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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巡查整改方案8篇

巡查整改方案工商所市场巡查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全方位监管职能,规范市场巡查工作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巡查整改方案8篇,供大家参考。

巡查整改方案8篇

巡查整改方案篇1

工商所市场巡查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全方位监管职能,规范市场巡查工作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场巡查原则

1、坚持依法巡查的原则;

2、坚持效率、统

一、合理分工与内部权力互相制约原则;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廉洁原则;

4、施行目标管理、属地管理、责任追究、普遍巡查原则;

5、坚持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

6、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市场巡查范围

工商所辖区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个体工商户、中介机构。包括各种生产企业(产品质量除外)、商品流通企业、各种服务行业;各类生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以及商业活动集中区域;各类展销活动;适宜利用巡查方式进行监管的各类经营活动。

第四条市场巡查内容

(一)检查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资格

1、是否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2、是否在核准的地址从事经营活动;

3、使用的公章、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上核准的名称一致;

4、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

5、是否进行年检验照并查验贴花;

6、是否超过营业执照上的经营期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7、是否擅自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

8、是否有虚报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本以及注册登记时提交虚假注册文件的行为。

(二)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1、是否未取得专项审批而擅自从事该项经营;专项审批证件是否有效、内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

2、是否超越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商标是否注册或授权使用,未注册商标使用情况,是否有商标侵权行为;

4、抽查检验商品,看是否有销售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仿冒他人知名商品商标、名称、包装、装璜,标识不全,过期失效、变质,数量不足,掺杂掺假商品的行为;

5、是否有虚假广告或对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作虚假宣传的行为;

(三)检查经营者履行制度及义务的情况

1、商品是否明码标价、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真实、货签是否对位;

2、是否从正规渠道进货,是否建立商品进货查验制度;

3、农资、化学危险品、食品经营者是否索证索票存档备查,是否建立购销台帐;对售出的商品是否提供发票等售货凭证;

4、个体工商户是否少交、漏交、未交工商管理费。

(四)检查市场经营管理者履行责任的情况

1、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展销会、农村集市的主办单位是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履行所办市场内部安全、卫生及商品质量管理等相应制度的职责。

2、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义务和职责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等制度,是否建立并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3、房屋和柜台租赁有关手续是否健全。

(五)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和适宜利用巡查方式完成的其他市场监管任务。

第五条市场巡查方式

(一)工商所可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本着整合执法资源,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执法效率的原则,实行“一巡多查,职能涵盖”的市场巡查模式。形成适合本所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重点稽查相结合,静态监管与动态跟踪监管相结合的市场巡管机制,实现对辖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的有效监管。

(二)市场巡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法进行。由工商所长根据辖区内市场主体的数量,有形市场的多少和经济结构情况,确定市场巡查的内容、巡查对象、巡查形式、标准、次数及应达到的效果。专项检查可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情况进行。

(三)市场巡查应与管理和解决消费者申诉举报结合起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受理时能够当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受理3日内必须解决。重大申投诉举报案件,要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将相关情况记入市场巡查记录。

(四)对查验商品涉嫌存在商品质量问题的,报请所长同意后,可进行商品质量抽样检验。

(五)对巡查中发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工商巡查人员应根据县工商局明确规定属工商所可以作出的具体行为,区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对属于违法情节轻微的,可以批评教育,予以行政指导,提出整改意见;需要给予当事人警示的,应当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违法情节严重,应按法定程序予以处罚;案件重大、复杂或超出职权范围的案件,可以报请县局或移交其他有关执法单位处理。

第六条对市场巡查人员的要求

(一)市场巡查活动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完成。市场巡查人员必须熟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市场巡查的职责。

(二)市场巡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负责地向经营主体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办理相关事务的程序和方法,帮助经营者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尤其注意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助。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行政指导,体现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职能,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三)巡查人员要按规定着装。除明查暗访工作需要外,不得穿便装。

(四)巡查中要严格执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明确告知其权利和义务,文明执法,不得简单粗暴、态度蛮横。

(五)及时填写市场巡查记录,并由当事人(或负责人)签字认可,巡查人员当场签字。

(六)不得干扰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巡查过程中在辖区市场内购物。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禁越权执法和违法执法。

第七条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工商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意见箱,在政务公开栏公布举报电话,公布执法人员姓名、职责,接受内部监察和社会监督。

第八条责任追究

(一)工商所长要及时检查巡查人员是否脱岗,随时抽查巡查人员的市场巡查记录,防止市场巡查流于形式,克服坐而不巡、巡而不查、查而不处、有法不依、徇私枉法的现象,并将市场巡查人员的巡查工作情况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依据。

(二)县局监察机构对在市场巡查中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执法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不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制或

市场巡查不到位而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工商所长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市场巡查人员问题的举报,做到有报必查,违规必纠,认真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

巡查整改方案篇2

新村镇中心小学巡查制度

一、巡查人员:值班领导、值周教师、值周教师班级学生。

二、教师巡查

1、周日中午学生返校(14:30——19:00)必须有一位值周教师在大门口值班,一位值周教师对学校进行全方位的巡查,包括大门外。

2、每天上午放学后(11:25—13:50)和下午放学后(17:25—19:00)必须有一位值周教师对学校进行全面巡查,包括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值班领导。

3、学生午饭时间(11:25—12:50)和晚饭时间(17:25—18:40)必须有一位值周教师在仓厅饭台前、一位值周教师在仓厅门外进行巡查,保证学生打饭的秩序,不让学生插队,不让学生在宿舍内用餐(雨天除外)。

4、夜间巡查。晚上20:50——21:10各班主任到各班宿舍巡查,巡查完后到值班室签名。值周教师21:40——20:00、20:30——20:50、23:50——0:

10、2:10——2:30、4:30——4:50分别对学生宿舍和校园进行巡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学生巡查

1、周日学生中午学生返校、晚饭后至晚自习(14:30—19:00)在大门口、宣传栏中间点、新教学楼正前花台间、老教学楼下台子青树旁、下宿舍台子口、男生宿舍1楼、女生宿舍1楼、下厕所台子口青树旁、旧垃圾坑旁、新垃圾坑旁安排各安排2名巡查。

2、周日晚自习下(19:40—19:50)在新教学楼1楼、2楼、3楼;老教学楼1楼、2楼、3楼;新教学楼正前花台间;老教学楼下台子青树旁;下宿舍台子口;下厕所台子口青树旁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风较大或天气阴冷由值周教师代值)

3、周日晚睡前后(19:50—20:20)在下厕所台子口青树旁;男生宿舍1楼、2楼、3楼;女生宿舍1楼、2楼、3楼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风较大或天气阴冷由值周教师代值)

4、每天早上学生起床后,楼道巡查学生对每隔学生宿舍进行巡查,发现有生病学生没有起床的要及时汇报值周教师,值周教师通知班主任。

5、周一至周五上下午课间、晚自习间、上下午第一节课前在新教学楼1楼、2楼、3楼;老教学楼1楼、2楼、3楼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

6、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11:25—12:50)和下午放学(17:25—18:40)在新教学楼1楼、2楼、3楼;老教学楼1楼、2楼、3楼;新教学楼正前花台间;老教学楼下台子青树旁;下宿舍台子口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

7、周一至周五午饭时间(11:25—11:40)和晚饭时间(17:25—17:40)在餐厅饭台前上、餐厅饭台前下、餐厅门口上、餐厅门口下个安排2名学生巡查。

8、周一至周五午觉时间(12:50—13:50)在男生宿舍1楼、2楼、3楼;女生宿舍1楼、;2楼、3楼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

9、周一至周五晚自习下(20:40—20:50)在新教学楼1楼、2楼、3楼;老教学楼1楼2楼、3楼;新教学楼正前花台间;老教学楼下台子青树旁;下宿舍台子口;下厕所台子口青树旁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风较大或天气阴冷由值周教师代值)。

10、周一至周五晚睡前后(20:50—21:20)在下厕所台子口青树旁;男生宿舍1楼、;2楼、3楼;女生宿舍1楼、2楼、3楼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风较大或天气阴冷由值周教师代值)。

11、学习:时间是早(8:00—8:25)、晚自习第一节(17:00—8:40)在高、低年级组教学楼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各班教室。

12、眼保健操:眼保健操时间在高、低年级组教学楼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各班教室。

13、课间操:课间操时间在老教学楼前、篮球场台阶上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

新村镇中心小学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巡查整改方案篇3

工商所市场巡查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全方位监管职能,规范市场巡查工作制度,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场巡查原则

1、坚持依法巡查的原则;

2、坚持效率、统

一、合理分工与内部权力互相制约原则;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廉洁原则;

4、施行目标管理、属地管理、责任追究、普遍巡查原则;

5、坚持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

6、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市场巡查范围

工商所辖区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个体工商户、中介机构。包括各种生产企业(产品质量除外)、商品流通企业、各种服务行业;各类生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以及商业活动集中区域;各类展销活动;适宜利用巡查方式进行监管的各类经营活动。

第四条市场巡查内容

(一)检查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资格

1、是否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2、是否在核准的地址从事经营活动;

3、使用的公章、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上核准的名称一致;

4、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

5、是否进行年检验照并查验贴花;

6、是否超过营业执照上的经营期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7、是否擅自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

8、是否有虚报注册资本、抽逃注册资本以及注册登记时提交虚假注册文件的行为。

(二)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1、是否未取得专项审批而擅自从事该项经营;专项审批证件是否有效、内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

2、是否超越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商标是否注册或授权使用,未注册商标使用情况,是否有商标侵权行为;

4、抽查检验商品,看是否有销售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仿冒他人知名商品商标、名称、包装、装璜,标识不全,过期失效、变质,数量不足,掺杂掺假商品的行为;

5、是否有虚假广告或对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作虚假宣传的行为;

(三)检查经营者履行制度及义务的情况

1、商品是否明码标价、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真实、货签是否对位;

2、是否从正规渠道进货,是否建立商品进货查验制度;

3、农资、化学危险品、食品经营者是否索证索票存档备查,是否建立购销台帐;对售出的商品是否提供发票等售货凭证;

4、个体工商户是否少交、漏交、未交工商管理费。

(四)检查市场经营管理者履行责任的情况

1、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展销会、农村集市的主办单位是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履行所办市场内部安全、卫生及商品质量管理等相应制度的职责。

2、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义务和职责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等制度,是否建立并实施“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3、房屋和柜台租赁有关手续是否健全。

(五)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和适宜利用巡查方式完成的其他市场监管任务。

第五条市场巡查方式

(一)工商所可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本着整合执法资源,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执法效率的原则,实行“一巡多查,职能涵盖”的市场巡查模式。形成适合本所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重点稽查相结合,静态监管与动态跟踪监管相结合的市场巡管机制,实现对辖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的有效监管。

(二)市场巡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法进行。由工商所长根据辖区内市场主体的数量,有形市场的多少和经济结构情况,确定市场巡查的内容、巡查对象、巡查形式、标准、次数及应达到的效果。专项检查可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具体情况进行。

(三)市场巡查应与管理和解决消费者申诉举报结合起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受理时能够当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受理3日内必须解决。重大申投诉举报案件,要向上级汇报,并及时将相关情况记入市场巡查记录。

(四)对查验商品涉嫌存在商品质量问题的,报请所长同意后,可进行商品质量抽样检验。

(五)对巡查中发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工商巡查人员应根据县工商局明确规定属工商所可以作出的具体行为,区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对属于违法情节轻微的,可以批评教育,予以行政指导,提出整改意见;需要给予当事人警示的,应当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违法情节严重,应按法定程序予以处罚;案件重大、复杂或超出职权范围的案件,可以报请县局或移交其他有关执法单位处理。

第六条对市场巡查人员的要求

(一)市场巡查活动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完成。市场巡查人员必须熟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市场巡查的职责。

(二)市场巡查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负责地向经营主体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办理相关事务的程序和方法,帮助经营者解决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尤其注意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助。坚持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行政指导,体现工商行政管理的服务职能,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三)巡查人员要按规定着装。除明查暗访工作需要外,不得穿便装。

(四)巡查中要严格执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明确告知其权利和义务,文明执法,不得简单粗暴、态度蛮横。

(五)及时填写市场巡查记录,并由当事人(或负责人)签字认可,巡查人员当场签字。

(六)不得干扰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酒后上岗。严禁巡查过程中在辖区市场内购物。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禁越权执法和违法执法。

第七条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工商所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意见箱,在政务公开栏公布举报电话,公布执法人员姓名、职责,接受内部监察和社会监督。

第八条责任追究

(一)工商所长要及时检查巡查人员是否脱岗,随时抽查巡查人员的市场巡查记录,防止市场巡查流于形式,克服坐而不巡、巡而不查、查而不处、有法不依、徇私枉法的现象,并将市场巡查人员的巡查工作情况作为工作实绩考核的依据。

(二)县局监察机构对在市场巡查中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执法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不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制或

市场巡查不到位而出现重大问题的,追究工商所长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市场巡查人员问题的举报,做到有报必查,违规必纠,认真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

巡查整改方案篇4

工商所户外广告巡查监管制度

一、工商所职责

1、负责受理本辖区广告违法行为的投(申)诉、举报和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广告、招牌用语用字的监督管理。

3、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广告的监督管理,建立广告监测制度,将户外广告和店牌店招、印刷品广告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落实段(片)长责任制和广告专管员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或纠正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二、八项配套制度

(一)广告管理责任制度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县局商广科对广告登记工作及大众媒体、流动载体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工商所对除县局商广科负责的广告以外的其他广告的巡查、监测、监管工作负责。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县局决定实行“广告专管员”制度,各工商所每个段(片)区设一个广告专管员,原则上由段(片)长兼任。广告专管员负责履行工商所广告监管的日常巡查和监测工作,及时催办登记,开展行政指导,汇总工作情况,发现违法违章行为需要立案查处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及时向所领导汇报,由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

(二)广告登记、查询制度

广告登记按受理、审查、核审、发证四个流程进行。 受理:受理人员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对户外广告发布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并提交科室负责人审查。

审查:负责人根据广告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县政府对户外广告的有关规划对拟发布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分管领导审核。

核审:分管领导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户外广告申请予以核准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登记。

发证:受理人员应于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分管领导的决定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并将有关申请登记材料装订归档。对不予核准登记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应于本办法实施之日,对全所范围内已登记的各类广告在OA网上公布,内容包括广告主、广告形式、发布地点、发布期限、广告内容等,供各单位查询

未列入以上两类公布内容的广告均属未经登记的广告。

(三)广告巡查、监管制度

工商所对本辖区内的广告市场进行巡查,针对不同性质的广告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1、登记督促工作

对符合登记条件但未登记的户外广告,应当及时对当事人发出《催办登记通知书》,责令其在5日内到商标广告科补办登记审批手续;逾期未登记的,依法立案查处。对虽已登记但已超出登记期限的户外广告应督促广告主进行变更登记或拆除。

2、违章广告监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违章发布的横幅、布幅应于发现当天予以拆除,属于商业性广告的依法立案查处。

对违章占用公共空间(含占道、墙体、屋顶、广场、绿化带、小区公共用地及其他占用公共空间)设置、发布的户外广告(牌)一经发现应责令设置单位限期拆除,逾期拆除的,予以立案查处、强制拆除。

对设置符合规划,但内容违法的户外广告一经发现应立案查处,广告内容与广告牌可以分离的,责令发布单位改正;不能分离的,责令设置单位予以拆除。

3、广告维护工作

辖区内已经登记的户外广告破损失修的,应及时责令发布单位限期修复或拆除,逾期不修复、拆除的强制拆除;属于无主广告的,应及时组织力量拆除。

4、墙体刷写、张贴广告管理工作

公路两侧及建筑物墙体禁止乱刷写、乱张贴户外广告。实行目标责任制以后,发现新刷写、新张贴的户外广告应立案查处,并责令消除、恢复原状。

本条所称“登记条件”是指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和县人民政府对户外广告的发布的形式、地段制定的规划。

广告专管员应加强本辖区内广告市场巡查,建立广告监管档案,全面掌握本辖区广告市场动态。在日常巡查中要灵活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对广告监管工作提前介入,变被动为主动。在户外广告的设置、发布的初期要提前向广告主宣传有关规定和规划要求,指导广告主正确进行广告设置和登记,将违章设置广告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减少广告主不必要的损失,体现人性化的监管和服务。

巡查整改方案篇5

新村镇中心小学巡查制度

一、巡查人员:值班领导、值周教师、值周教师班级学生。

二、教师巡查

1、周日中午学生返校(14:30——19:00)必须有一位值周教师在大门口值班,一位值周教师对学校进行全方位的巡查,包括大门外。

2、每天上午放学后(11:25—13:50)和下午放学后(17:25—19:00)必须有一位值周教师对学校进行全面巡查,包括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值班领导。

3、学生午饭时间(11:25—12:50)和晚饭时间(17:25—18:40)必须有一位值周教师在仓厅饭台前、一位值周教师在仓厅门外进行巡查,保证学生打饭的秩序,不让学生插队,不让学生在宿舍内用餐(雨天除外)。

4、夜间巡查。晚上20:50——21:10各班主任到各班宿舍巡查,巡查完后到值班室签名。值周教师21:40——20:00、20:30——20:50、23:50——0:

10、2:10——2:30、4:30——4:50分别对学生宿舍和校园进行巡查,并认真做好记录。

三、学生巡查

1、周日学生中午学生返校、晚饭后至晚自习(14:30—19:00)在大门口、宣传栏中间点、新教学楼正前花台间、老教学楼下台子青树旁、下宿舍台子口、男生宿舍1楼、女生宿舍1楼、下厕所台子口青树旁、旧垃圾坑旁、新垃圾坑旁安排各安排2名巡查。

2、周日晚自习下(19:40—19:50)在新教学楼1楼、2楼、3楼;老教学楼1楼、2楼、3楼;新教学楼正前花台间;老教学楼下台子青树旁;下宿舍台子口;下厕所台子口青树旁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风较大或天气阴冷由值周教师代值)

3、周日晚睡前后(19:50—20:20)在下厕所台子口青树旁;男生宿舍1楼、2楼、3楼;女生宿舍1楼、2楼、3楼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风较大或天气阴冷由值周教师代值)

4、每天早上学生起床后,楼道巡查学生对每隔学生宿舍进行巡查,发现有生病学生没有起床的要及时汇报值周教师,值周教师通知班主任。

5、周一至周五上下午课间、晚自习间、上下午第一节课前在新教学楼1楼、2楼、3楼;老教学楼1楼、2楼、3楼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

6、周一至周五上午放学(11:25—12:50)和下午放学(17:25—18:40)在新教学楼1楼、2楼、3楼;老教学楼1楼、2楼、3楼;新教学楼正前花台间;老教学楼下台子青树旁;下宿舍台子口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

7、周一至周五午饭时间(11:25—11:40)和晚饭时间(17:25—17:40)在餐厅饭台前上、餐厅饭台前下、餐厅门口上、餐厅门口下个安排2名学生巡查。

8、周一至周五午觉时间(12:50—13:50)在男生宿舍1楼、2楼、3楼;女生宿舍1楼、;2楼、3楼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

9、周一至周五晚自习下(20:40—20:50)在新教学楼1楼、2楼、3楼;老教学楼1楼2楼、3楼;新教学楼正前花台间;老教学楼下台子青树旁;下宿舍台子口;下厕所台子口青树旁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风较大或天气阴冷由值周教师代值)。

10、周一至周五晚睡前后(20:50—21:20)在下厕所台子口青树旁;男生宿舍1楼、;2楼、3楼;女生宿舍1楼、2楼、3楼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风较大或天气阴冷由值周教师代值)。

11、学习:时间是早(8:00—8:25)、晚自习第一节(17:00—8:40)在高、低年级组教学楼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各班教室。

12、眼保健操:眼保健操时间在高、低年级组教学楼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各班教室。

13、课间操:课间操时间在老教学楼前、篮球场台阶上各安排2名学生巡查。

新村镇中心小学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巡查整改方案篇6

2014年10月8日至11月14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县进行了巡视。

2014年12月29日,巡视组向我县反馈了巡视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巡视问题整改为契机,结合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斗争,努力实现全县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干部清正廉洁、作风规范务实。

二、整改步骤

全县集中整改活动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大约用半年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1日至1月31日):制定全县整改方案,并经省委第六巡视组审核后报省委巡视办;召开相关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2月1日至3月31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取得整改实效;2月底前,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上报阶段性整改情况,并通过本地媒体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3月底前,向省委第六巡视组报告具体交办事项办理情况。

第三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整改“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改成果;对全县整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接受省委第六巡视组的适时回访,6月底前,将整改情况经省委第六巡视组审核后报省委巡视领导小组。

三、整改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工程领域问题较多,招投标环节腐朽隐患较大

(1)存在问题:执行招投标法规制度不严,规避招标、违规评标、标后改标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由县政府组织县监察局、招采中心、建委、交通、水务、财政、审计、重点局、开发区管委会、督查室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利用三个月时间,对2011年以来县、镇两级政府性投资的竣工和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整治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是否按规定履行招标,坚决纠正违规招标和限额以上工程不招标现象。

二是全面自查自纠。

对县招投标代理处2011年以来代理的工程类招投标项目相关资料进行重新核查,重点检查违规招标、评标,出借资质进行挂靠,围标、串标,标后改标,中标后合同签订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等违法违纪现象;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选择和管理,规范投标人资质要求,规范资格审查。

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曝光,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停止该企业参与芜湖县招投标活动;对涉及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标后监管。

建立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联动机制,政府工程建设管理向标后延伸,严格合同履行监管,加大对违法转包、分包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中标单位诚信履约,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

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统一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平台,加强招投标信息公开,加强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管理,强化行政监督和诚信体系建设等,对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牵头县领导:曹小明

责任单位: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2)存在问题:公开招标比例过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邀请招标过多。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招标方式。

认真学习贯彻《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依法依规招标意识,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除特殊情况外都必须公开招标,确保公开招标比例不低于80%。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

对2011年以来的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工程类的非公开招标项目,从项目招标方式申请、审批等环节,查找原因,逐一分析;严禁以时间紧、任务重或工程情况特殊为由规避招标。

三是着力建章立制。

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出台《芜湖县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对确需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从申报、审批、组织全过程严格规制。

牵头县领导:曹小明

责任单位:县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3)存在问题:有关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反映较多。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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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联合执法力度。

由纪检、检察、审计、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举报渠道环节,互通办案信息,充分利用办案资源,从严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腐朽案件。

(2)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组织专案组,选择案源线索可查性强、问题比较典型的案件重点查办并剖析原因。

充分运用查办案件工作的成果,公布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

二是加强工程监管制度建设。

研究出台《关于防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从领导干部、建设工程的具体范围,插手干预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禁止性规定等方面严格规范明确。

牵头县领导:曹荣富、曹小明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招采购管理中心

2、村级管理混乱,腐朽现象时有发生

(1)存在问题:村级公款招待等费用过大。

整改措施:一是实行非生产性支出核定制度。

每年初,由各镇根据村级规模和年度工作量大小,对村级交通费、办公经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总额进行核定,报县纪委、县农委备案。

年终决算对非生产性支出超出部分,由村干部承担,其中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承担60%。

二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认真落实好《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村干部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严禁人情贺礼、捐款赞助、白条或不规范票据等报销入账。

三是强化跟踪检查。

由县纪委牵头,县农委、审计等部门参加,加大制度贯彻执行的检查力度。

由县纪委牵头,县农委、财政等部门对村级非生产性支出情况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牵头县领导:曹荣富、陈亨俊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农委、各镇

(2)存在问题: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村财委托代理。

加大村财委托代理的力度,强化对村级收支入账监管。

保持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会计人员相对稳定,对人员的任用、聘用由各镇政府商县农委确定;村级报账员调整由村两委商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确定。

举办全县镇级委托代理中心会计培训班,加大业务指导,重点培训会计记账业务、票据审核等专业知识。

二是加强村级收支管理。

村集体各项收支必须及时足额入账,严禁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不得坐收坐支,不得垫付应由村民个人缴纳的各种款项。

各镇根据村级经济规模和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分类设定备用金限额。

对1000元以上的支出,转账支付;当日银行取现或转账支付数额累计在5万元及以上的,必须经镇分管负责人审核。

所有费用及时报销,不得一次性领取大额备用金集中报销。

三是加强村级资产资源管理。

健全村级固定资产台账,对经营性资产承包租赁必须进行公开竞标发包,镇招标办要派人到现场监督。

对资产处理必须实行公开拍卖、阳光操作。

健全村级资源台账,对资源发包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公开竞标。

水面、林地资源发包报镇政府备案。

四是加强工程项目经费管理。

严禁利用“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套取财政补贴资金,项目主管部门失察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在本村承包工程项目建设。

五是加强村(居)干部报酬管理。

严禁乱发奖金和补贴,不得以任何理由乱发奖金补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是加大村级财务审计。

各镇于每年3月中旬前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审计,审计结果在3月底前上报县委、县政府;县农委、审计等相关部门每年对各镇村级财务抽查审计面不少于1/3,每三年滚动轮审一遍。

同时,由县农委牵头、组织财务互审。

2015年,拟开展两次村级财务互审,重点查看2014年度以来财务收支、工程建设、票据管理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对不规范票据限期整改到位。

七是强化责任追究。

县相关部门每年对各镇抽查审计的村,有1/3及以上村出现不同程度违规违纪现象的,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追究镇党委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进一步明确各镇农经站(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财政所在村财委托代理工作中的责任,对把关不严,串通做假的严肃处理。

八是扎实开展阳光村务。

巩固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全面推行村级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让村级财务在阳光下运行。

牵头县领导:陈亨俊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各镇

(3)存在问题:村级建设工程管理不严格。

整改措施: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收回镇级自主招标采购权限,除单项采购1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5万元以下非通用类货物及服务类项目经批准同意实行自行采购备案管理外,镇、村凡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政府性融资投入的项目,以及集体资金(含村民自筹资金)的工程建设、采购等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均列入管理范围。

牵头县领导:曹小明

责任单位:县招投标采购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

(4)存在问题:征地拆迁安置中的问题反映比较突出。

整改措施:制定出台《集体土地安置房清理工作方案》,分准备实施、宣传发动、开展清理、审核验收、总结规范等五个阶段,重点清理县城区被抢占的安置房和不符合当时安置政策错分、多分的安置房。

坚持“一日一报进度,一周一调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2015年2月完成清理任务。

同时,对清理过程中发现干部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

牵头县领导:杨文玲

责任单位:湾沚镇、县建委

3、职务犯罪案件自首情节认定过宽

整改措施:一是坚决严肃查处职务犯罪,严格职务犯罪案件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认定,特别是杜绝出现将“检察机关、纪委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作为认定自首的依据。

二是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切实纠正涉法涉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维护法律尊严,提高司法公信力。

牵头县领导:范碧清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4、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存在代偿风险和违纪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1)对开发区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资不抵债、出现问题苗头、经营业绩不佳、信誉不良的企业,一律不予担保,已经担保的到期后不再继续担保。

(2)县国资委成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承接原来由建投公司担负的为企业担保功能,将到期续贷担保的企业陆续转交中小担保公司担保。

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严格履行企业法人职责,按规范进行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按规定从保费收入中计提风险补偿金,县财政争取上级补助,每年安排风险拨备金。

(3)对暂时不能过渡到中小担保公司确需建投公司续担保的企业,加强担保前调查,了解产品、技术、上下游客户、资产负债、反担保措施等情况。

一方面追加反担保措施,反担保手续前置,先期落实反担保,后办理担保手续;另一方面缩减续贷担保额度。

(4)担保后全程跟踪回访,对已担保企业,逐户落实专人定期到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查看反担保物变化,适时评估价值,及时掌握企业第一手信息,做好风险防范。

二是依法追偿担保损失。

如发生担保代偿损失时:(1)立即成立由公检法、审计、金融等有关人员组成的专案组,依法及时控制企业有关经营管理人员,查封、追缴企业和股东个人资产,减少损失。

(2)积极帮助企业利用优质资产进行重组,恢复生产经营,减少损失。

(3)和金融机构合作,通过利率优惠、资产处置等方式,减少损失。

三是加强履职管理,杜绝腐朽。

坚持集体决策,阳光操作,对确需开展担保业务的,严格按照担保程序,并报县国资委会议研究同意。

细化建投公司内部担保工作业务流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坚决杜绝借为企业担保之机,收取好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牵头县领导:杨文玲

责任单位:县建投公司、县金融办、开发区管委会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

1、部分项目决策不科学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健全决策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二是理顺工作机制,落实政府性工程管理制度。

(1)落实工作责任制。

强化交通、水利、市政等专项规划编制、审查审批工作,项目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要求,高度重视前期工作,做实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工作,规范项目建设行为,完善项目各项审批程序。

(2)加大对责任单位的督查和考核力度。

建立项目进展月报、情况通报和联合督查制度,及时通报项目前期进展、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牵头县领导:黄维群、杨文玲、曹小明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府办

配合单位:县建委

2、文件、会议精简不够

整改措施: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好《芜湖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集中半年时间开展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使精文减会、简化公务接待、改进会议活动等方面提出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压缩会议。

严格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确需召开的,须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对主题相近、内容相关的会议一律合并召开,并倡导召开小范围解决问题的专题会、现场会,切实改进会风。

二是精简文件简报。

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并切实压缩文件篇幅,除全县性重要会议活动的通知,县委办、县政府办可制发文件外,其他会议活动的通知,一律通过县政迅通、短信平台系统等群发信息。

对全县无纸化办公情况和召开会议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针对发文、简报数量过多、层层转发文件,“公文旅行”、“公章往返”的问题,进一步清理乱发文、乱编简报等现象,严格控制发文数量、规格和篇幅。

同时,对有令不行、公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牵头县领导:刘见君

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三)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方面。

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县管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制定《芜湖县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芜湖县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特别是重点细化酝酿、提名、征求纪委意见的程序和规则。

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给予纪检监察机关充分的时间反馈所掌握的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

考察组综合多方面意见,深入了解考察对象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进行印证分析,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形成准确鲜明的意见。

认真贯彻实施中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超职数提拔干部来提高待遇现象。

同时,修订《芜湖县科级单位党组(党委)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工作规程》,规范各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是认真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

修订《科级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方案》,确定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基数,制定整改计划,确保2017年底整改消化到位。

在未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任务前,坚持调整干部前,工作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三是对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进行整改。

对于通过高挂党政领导干部职务方式提高职级的,挂职期满后,根据表现情况,重新经提拔任用程序考察任命,逐步进行消化。

其中,事业身份干部原则上交流到事业单位任职,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调任公务员,解决干部混岗现象,规范干部管理。

四是规范党政干部在县属国有企业兼职。

撤销科级干部在县属国有企业任职,兼职作为过渡,兼职期内,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企业额外利益。

牵头县领导:庆启顺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2、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非领导职务名称。

根据《公务员法》、《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县各单位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名称进行统一规范,现行与法定名称不一致的正、副科级调研员分别改称为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二是加强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干部管理。

出台《关于加强对“改非”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改非”干部要根据本单位安排,负责或从事某些方面具体工作,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得未经组织批准到企业和社会组织任职兼职、执业和服务,不得从事与原职务相关的营利活动等。

三是规范党政干部在社团和企业兼职。

落实《芜湖市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科级及以下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暂行办法》,从严控制科级及以下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

对确因工作需要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应与本职业务或曾经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同时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企业兼(任)职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党政干部在企业兼(任)职,若发现党政干部有违规在企业兼任职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完善并严格落实《芜湖县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暂行办法》,对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通过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加强和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部门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涉嫌违纪的,及时转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

牵头县领导:庆启顺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3、一些领导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房产等有关事项

整改措施:要求所有领导干部重新填报个人房产情况,与巡视期间填报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房产情况进行核对,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要求其就房产申报前后不一致作出书面说明。

同时,依据中组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文件精神,适时会同相关单位对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对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视情依照有关规定分别予以处理。

牵头县领导:庆启顺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配合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四)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党委(党组)部署谋划和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主体责任。

研究出台我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朽工作的全面责任、直接责任、首要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明确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4次,县党政主要领导参加县纪委全委会(扩大)会议。

党委(党组、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查办案件,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班子其他成员必须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开展报告评议。

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每年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纪工委)每年向同级党委(党组、党工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各镇、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书面向县委述责述廉,同时抄送县纪委。

各镇、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按一定比例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各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要在年度安排和总结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

党委(党组、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终责任制考核,撰写述责述廉年度报告。

建立巡查机制。

成立县委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探索开展巡查监督工作。

三是强化检查考核。

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把党委(党组)支持纪检组织落实“三转”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有抓手、有任务、有检查。

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增加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权重,在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占分不少于10分。

检查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牵头县领导:黄维群、刘见君、曹荣富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政府办

2、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存在问题:案件查处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办案队伍建设。

拟增加一个纪检监察室,充实案件管理力量,提高机关执纪办案人员比重。

指导调整各镇、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人员专业化、队伍年轻化建设,加强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调整管理考核机制,加大案件查办比重。

要求各镇纪委加大办案数、县直单位纪检组织上报案源线索。

三是查信访、重审计、挖案源,提高案件基数。

充分发挥信访件的案源主渠道作用,提升信访件成案率。

注重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机关梳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充分发挥反腐朽协调小组的作用,及时移交查处。

四是加大重点案件查办力度。

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土地补偿、拆迁安置等专项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侵吞集体收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国土资源、房地产开发、财政项目等领域的案件,力争在查办大案要案上实现突破,改变查处对象级别较低现状。

牵头县领导:曹荣富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检察院

(2)存在问题:处罚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有关科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材料未到位的,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进行整改到位。

今后将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及干部选任有关规定,严格选任条件,履行报告程序。

同时,要求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牵头县领导:曹荣富、庆启顺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

(3)存在问题:办案协作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建立由纪检、法院、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芜湖县反腐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出台《关于在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相互及时移送有关案件材料的规定》,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相互移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和案件材料。

审计机关研究出台《芜湖县审计局关于规范及时移送审计事项的意见》,进一步发挥审计在反腐朽中的重要作用。

公安机关制定《报备制度》,对查处发现的各级党员干部违法情况严格实行报备制度。

县法院做好审判信息公开平台的运行工作,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要求。

判决生效后,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党员被告人案件、涉及我县干部案件的判决书三个工作日内报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对隐瞒不报的、不如实提供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人员责任。

牵头县领导:曹荣富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配合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审计局

(五)影响民生和社会稳定方面。

1、个别房地产项目引发了一些社会问题

整改措施:明确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具体负责,成立工作组依法处理,分类、分阶段逐一化解矛盾。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总体上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由县建委会同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对少数企业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事宜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及时加以处置,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

三是要求个别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救方案,依法妥善进行资产重组,努力盘活项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对恶意欠薪行为依法严肃打击。

牵头县领导:杨文玲

责任单位:县建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

2、非法集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拟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镇政府、金融办、市场监管、银监、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预防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协调领导小组,及时掌控各类情报信息和协调解决打击非法集资遇到的各种问题。

二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犯罪的危害,使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风险意识,增强辨别能力。

三是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在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广泛搜集非法集资的情报信息,积极拓宽疏通信息收集渠道,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力度。

四是不断加大非法集资犯罪的侦破力度,依法从严从快惩治犯罪,增强打击效果。

五是通过搜查、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及时控制涉案资产,加大追赃力度,维护群众利益。

牵头县领导:吴石生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金融办

四、整改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整改工作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县委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

县委常委班子全体成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带头抓好自身整改,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全县各镇各单位要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2、分类实施,扎实整改。

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

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通报进度。

县督查室要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3、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全县各单位都要认真学习整改方案,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自身存在的问题。

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同时,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向省委第六巡视组和市委进行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巡查整改方案篇7

工商所户外广告巡查监管制度

一、工商所职责

1、负责受理本辖区广告违法行为的投(申)诉、举报和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2、负责本辖区内广告、招牌用语用字的监督管理。

3、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广告的监督管理,建立广告监测制度,将户外广告和店牌店招、印刷品广告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落实段(片)长责任制和广告专管员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或纠正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二、八项配套制度

(一)广告管理责任制度

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县局商广科对广告登记工作及大众媒体、流动载体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工商所对除县局商广科负责的广告以外的其他广告的巡查、监测、监管工作负责。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县局决定实行“广告专管员”制度,各工商所每个段(片)区设一个广告专管员,原则上由段(片)长兼任。广告专管员负责履行工商所广告监管的日常巡查和监测工作,及时催办登记,开展行政指导,汇总工作情况,发现违法违章行为需要立案查处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及时向所领导汇报,由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

(二)广告登记、查询制度

广告登记按受理、审查、核审、发证四个流程进行。 受理:受理人员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对户外广告发布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并提交科室负责人审查。

审查:负责人根据广告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县政府对户外广告的有关规划对拟发布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分管领导审核。

核审:分管领导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户外广告申请予以核准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登记。

发证:受理人员应于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分管领导的决定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并将有关申请登记材料装订归档。对不予核准登记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应于本办法实施之日,对全所范围内已登记的各类广告在OA网上公布,内容包括广告主、广告形式、发布地点、发布期限、广告内容等,供各单位查询

未列入以上两类公布内容的广告均属未经登记的广告。

(三)广告巡查、监管制度

工商所对本辖区内的广告市场进行巡查,针对不同性质的广告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1、登记督促工作

对符合登记条件但未登记的户外广告,应当及时对当事人发出《催办登记通知书》,责令其在5日内到商标广告科补办登记审批手续;逾期未登记的,依法立案查处。对虽已登记但已超出登记期限的户外广告应督促广告主进行变更登记或拆除。

2、违章广告监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违章发布的横幅、布幅应于发现当天予以拆除,属于商业性广告的依法立案查处。

对违章占用公共空间(含占道、墙体、屋顶、广场、绿化带、小区公共用地及其他占用公共空间)设置、发布的户外广告(牌)一经发现应责令设置单位限期拆除,逾期拆除的,予以立案查处、强制拆除。

对设置符合规划,但内容违法的户外广告一经发现应立案查处,广告内容与广告牌可以分离的,责令发布单位改正;不能分离的,责令设置单位予以拆除。

3、广告维护工作

辖区内已经登记的户外广告破损失修的,应及时责令发布单位限期修复或拆除,逾期不修复、拆除的强制拆除;属于无主广告的,应及时组织力量拆除。

4、墙体刷写、张贴广告管理工作

公路两侧及建筑物墙体禁止乱刷写、乱张贴户外广告。实行目标责任制以后,发现新刷写、新张贴的户外广告应立案查处,并责令消除、恢复原状。

本条所称“登记条件”是指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和县人民政府对户外广告的发布的形式、地段制定的规划。

广告专管员应加强本辖区内广告市场巡查,建立广告监管档案,全面掌握本辖区广告市场动态。在日常巡查中要灵活运用行政指导手段对广告监管工作提前介入,变被动为主动。在户外广告的设置、发布的初期要提前向广告主宣传有关规定和规划要求,指导广告主正确进行广告设置和登记,将违章设置广告的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减少广告主不必要的损失,体现人性化的监管和服务。

巡查整改方案篇8

2014年6月17日至7月3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监利县开展了为期15天的巡视工作,提出了4个方面的意见和5条建议。

7月14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2014年8月8日—14日,我镇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会议,深入研究中共监利县委、监利县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巡视意见整改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程集镇巡视意见整改方案》。

元至7月,我镇广泛开展了落实巡视意见的整改工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现就半年来的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朱姝同志任组长、镇长施昌好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它党政领导任任副组长、机关干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专班。

(二)强化工作职责

依据《整改方案》关于责任到人的工作要求,我镇将工作专班分成了 工作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对工作职责、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对工作措施、工作方法进行了强化,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进行明确。

(三)明确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工作意见和监利县委整改方案,以落实整改为契机,以全面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打造特色乡镇为主导,以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变危机为转机,变被动为主动,跨越式发展经济,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基础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狠抓工作作风转变,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成绩

1、以新垸村为示范点,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新垸村驻守我镇西大门,是市长李建明和县长董新发的扶贫工作联系点,同是全省重点扶持的插花贫困村之一。

2010年,程集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于年底省扶贫项目落户程集。

至此,程集镇以新垸村为示范点的新农村建设拉开序幕。

新垸村新农村建设项目总投资3500多万元(不含农户个人资产投资部分),一是自筹资金46万元,修建了1.8公里的通组公路;二是在市扶贫部门和电力公司大力帮助下,耗资12万元新增变压台区1个,输电线路1200米,对农村电网进行了改造;三是投资30万元实施了从姚集中心自来水厂连接全村288户的安全饮水工程。

四是投资1500多万元对低洼湖田进行改造,准备建成“万亩高产粮田”核心示范区1个,新挖精养鱼池400亩,水、电、路等生产设施配套齐全,生产条件可望得到极大改善。

五是投资1600多万元对村庄环境进行联片整治,美化和靓化村庄环境,该项目正在建设之中,建成后将成为我镇的一大亮点。

六是首期投资100万建成标准化鸭舍10个,吸引10余户打工村民回乡创业,2011年3月正式与荆州“小胡鸭”联姻,成为“小胡鸭”原产品基地之一,村民戏称为“黄金屋”。

二期项目正在谋划之中。

七是投资100多万元,兴建返季节高温蔬菜大棚80个,每个大棚占地1亩左右,每个大棚年创经济效益在3万元以上。

新垸村新农村建设的新变化,正在向周边各村辐射。

姚集新区“窗口”建设紧锣密鼓。

目前,便民服务中心(1+8模式)已经建成,美化靓化工程正在实施。

程集、南桥、下湾、付堤、三弓、堤头、河北等村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其它各村新农村建设陆速启动。

2、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工业经济

程集纯良酒厂是我镇的“民族企业”,历史悠久,影响深远,有较深的文化底蕴。

该企业生产的“程集粮液”系列酒,曾荣获国家“双优”、“湖北省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满意产品”等称号,年均产量达100多吨,产品供不应求。

2010年底,厂领导一班人高瞻远瞩,通过招商引资、资产重组等方式吸引新资本,再次注入资本450万元,新建一幢500㎡的标准化粮酒灌装车间,新增现代全自动粮酒灌装生产线一条,生产能力达到250吨/年,利税呈30%攀升。

湖北天牧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旗下的湖北盛元畜牧有限公司于2010年在程集落户,目前达到投资2000多万元,养殖基地面积450亩,建筑面积近18万平方米,是监利县“监猪”的繁育保护基地。

2011年,天牧再次注资1000万,培育三元杂交种猪3000头,年出栏牲猪60000多头,年出栏高品质监猪50000头左右,新增利税500万元。

盛元的落户和成长壮大,带动了牲猪养殖户1500多户的增量,牲猪养殖新增20000头以上,人均纯收入增加150元。

荆州市明一婴幼儿服饰有限公司服装厂,于2011年2月正式在程集镇投产。

该企业是2010年12月外出招商企业之一,其第一期投资1000万元,目前已建成1500㎡的标准化生产车间,引进现代化生产线2条,生产车间2000㎡,解决就业岗位200多个。

至6月底,共生产婴幼儿服装50多万件(套),创产值350万元,发展势头良好。

子林服装厂是程集镇下湾村青年万兵通过回归招商创办的私营加工企业,投资约200万元,该服装厂拥有车位80台/套,现已初具规模,为在外经商且有志回乡发展的成功人士作出表率。

3、以“社会公益”为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

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给民生赋予了新的含义,不再是生存的问题,民生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老百姓的幸福感。

2011年,我镇在衣、食、住、行和文化娱乐生活等方面作了大的努力和探讨摸索。

易地重建自来水厂。

原程集镇自来水厂始建于1988年4月,因年代久远,以及设计标准低,日益无法满足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供求矛盾日显尖锐。

对此,镇委镇政府决定,易地新建程集新自来水厂和扩建姚集自来水厂。

2011年,程集镇中心水厂易地新建工程全面启动,总投资1080.89万元,建筑面积5489.3平方米,设计日供水量5000吨,9月底竣工,到时可解决4.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

姚集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总投资210万元,可解决河岭村、姚集村、新垸村、轮窑厂等村民的安全饮用水问题。

受益户888户,受益人口4905人。

人口与计生工作成效显著。

自去年以来,我镇人口与计生工作呈日趋下滑的严峻形势。

对此,党委政府痛下决心,上下联动,内外结合,深入持久地开展了以依法征收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为重点、以纯女户节育为难点的计划生育工作。

计生率、三查率、综合节育率等主要计生指标大幅上升。

在今年的半年度考核中,我镇在全县的位次排名中,由原来的第十三名上升到第一名。

4、以“科技”为支撑,助水产养殖再上新台阶

黄鳝养殖是程集的一大特色,久负盛名。

2010年7月,中央电视台7台栏目组曾来程集现场拍摄专题节目。

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养殖水面达2200公顷,网箱20万口,产量逾7000吨,纯收入过亿元,是全镇人民重要致富门路之一。

但由于产业日趋成熟,产业利润快速下滑,节约成本成为增加利润的唯一途径。

黄鳝养殖的最大成本是苗种投入。

为解决养殖户黄鳝苗种问题,程集镇在长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的扶持下,在马鞍垸建立“黄鳝仿自然生态苗种繁育基地”。

黄鳝健康养殖和苗种繁育是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

如黄鳝优质苗种的繁育成功,将解决全县今后优质苗种紧缺,避免了从外地采购苗种成本高,适应性不强、极易死苗的问题,发展前景看好。

2011年程集镇苗种网箱4300口,繁殖成功苗种80万尾,属全国首创。

基地获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

5、以“传统文化”为主体,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文化活动异彩纷呈。

2011年,新建文化活动室10个,做到了文化活动室“全覆盖”;民间文化活动组织规模空前,基本上村村有“队伍”,舞龙队、舞狮队、腰鼓队、乐队、街舞队、龙舟队,枚不胜举;篮球场、足球场、羽毛球场比比皆是。

2010年10月10日,农历重阳节,程集镇首届农民艺术节,在程集小学广场隆重举行。

文化成绩硕果累累。

2011年,付堤等村获文化局十佳农家书屋奖,曾周村心连心女子龙队获先进集体单位奖,宣传工作获县先进单位奖,程集镇综合文化站获市优秀文化站奖。

6、以“保丰收”为目标,奋力抗大旱排大涝

今年5月,我遭受了五十年一遇的干旱少雨天气,累计降雨不足140毫米,对比正常年景相差300多毫米。

干旱少雨,使境内多条干支渠断流,堰塘干涸,数万亩稻田龟裂,5000多亩精养渔塘面临绝收,2万多亩棉花出现青枯死苗,受旱面积达12余万亩, 1.8万人和近千头大牲畜出现饮水困难。

面对严峻的形势,镇委、镇政府与市、县驻程集的“三万”工作组一起,立足于早动手、不等不靠,奋力抗大旱,保苗保春耕,誓死保证力夺今年农业丰收。

自5月初以来,我镇全体干群与“三万”工作队员一道,日夜奋战在抗旱一线已达三十余日,采取“开沟引水、群机提水、远程取水、深井探水、清障通水、有序供水”等多种有效措施,抗旱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抗旱期间,县委书记李吉高、县长董新发、县委常委羿卫国等县领导多次亲临我镇抗旱第一线指导工作。

这次抗旱,我镇共疏挖沟渠219公里,组织抗旱机械600多台套,耗费电力70万度、机、柴油80余吨,投入劳力3万多人次,打机井50余口,清扫河道障碍180余公里,耗540万元之巨。

近日我镇又组织165千瓦的电机2台,日夜从相距该镇11公里远的长江故道冯家塘闸引水入内红联渠。

由于抗旱行动早、力度大、措施力,“旱魔”被降伏。

屋漏偏遭连夜雨。

6月6日,抗旱全面结束,但一场大的灾难即将来临。

6月11日夜晚,一场暴雨不约而至,三个小时340毫米,程集正经受着炼狱之夜。

党委政府连夜组织干部群众,全力排渍。

启动镇内大小五座泵站,所有机组满负荷运行。

投入机械 马力,劳力 人/次,抢排渍水 立方米,历时 天排涝取得全面胜利。

7、以“五个基本”为载体,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在党委自身建设方面。

党委中心学习组按年度制度学习计划全年不少于6次,党委班子成员休息日带班值班,无“走读”现象,民主生活会有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一年一次组织党员、群众代表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重大事故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执行,不搞一言谈。

整个党委班子结构合理、团结协调、工作扎实,互相补台不拆台,尤其5、6两月抗旱排涝期间,在干部群众中威信高、评价好。

建立机关干部包村驻点制度,定目标、定考核、定奖惩,联系帮扶困难党员、群众,关心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在农村党组织建设方面。

建立健全了党组织网络图,党员、入党分子、后备干部、实用人才、流动党员台账。

在党组织自身建设中,加强村“两委”班子战斗力,选准选好支部书记,吸收优秀能人之士进入党组织。

定期开展党组织活动,按要求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

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村干部活动。

每年组织一次党课学习。

在广大党员中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各村建立了便民服务活动中心,设立了说事谈心室、多功能活动室、远程教育站点。

8、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为名片,打好“古镇牌”

2007年,我镇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2008年,我们花巨资聘请华中理工大学李百浩教授为我们编制了<程集镇总体规划》,该规划于2009年经专家评审通过。

2009年底,我镇付诸第一步,对程集古镇电力、消防进分别行了更新升级换代和新增添置。

2010年,对部分濒临坍塌的古建筑进行了抢救性保护。

2011年,我们申报了国家级文物保护规划,可望获得批准,纳入“十二五”规划。

届时,程集古镇将驶入发展的快车道。

目前,我镇参加了“荆州市十大明星乡镇”的评选并获得该项殊荣。

全方位地宣传程集古镇,如广播、电视、手机彩铃、路牌广告等形式,拭去尘封的历史,揭开神秘的面纱,推介程集,让人们了解程集,认识程集,更希望有志之士来程集和我们共同发展。

三、存在的不足

(一)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发展的超前意识相对滞后。

我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古镇牌应该是我们的金字招牌,古镇的开发和利用我们没有任何经验,学习交流少,可借鉴的地方少;由于底子薄,在古镇的开发上很难迈开步子限制了我们的发展。

(二)对外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程集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且融入了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这是我们的发展大好机遇。

但由于发展思路和经济基础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对外推介还不够,没有达到我们预期的目标,这些方面还有待加强。

有经验,也有教训。

教训不是压力,如果你能正确面对,压力会变成动力。

厉兵秣马、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扎扎实实工作,我们坚信,程集的明天将会更加美好。

未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四、未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执政本领,促进党委核心凝聚力的增强。

切实加强学习,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把握发展规律,用科学的发展观统揽发展大局,明晰全镇发展思路,增强党委的决策能力。

二要提高执政为民意识,促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

三要增强发展的意识,树立发展的观念,促进新农村建设上新水平。

抢抓机遇,加强城乡统筹,加快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上新档次;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加大生态旅游的开发力度,不断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要树立形象,建设和谐诚信社会,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和办事效率。

坚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好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要不断提高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我镇社会稳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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