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资信文档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狗的用途

狗的用途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3-09 09:35:15 点击: 推荐访问: 用途

  狗的种类很多,若从功能用途来看不外乎守家犬、猎犬、食肉犬等几类。《周礼注疏》卷三十六:“犬人掌犬牲。”孔颖达疏说:“犬有三种: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田犬即田猎之犬,吠犬即看家犬,食犬即食肉犬。根据现存的先秦文献我们可以知道,最晚到商周之际,狗不但已作为观赏馈赠的宠物,成为古代人生活的一种时尚,而且狗肉也开始作为食物和祭品来用了。如《尚书·旅獒》中:“惟克商,遂通道于九夷八蛮。西旅厎厥獒,太保乃作《旅獒》,用训于王。”太保召公爽在训辞中劝诫周武王说:“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志以道宁,言以道接。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不贵异物贱用物,民乃足。犬马非其土性不畜,珍禽奇兽不育于国。不宝远物,则远人格;所宝惟贤,则迩人安。”召公之言虽从立政为民出发对“异物”持排斥态度,但狗的“玩物”特性已昭然若揭。狗不仅是人类生活中的玩物,而且狗及狗肉还是古人重要的祭品和食品。
  田猎之犬
  根据人类学家研究发现,原始人生活所必需的食物多出自于狩猎所得。在原始狩猎时期,男人出猎时后面常常跟着一些野狗,它们也等着猎食动物的骨肉。猎物一旦被猎人打伤,野狗就围上来抢吃。猎人就把自己要的留下,不要的留给野狗。久而久之,猎人与野狗之间便熟悉起来且产生了感情,野狗慢慢地也就被驯化,以其灵敏的嗅觉和视听能力、能跑善咬等特点成为猎人狩猎过程中的得力助手。在出猎时,狗会主动到草丛、江边、树林等处寻觅野兽。如果附近有野兽,它就会狂吠通知主人。在狩猎过程中,狗可以看守野兽的洞穴,有时还能追踪或直接捕捉一些猎物。有时在猎人捕捉大野兽时,如果一发没有击中要害,狗会扑向野兽与之搏斗,为主人再次射击争取时间。在猎人宿营休息时,狗就又成为主人的忠诚卫士。在汉字中表示狩猎的“获、獠、狩”等字皆以“犬”为部首,这就说明狗是狩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伙伴。
  在以后漫长的岁月变迁中,随着生产方式由狩猎向畜牧和农耕的转变,狗的重要作用也相应转化为守护畜群、看门护院、捉贼擒敌、运输通信等等,继续在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以其忠诚义勇、通人性而倍受人们的喜爱。
  食用之犬
  中国古代的食狗之风在商周时期于北方中原地区兴起后,至战国秦汉时期逐渐走向高峰,整个社会无论上层贵族,还是下层百姓,都十分喜欢食用狗肉。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北方游牧民族的南迁与佛教的兴起,中国的食狗之风开始发生转移,北方中原地区的食狗之风渐渐衰落,而南方广大地区的食狗之风则呈现兴盛局面。隋唐以后,无论南方还是北方,狗肉的地位都在下降,人们食用狗肉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一般人的观念中,狗已不是可以用来食用的动物了。
  (1)食狗之风的兴起
  新石器时代至西周末年,是中国古代食狗之风的兴起阶段。在这一阶段,食狗地区主要在北方中原地区,食狗人群仅局限于贵族。
  狗是新石器时代人们最早驯化的家畜。在中国,狗的分布范围相当广泛,几乎所有的新石器时代遗址都有狗的遗骸出土。其中,河北徐水县南庄头狗骨的年代距今近万年,河北磁山、河南裴李岗狗骨的年代都距今七八千年,可见人们驯养狗的历史之久远。不过,狗的个体数在各个遗址出土的动物遗骸中一直很少。在姜寨一期文化中,狗仅有2个个体,而同时期的家猪却有85个。在尹家城龙山文化的遗址中,狗仅有5个个体,占总数的2.6%。王仁湘先生认为,“这种比例虽未必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情况,但至少说明狗在当时并没有被大量地饲养”。狗在新石器时代可能主要被用作人类狩猎的助手。但当时狗肉可能是允许吃的,“因为遗址中所见的狗骨大都比较破碎,而且散乱地分布于废弃物中;在磁山遗址出土的狗骨,其头颅骨和下颌骨都被敲砸过,残缺不全,显然应是人类吃肉后的废弃物”。这一时期,狗肉的地位较高,仅次于牛肉和羊肉,与猪肉的地位大致相同或略高,狗肉的食用者基本上是贵族。这可以从《礼记·王制》“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無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的规定看出来。《礼记·坊记》也记载有:“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郑玄注:“古者,杀牲食其肉坐其皮,不坐犬羊,是不无故杀之。”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士以上的贵族才有资格吃狗肉。狗肉还是周天子筵席上不可缺少的重要食品,《礼记·内则》所记周代“八珍”中有一道称为“肝膋”的名菜,它就是用网油烤制的狗肝。
  (2)食狗之风的兴盛
  春秋到两汉时期,中国的食狗人群从贵族扩大到平民。整个社会,无论是上层贵族,还是下层百姓,都十分喜欢食用狗肉。中国古代的食狗之风逐渐走向高峰,呈现兴盛局面。
  春秋时期,狗肉是北方中原地区人们喜食的肉类之一。《晏子春秋》记载,齐景公的猎狗死了,要用棺敛之,还准备祭祀,后来晏婴提了意见,于是齐景公“趣庖治狗,以会朝属”,这则齐国君臣食用狗肉的记载,说明春秋时期狗肉仍登大雅之堂。《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载:鲁国的大夫叔孙被晋国扣留,“吏人之与叔孙居于箕者,请其吠狗,弗与。及将归,杀而与之食之”。许嘉璐先生评价这一史料时说:“吏人要活的不给,是避贿赂之嫌;临回国时杀了狗请客,是为了表明自己不是舍不得。而吏人跟‘犯人’要狗吃,这不但反映了当时人们对狗肉的兴趣之大,而且说明狗是随时可以杀掉吃的。”吏人显然不属于贵族阶层,吏人要狗肉吃反映出春秋时期中国的食狗人群已开始从贵族扩大到平民了。除北方中原地区外,南方的楚国、越国也盛行吃狗肉。《楚辞·大招》载:“醢豚苦狗,脍苴蒪只。”这句话译成白话就是:“烤乳猪、炖狗肉、蘸苦酱,佐以小菜鬼子姜。”如果说楚国的炖狗肉尚属于贵族阶层享用的宫廷菜肴的话,那么越国的平民百姓显然已开始和贵族一样拥有吃狗肉的权力了。《国语·越语》记载,越王勾践为鼓励繁殖人口,规定“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男孩奖一条狗,生女孩奖一头猪,这种奖励方法,一方面反映出狗肉的地位比猪肉要高一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越国的平民百姓是可以吃狗肉的,因为平民百姓只要生了男孩也将得到一条狗作为奖励,可以用于食用的。
上一篇:神话中的狗
下一篇:终身受词语监禁的大师

推荐内容

资信文档网 www.zihuaxinyuan.cn

Copyright © 2013-2024 . 资信文档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资信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京ICP备13044534号-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