会经济

  快速恢复发展的喜人形势,关系到全区的和谐氛围,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20XX年我镇共处理信访事件148起,每次重大信访事件发生,我镇领导亲自带队,调查情况,积极调解,采取措施,平息矛盾。同时,在平时工作中,我镇各部门领导重视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沟通,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体现民意,把问题纠纷产生的源头化解于无形。对于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的社会维稳工作,我镇从不懈怠,建立了群众集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明确领导责任和处理过程。尤其是今年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召开期间,我镇领导轮流值班,仔细排查了引起社会不稳的苗头,确保我镇社会稳定。

  二、积极应对,确保信访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在信访维稳问题中,政府往往扮演的是第三方的角色,如何协调好矛盾双方,如何妥善解决,这些不仅仅考验着综治人员语言的技巧,更需要积极应对的态度。在处理信访维稳问题时,从上访人员的接待,到信访情况的了解,到矛盾纠纷的调解,我镇综治工作人员都积极参与,主动化解,真正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看待,把人民群众遇到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只有这样,我镇的信访维稳工作才能入民心、得实效。“一杯清茶缓情绪,一句问候拉距离,全心全意解民忧”这是我镇综治信访工作的要旨。

  三、注重科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深得民心

  信访问题产生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一定要有科学的方法来解决。今年我镇总结开展“六字工作法”,得到上级的肯定,区政法委、纪委都在全区进行了推广,市司法局还进行了转发。在三案攻坚活动中,通过大调解体系,解决了王芝华多年的涉法纠纷,他分别为镇政府、区政府、区信访局、区政法委等部门赠送了锦旗,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此外,更多的是各级干部为老百姓化解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下访到村社,到农户家中为老百姓处理问题,在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始终把握立场,不偏不倚,抓住重点,循序渐进,注重科学的方法,为民办事。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篇620xx年,xxx社区调委会在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在司法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坚持及时有效地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激化,有效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15起,其中婚姻6起,邻里纠纷9起,调解率达100%,防止矛盾激化率达100%,达到了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各族居民生活安定,和睦相处的目的,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建立矛盾预防化解机制。

  xxx社区辖区面积1355万平方米,有住宅楼29栋,常住居民1746人,总户数702户,其中少数民族647户,辖区国有企业8个,改制企业3个,商业网点16个,管理起来比较困难,为此调委会重视群体性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坚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紧密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的调解网络。组织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队伍。我们的工作重心是调节是基础,预防是重点,小纠纷不过夜,大纠纷及时处理,对已经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

  二、普及法律知识,严格依法来进行调解工作,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宣传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

  调解委员会一直把普法知识的宣传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首先社区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方向,其次利用开设学习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增长居民的法律意识,使调委会真正做到了以法来进行调解工作,调委会的工作人员还经常和小区片警深入到居民家中向他们讲解防范知识,使老百姓树立了为社区的安定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的愿望。

  三、深入细致的做好邻里调解工作。

  xx年7月29日xxx新村23栋20号居民陈玉芳来我社区反映自家孙子在18栋门前玩耍时破18栋24号杜翠霞家小狗咬伤小腿,并不承认,找到居委会要求居委会出面解决,经过居委会了解情况属实,并找18栋24号居民协商,杜翠霞同意赔偿孩子的医药费事情圆满解决。xx年8月11日晚11;左右18栋24号家杜翠霞家小狗再次把25栋23号家齐雪蜂家11岁的男孩咬伤,经过居委会的多次调解,18栋23号杜翠霞同意再次赔偿孩子的医药费,第二天齐雪蜂的父亲来我社区感谢居委会工作人员,并表示非常满意。xxx社区调委会作为基层的人民调解组织,几年来坚持从维护大局出发,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出发,在社区居民纠纷的调解工作中做了一定成绩对于美好的未来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为创造一个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篇720xx年司法所按照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通过全乡上下共同努力,攻坚活动取得显著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取得实效,乡成立了以纪检政法书记为组长,乡司法所全体成员和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攻坚活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了工作,一是对全乡98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明确责任,进行合理分工,使每一位人民调解员都能有的放矢,认真履职尽责,为专项攻坚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措施到位。

  在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开展中,陈栅子乡一是充分发挥乡、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职能作用,坚持从抓预防入手,采取“四前”措施,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力争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在排查阶段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并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根据纠纷的性质、特点、难易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逐一化解。三是调处阶段,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实行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层层抓调处的工作格局,将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五是为避免因排查调处不力、相互推诿扯皮导致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发生,酿成新的事端,造成矛盾纠纷激化和越级上访,乡纪检政法书记和司法所所长深入到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指导督促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力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上下同心,成效显著。

  乡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全乡10个村都进行拉网式排查调处,把影响农村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矛盾及时有效的化解在始发之初,切实维护了我乡农村的社会稳定。自3月30日至12月15日止,全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5件,调处225件,调处成功

  224件,调处成功率99%。防止群体性上访16件,防止群体性械斗3件,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

  四、存在问题。

  1、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对农村偏远村组发生的突发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的事件,难以做到及时控制化解。

  2、人民调解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调解工作量和调解工作难度增大,有时排查调处工作不到位。

  五、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乡司法所要尽职尽责地做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准确掌握好本辖区内发生的和有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根据不同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组,重大纠纷不出村,疑难复杂纠纷不出乡。

  2、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建立的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掌握人民调解相关知识。

  3、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把我乡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篇8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本中心的具体分工下,现将本人上半年的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部门分工。

  分工本人财务辅导、票据审核、审计、失地农民保障、土地矛盾纠纷调解等。

  二、具体做法:

  今年上半年以来,本人主要以拆迁工作为主,从新年上班的第三天即正月初九,按照魏镇长的统一安排,到红枫园解决遗留问题,至5月初结束。夏季收款结束后即安排参加车马湖意大游艇项目的拆迁工作。在此期间,本人能严格执行因工作需要而及不规则的作息时间,共同解决了红枫园几例比较棘手的遗留问题。同时,在领导的安排下,和拆迁组的同志们一道,在游艇项目拆迁工作中做了大量的、细致的工作。

  关于审计。按照市委农办全镇农村财务每年审计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村的要求,在本中心的统一安排和审计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序时任务;重点审计的村,正按照领导的指示有序进行,具体审计事项本人起到了协调作用。

  关于失地农民进保工作。由于该项工作在我镇是一项新生事物,进展非常艰难。目前,前期业务工作己准备就绪。在此期间,本人做了大量的宣传解释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关于土地矛盾纠纷调解。今年来,凡是接手的土地矛盾,无一搁置。连续解决了顾桥、谢楼等村相关农户的土地矛盾。没有发生一起因为自己处理不当而引起的越级上访事件。

  今年上半年,虽然本人以拆迁工作为主,但对交办工作做到穿插兼顾,从不借故推诿。然而,由于精力和时间的冲突,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本办公室同志的工作量和辛苦程度。同时,通过自我总结和与同志们对比,以及对照领导的要求,还存在许多不足。本人决心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扬长避短,争取更大的成绩。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总结

  篇9一、基本情况

  近一年来,我们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案件247件,其中,来访115批,计1018人次;来信105件,结案104件,结案率99%;上级交办案件27件,结案率100%。从受理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信访总量居高不下。目前上访率较前两季度虽有降低,但集访现象仍有发生。二是无序上访问题比较突出。部分上访群众情绪激动,行为出格,围绪管委会办公楼大门,严重影响开发区投资环境。此外、赴京、省、市上访现象仍时有发生。三是组织上访逐渐上升。许多上访群众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心理状态,不少集体上访有人幕后指使、精心策划、互相串联、对政府施加压力。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前聪同志和社管局局长沈少华同专对信访工作多次作重要批示,亲自交办、督办有关信访案件。各社区办、各居委会继续落实信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大信访、大调解格局,使许多信访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2、抓住重点,遏制“三访”上升势头随着开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拆迁征地数量不断增多,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前显露,我区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三访”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为此,我们就如何进一步控制“三访”上升势头进行了专题研究,围绕“两费”发放、财务公开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开发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深入进行排查,重点加大对上访老户的教育疏导和监控力度。在重视信访老户的基础上,对新的信访案件也十分关注,坚持一次处理到位,一次落实到位,不断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办结率,以有效控制“三访”的上升势头。

  3、规范信访工作,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为充分发挥信访调解中心的职能作用,按照《信访条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坚持了具体的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来信收发、来访登记制度,领导阅批、查办、接待制度,重大案件立案查办、回报制度,信访信息呈报制度,信访总结制度,信访文书立卷归档制度等。这些制度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工作打算

  1、强化初信初访工作。坚持群众来访转办、群众初信复信、重要信访立案和疑难问题直办等多种办法,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

  2、强化信息预测预报。健全信访信息工作网络,采取定期分析排查,深入基层摸底,提早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的热点、难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制定工作预案,超前做好工作。

  3、强化信访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开展信访重点案件的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加大上级交办案件的办结力度、息访力度。

  4、强化依法信访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做好《信访条例》宣传工作,坚持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5、强化信访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在提高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文明接待水平、处理复杂信访问题水平、协调工作水平上下功夫,提高信访工作队伍的整体工作水平,适应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需要。

篇五: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亮点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一、创新方法,精准调处

  派岀所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模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效能。一是订单式调处。充分发挥执法执勤主阵地化解矛盾纠纷作用的同时,主动延伸工作场所,因时因地制宜,群众能接受哪种方式就用哪种方式,哪里方便就在哪里调解,今年以来,派出所以外场所调解纠纷超30起,占调处总数的35%以上。二是实时式调处。在传承发扬"枫桥经验"、推广应用"四单一图社区警务新机制的基础上,结替"互联网+"元素,利用微信、QQ等网络媒介,收集信息,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截止目前,已通过微信、QQ等成功调解纠纷3起,均取得良好效果。

  二、建立机制,多元保障有力

  围绕防发生、防升级、促满意出实招、下功夫,建立调处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预警评估机制。按照"日清、周析、月结"的原则,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类,逐一研判评估发展态势,有针对性地"按方抓药、对症下药,通过及时走访、介入、疏导,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状态。二是建立分级调处机制。建立一般、重点、疑难矛盾三级调处机制,一般性矛盾纠纷由社区民警负责调处,力争处置在小、化解在早,确保不出警务网格;重点矛盾纠纷司法联调机制,由派出所对接司法所调解,提升调解工作的法律效力;涉及人员多、领域广、情况复杂且有群体性事件苗头和重大隐患的疑难矛盾纠纷,启动应急预案,积极推动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介入,确保不激化、不升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级。三是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对已调解的矛盾纠纷,通过问卷调查、电话回访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建立定期回访动态跟踪机制,及时掌握后续情况,防止反弹,提高化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

  三、用好联调队伍,专群联动有合力

  坚持"专群结合,以专带群"的工作方针,始终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共同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是社区民警主动调。强化公安机关底线思维,将高度的政治自觉转化为行动自觉,牢记职责使命,坚守责任担当,尽心尽责全力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二是多部门联合专业调。建立司法联调模式,充分发挥专业队伍调解优势,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三是群防群治队伍配合调。组建由村居干部、村居代表和德高望重长辈组成的"帮帮团"、人力情报"朋友圈"等治安维稳力量,形成了多方参与、警民共调的良好格局。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2一、面对面调解法

  面对面调解法是指调解人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将纠纷当事人召集在一起,当面摆事实、讲道理,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同时到场的调解方法。

  这样做有利于凸显调解人员的中立地位,保障程序公正。面对面调解法一般在以下两种情况中可适用:

  (1)适用矛盾较小,涉及亲情类纠纷。当事人之间或者分歧不大,或者矛盾不尖锐,或者纠纷当事人之间有一定的感情基础,需要坐在一起来解决问题,如家庭、婚姻、邻里、同事、朋友之间的纠纷大都可以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运用此调解方去。

  (2)适用于双方分歧逐渐缩小、对抗性不强,情绪也较稳定的情形。此类情形是在调解人员做了大量工作的基础上,当事人双方的分歧越来越小,情绪也趋平稳冷静,有可能进行理智协商的情形下,宜采用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在面对面调解过程中,为了防止场面失控情形的出现,调解人员必须有能力主导话题、安抚情绪。一旦出现场面失控,调解人员要注意把握时机、灵活或者中止调解。

  二、背靠背调解法

  背靠背调解法是指调解人员在调解民间纠纷时,分别对当事人进行个别谈话沟通,在调解的过程中只有一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到场的调解方法。换句话说,就是调解时不让当事人进行直接面对面地沟通,而是由调解员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使双方不断让步,分歧趋于接近,从而促成调解的方法。

  背靠背调解一般适用于调解人员需要私下了解当事人的情况,比如想了解当事人的谈判底线时,或者当事人情绪较激动,双方存在明显的对抗情绪,或者当事人固执已见,对事实的认识分歧较大的情形。

  三、换位思考法

  换位思考法就是在解决纠纷时,使调解人员和当事人都能设身处地地站在对方的立场上体验和思考问题,体察对方的感受和态度,形成与对方在情感上的共鸣,从而理解对方并改变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运用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一是调解员与当事人之间的换位思考,也就是调解人员要站在纠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纷当事人双方的立场和角度,促使当事人全面解决纠纷。调解人员站在当事人的立场,有助于与当事人顺利沟通,得到对方的信任。

  二是引导当事人之间的换位思考,调解人员引导、启发纠纷当事人相互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在采用引导、启发当事人换位思考时,要特别注意,引导、启发当事人互相之间进行换位思考,并不是直接告诉当事人对方的想法及感受,而是应当通过告知对方的处境等背景和不断提出适当问题的方式引导,比如提出"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这种问题,让当事人自己体会到对方的感受,得出正确的结论。

  四、褒扬激励法

  褒扬激励法,主要是对纠纷当事人本身所具有的优点和长处或者在该纠纷中表现出来的正确做法,运用激励的语言唤起当事人自尊心、荣誉感,调动当事人的积极性,使当事人主动做出让步,以了结纠纷的一种方法。

  这就要求调解人员要善于发现当事人的优点和长处,并及时用热情洋溢的话语加以赞赏、表扬,巧妙地唤起当事人的自尊心、荣誉感,不失时机地鼓励当事人以高姿态、高风格来对待纠纷。

  这种方法对调解工作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一是平稳当事人的情绪。因为大部分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支持和肯定,而对批评一般都比较反感。二是赢得当事人的信任,缩短人民调解员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三是可以堵住当事人反复不定的后路。对当事人给予肯定的评价,等于是公开给他贴了一个好的标签,会使当事人以此作为衡量自己行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为的标准,从而不会做出与此相悖的行为。

  运用褒扬激励法需要注意以下技巧:

  1.不能无中生有地丰承或进行虚伪的称赞。对当事人的赞扬应该是针对当事人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优点或长处,是当事人自己认可的闪光点。

  2.对当事人的赞扬、激励要注意分寸,不能夸大。

  3.人民调解员可以选择多种多样的赞扬方法。人民调解员可以直接肯定当事人的优点,亦可引用当事人尊重信任的其他人对他的评价,或者引用大家对他的一致看法,甚至引用对方当事人对他的客观积极的评价。

  4.适当运用"二分法",即人民调解员对这类纠纷进行调解时,不能一味地赞扬激励。一定要注意当事人的两面性,该批评的地方要批评。

  五、情感触动法

  情感触动法就是在调解中利用亲情、友情、族亲、邻里关系和调解人的情感方式打动当事人促成和解的方法。通俗点说就是打感情牌了,对那些感情基础较好的纠纷当事人,通过使他们回忆从前相处、或者共同生活的美好时光,再现同舟共济、相互包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历程。

  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同事、朋友、家庭、婚姻等当事人之间具有感情基础的纠纷。他们之间的纠纷可能通过情感的因素得到化解和解决。因此,人民调解员如果运用该种方法进行调解,事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调查工作。首先了解纠纷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着较好的感情基础,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其次充分掌握纠纷当事人之间相处或共同生活的经历,即掌握大量的第一手材料。这样,才能够恰当地运用该种方法,并运用手中掌握的材料达到唤起旧情的效果。如果纠纷当事人之间没有良好的感情基础,则不能运用该种方法;否则,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此外,在运用情感触动法时还需注意利用其他可资利用的感情因素,不要只盯着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感情因素。比如:夫妻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可以利用父亲或母亲对孩子的爱,让双方和平分手。

  六、明法析理法

  明法析理法就是指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向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当事人讲明道理,纠正他们的某些错误观点,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有些行为和主张是于法不合、于理不通的。若他们一意孤行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从而引导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思路寻找纠纷的解决办法。

  很多纠纷的产生,是由于当事人对法律不甚了解或者只是一知半解。

  明法析理法的适用对象大多是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欠缺的当事人。调解人员耐心讲明相关法律规定,再辅以类似案例的讲解,当事人就容易接受。在使用明法析理时,根据纠纷情况的不同,调解人员需要耐心再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调解人员也需要运用严肃的语气、简短明了的语言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震慑。

  在运用明法析理法时还要巧妙地运用社会舆论对当事人的影响力,因为大多数纠纷当事人都会很在意周围人对他们的道德评价。如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果当事人的行为违背道德的要求,肯定会受到舆论的谴责。舆论的压力会促使当事人选择更符合社会道德观念的行为。

  七、利弊分析法

  利弊分析法是指调解人员从各方面为当事人分析接受调解或接受某一调解方案的利和弊,从而引导当事人作出最理性、最有益的选择。弗洛伊德说过,一个人做一件事,不是为了得到一些乐趣(利),便是为了避开一些痛苦(弊),所以,利弊是做与不做任何事情的理由。当事人在面对纠纷时,其思想往往具有局限性和片面性,容易固执地盯着事情利的一面或者弊的一面,从而坚持自己的观点不肯妥协。作为调解人员,就要启发、引导当事人从事情的多方面对利弊进行综合分析和思考,在客观权衡之下做出最有利的选择。

  调解人员引导当事人进行利弊分析主要包括:解决纠纷所需的经济成本、时间、精力等其他成本,纠纷的持续或解决对工作、生活等的影响,对未来需维系的人际关系、情感关系的影响,对个人声誉的影响,若调解不成涉诉的成本和支出,败诉的风险,胜诉以后执行不能的风险,案件的社会影响,等等。利弊分析法是在调解中最常用的调解方法,同时它又是一个综合性的调解:在利弊分析法的运用过程中往往需要同时运用到明法晰理法、情感触动其他调解方法。

  八、热处理法和冷处理法

  所谓热处理法和冷处理法的运用是指调解人员在调解工作中要掌握纠纷的火候,适时采用不同方法。有的纠纷不要急于求成,宜放一放,给当事人一个思考、回旋余地;有的纠纷则需趁热打铁,快刀斩乱麻,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否则将夜长梦多,使案件数化,造恶劣的后果。

  热处理法适用于纠纷简单、事实清楚或双方当事人认识上基本一致的纠纷。此种纠纷一旦发生,应立即组织人员调解,避免久拖不决,使矛盾纠纷扩大或藏化;还适用于时间紧、危害大,不及时解决就可能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人身伤害的纠纷。如打架斗殴、停水断电、水质污染、影响生产生活等纠纷.必须立即解决,使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冷处理法一般针对比较激烈的纠纷。这类纠纷的当事人一般文化水平比较低,或者脾气暴躁,容易冲动失去理智。

  九、现场调解法

  现场调解法是调解人员亲自到纠纷发生的现场或者纠纷发生地了解、勘查、比对案件事实情况,在获得可靠依据后组织当事人双方现场调解的方法。到现场调解有两个目的:一是方便当事人;二是可以在现场获取当事人双方举证均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此法主要是针对不易判明的事实而使用的,也是减少当事人跑路、促使当地群众接受法治教育的好方法。

  对界址、引水、通行等相邻关系纠纷,需采用现场调解法。调解这类纠纷时调解人员应到现场勘察了解,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和村干部、邻居和亲朋好友参加。由当事人陈述理由,出示证据,大家共同评判是非,作出合理的结论,最后再说服有过错的一方,促成纠纷的调解。

  对有现场可查的纠纷,尤其是权属类纠纷案件,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承包经营权、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污染纠纷等,调解人员需坚持到争议发生地实地查看现场,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并向当地群众了解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纠纷产生的原因。

  十、重点突破法

  1.抓住主要矛盾调解法

  抓住主要矛盾调解法是指调解人员在调解时,依照纠纷的具体情况,抓住纠纷发展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矛盾进行调解的方法,即抓住当事人最关心的核心问题进行调解。

  2.抓住关键人物调解法

  抓住关键人物调解法,就是调解人员在调解纠纷时,抓住纠纷当事人中起关键作用的人物,首先对其说服、劝解,形成初步调解结果,从而带动其他纠纷当事人接受该调解结果的方法。

  调解员必须通过细致的调查,了解每一个纠纷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特别是每一个纠纷当事人在纠纷中所起的作用,找出影响纠纷解决的关键人物。采用先易后难、逐个击破的方法进行调解,就是在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对纠纷进行调解时,先对纠纷中比较容易接受调解的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然后再对较难接受调解的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最终使调解获得成功。

  当不同的纠纷当事人对解决纠纷的态度不同时,人民调解员可以通过背靠背的方法,先对容易接受调解的纠纷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达成调解协议。在对其他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

  十一、模糊处理法

  模糊处理法,是指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时,对一些非关键又无法调查清楚的事实不进行深入调查,对纠纷当事人之间的一些非原则性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问题,并不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探究,而是粗线条地作出处理的调解方法。

  由于民间纠纷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并不能清晰地进行判断,或者纠纷的处理结果不宜绝对地"一是一,二是二"。如果在这些枝节问题上斤斤计较反而会影响调解的效果。采用模糊处理法就可以避免这些问题。

  调解人员运用模糊处理法并不是无原则地调和、各打五十大板,而是建立在以法律和政策为依据,分清是非责任,保护受侵害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有过错方承担相应的义务基础上的。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模糊表述。在纠纷的调解过程中,难免会碰到一些问题不宜做出非此即彼的判断。此时,就应进行模糊表述。而且,现实生活中大量现象的模糊性及人的某些认识的模糊性,也决定了某些问题模糊表述的必要性。在纠纷调解时更是如此,特别是对一些一时难以分辨或难以启齿的问题,运用模糊表述的方法效果会更好一些。

  (2)模糊传达双方信息。对于那些当事人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情绪波动大、对抗较严重的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员对双方陈述的事实、表达的要求要适当"过滤"后再传达给对方。这样就可以避免当事人的分歧和对立升级。

  (3)模糊调查。人民调解员在调查此类纠纷的具体情况时,特别是在了解纠纷的具体事实时,不要企图把纠纷发生过程中的每一个事实、每一个细节、当事人的每一个行为及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调查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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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楚楚,这既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所以,要采用一种模糊的方式对纠纷事实进行调查,其调查程度只要基本脉络清晰、基本事实清楚,足以分清是非责任就可以了。

  (4)模糊调解。模糊调解强调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只要在大是大非的基础上,使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和明确、协议得以达成就可以了,不需要对任何问题都面面俱到、查证属实并严格区分责任。模糊调解并不等于和稀泥,调解的基本原则还是要坚持的,谁是谁非也必须分清楚。

  (5)模糊批评。模糊批评就是在调解过程中,对当事人的模糊行为、错误思想,在适当的时机和场合指出来,但不过分指责和死死抓住不放,而是强调"点到为止"。

  十二、舆论压力法

  舆论压力法,就是人民调解员在进行调解时,通过提示当事人关注周围的人对此事的看法和评价,给纠纷当事人造成一种压力,使纠纷当事人放弃自己不正当的要求,从而达成调解的方法。

  舆论压力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熟人社会"。主要表现在乡村、单位内,甚至城市生活小区内发生的纠纷。另一种情况是纠纷当事人为知名人士。

  运用舆论压力法需注意的问题:(1)人民调解员一定要掌握公众对此纠纷是什么看法的信息。(2)要注意分辨哪些舆论是正确的,哪些舆论是错误的。正确的舆论导向,会给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或提出过高要求的当事人带来心理压力。如对少数典型的赡养案件进行曝光,不仅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主动履行赡养义务,而且还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十三、适当强硬手段法

  适当强硬手段法,是指在适当情况下要依靠强硬手段解决纠纷。

  运用适当强硬手段法要注意的是:首先,是纠纷当事人具有严重违法的前提。其次,在采用其他人民调解的方法不能解决问题时,再考虑适当强硬手段法的运用。最后,保证运用适当强硬手段法的合法性。

  十四、多方协助调解法

  依靠多种社会力量协助调解法,就是指在调解过程中,除了依靠人民调解员自身的力量进行调解外,还根据需要邀请当事人的亲友和当地有威望的人、有一定专门知识的专业人士及其他社会力量给予支持和帮助,从而完成调解工作的方法。

  作为人民调解员要学会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来做工作。这些积极因素包括以下方面:

  (1)依靠当事人的亲友。

  (2)依靠当事人家族中或者当地有威望的人。

  (3)依靠媒体的力量。这里就有点像舆论压力舆论压力法。

  4)依靠相关部门。一些重大、复杂或群体性的纠纷,请求相关部门到场协助。

  运用多方协助调解法,调解人员需注意:一要注意照顾当事人的情绪,避免盲目依靠他人调解引起当事人的不满,造成不好的后果。二要要求协助调解的人从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运用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法律和政策,自愿提供帮助和支持,公正、客观地劝服当事人。

  上述人民调解的具体方法是调解过程中经常使用的一些方法。这些方法之间并不是孤立的,有时需要根据纠纷情况结合、转化使用。在一个纠纷中可同时使用两个以上的调解方法,特别是在调解复杂纠纷的过程中,尤为必要。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为了加强全县的住宅物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依法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因质量等发生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及关于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物业领域拓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物业纠纷,提出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方便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利益诉求,建立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依法、依理、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纠纷。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提高xxx物业纠纷调节水平,健全调节委员会服务管理职能,成立xxx物业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xx,由麦麦提明麦斯迪克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科室抽调。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了解掌握动态,任务调节纠纷,信息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

  三、职责范围

  (一)调解物业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向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物业管理知识,引导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当事人依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解决纠纷;

  (三)向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提出预防物业纠纷的意见和建议;

  (四)按照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的要求,记录调解解决的物业纠纷;

  (五)向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六)反映物业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对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符合受理条件的调解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予以受理,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在受理调解申请。

  (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分别向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询问纠纷的事实和情节,了解物业纠纷服务中的双方的要求及理由,人民调解员应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前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当事人调解性质、程序和效力,以及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三)人民调解员要认真记录物业调节记录,并做好案卷归档。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3篇

  (四)调解不成的,人民调解员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力,避免激化矛盾。

  (五)调解场地设在xxx。

  (六)认真做好日常接待来访咨询和服务,注意做好物业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五、考核办法

  一是将物业纠纷调节管理职能工作纳入考核。二是按照工作要求和业务范围,加强日常督查,每季度整理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并根据调节工作进度,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追究。

  内容仅供参考

篇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亮点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发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机构为重点,以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和突破。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1件,调解成功225件,调解成功率达93.4%。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开发区把“大调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迅速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开发区党委书记任组长,委领导任副组长,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并专门安排了两间2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添置了办公用品,做到各项制度和挂牌及时上墙。辖区内的乡镇(街道)、社区(村组)也都相应设立了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在工作上与开发区“大调解”协调中心相互协调配合。各项组织机构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使开发区逐步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衔

  接、配合联动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网络体系,有利于及时快捷地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

  二、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调解人员

  为避免当事人“申诉无门”,开发区“大调解”协调中心由一名专职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遵循“有事则聚,无事则散”的联动工作原则,负责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等工作。同时,开发区还聘请社区(村组)信息员,及时排查反馈存在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地保证了信息的灵敏、畅通,确保了矛盾纠纷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发现、调处、化解。

  三、组织参加调解培训,提高调解人员素质

  6月3日,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综治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综治干部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举办了群众综治业务知识培训班,同时还结合开发区实际,充分利用法制宣传、以会代训、现场调解纠纷等各种形式对村级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利保障。

  四、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为提高“大调解”协调中心的公信力,开发区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整体联动机制,每月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分流解决;对特别重大的矛盾纠纷,由“大调解”协调中心牵头,坚持“一个漏斗”

  原则,统一口径,组织实施。同时,为顺利推进“大调解”工作,开发区还与各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调解工作格局,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完善机制,兑现奖惩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责任制,把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矛盾纠纷化解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部门,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因排查化解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或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下一步“大调解”工作的打算

  一是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要认真履行“大调解”工作职责,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告、排查调处数据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等各项制度,及时把握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

  二是提高队伍素质。采取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尽快提高现有调解员的素质,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

  三是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篇七: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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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大调解

  工作总结

  按照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安排,乡党委、政府认真研究落实,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领导小组,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综治办主任郭洁、财政所所长、民政助理、司法助理员、派出所负责人、劳保所所长、安办主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

  二、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建立健全调解矛盾的各项制度。制度按要求上墙,落实工作措施,落实经费保障,乡财政安排1.5万元资金作为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工作经费,对个案实行补贴,按照案件的情况分别给予一件50元、100元、150元、200元的补贴,激励矛盾纠纷及时调处机制。各村成立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担任调解小组组长,其余村三职干部为成员,各村落实调解室,有吊牌,制度上墙,记录完整。

  三、202*年共发生矛盾纠纷73起,乡村共受理73起,73起矛盾纠纷通过乡、村调解人员的努力,反复做工作的情况下,全乡73起纠纷全面成功调解,调解成功率达100%没有因矛盾纠纷引起上访,没有因矛盾纠纷造成群体性事件,没有因矛盾纠纷造成社会不稳定。调解矛盾纠纷实行三三制的原则,由经济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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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调处,经过三次调处不好的由经济社向村调解委员会申请,再由村调解委员会调处,村调解委员会经过三次调处不好的,又再向乡调解协调中心申请,再由乡调解委员会调解,最终达到调解的目的。

  四、在大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由村一级调解委员会反映,按照大调解的要求程序和要求材料多,不适宜基层调解,应该简化一些程序和材料。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

  202*年12月31日

  扩展阅读: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总结

  城东社区居委会矛盾纠纷大排查

  大调处工作小结

  为认真做好社区内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为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我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现将三月份的小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力宣传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提高社区的居民素质,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我们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黑板报、文明市民学校讲座和面对面教育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大力宣传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个人道德素质,使社区居民能和睦相处,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各项权益。从根本上提高了社区居民的自身素质,从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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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将工作做细做实。我们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针对我社区内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人员较多的情况,我们把重点主要集中了这个地方,对因他们的生活和医疗保障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作了着重的排查。对因边界等资源分配问题引起的纠纷,以及因生产、生活和债权、债务纠纷可能激化为刑事案件方面的矛盾纠纷,我们也将其列入重点工作。这次集中活动中我们还对其它方面已经出现,但久拖未决已成为不稳定因素的矛盾纠纷作了排查。

  三、建立调处和应急机制,联运联调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落实到实处。

  城东社区居委会认真地处理发生在社区内的矛盾纠纷事件,把工作落到实处。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不偏不袒,让群众心服口服。对社区内纠纷我们都以最好的态度进行调解,并进行了记录使矛盾纠纷解决于萌芽状态,使各类纠纷化解及时,轻微案件调处不出居委会。

  我们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上虽然有了一定的成绩,当也有不足之处,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使社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城东社区居委会

  202*年3月10日

  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总结: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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