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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求是什么9篇

篇一: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五化镇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各党?部应建?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对流动党员的姓名、?党时间、去向、联系?式等基本情况进?专门登记,实?有效管理。同时要做好流动党员临?前的教育?作,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2、各党?部要指定专?与每位流动党员进?“?对?”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在外地的思想和?作情况,并及时传达?部重要?作,寄送学习材料。村?如有重?决策和问题,事前要给外出党员发信说明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事后向他们通报结果。3、流动党员外出后要?觉通过书?、电话等形式与党?部保持联系,每?向所在党?部汇报本?思想、?作及所处地址变动情况,按时参加组织?活、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在外接触??、掌握信息多的优势,为家乡发展出谋划策。4、流动党员回村后,各党?部书记要及时对其进?回访,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有关内容,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并上报组织办备案,作为年终评议时的依据。5、党委对遵纪守法并能对家乡社会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党员,予以奖励;对违法乱纪的党员,按照党纪党规进?处理。?、流动党员学习管理制度1、各党?部要根据党总?制订的年度学习纲要提出具体的学习计划,同时有切实可?的具体措施加以贯彻执?。2、各党?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发放学习书籍和材料,对他们的学习情况要进?不定期调查摸底。3、流动党员的学习,主要以?学为主,确定?名专?负责联系先进性教育学习培训、帮助流动党员解决学习、?作以及?活上的难事。4、流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认真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得体会,做到活动不缺席,学习有笔记,?作有成效,并定期向村党?部汇报?作。三、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制度1、流动党员应通过所在地党组织?活会,每?认真负责地、如实地向党组织汇报??的思想和?作,同时也要向原?部进?书?汇报。2、思想汇报内容?般为: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党员义务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盾和问题;个?当前的思想状况等。3、每位流动党员都必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重要情况应?即向组织汇报,党员?部更要以普通党员?份坚持思想汇报。4、流动党员??或别?如在思想和?作中产?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并取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四、流动党员民主评议制度1、流动党员评议?作以流出地党组织为主,流?地党组织给予配合。2、流动党员的评议与流出地党?部的民主评议同步进?,每年?次。

  3、民主评议内容参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基本条件制定,结合流动党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评议;4、民主评议分动员准备、?我评价、征求意见、党内评议、组织鉴定和处置处理等六步进?。5、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注意征求公安、?商、计?、税务等部门意见,并向流?地党组织了解党员现实表现情况,?求评议结果客观公正。五、流动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为加强流动党员的党费缴纳、管理和使??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制度。2、流动党员应按时每?缴纳党费,党委和党?部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及时进?批评教育。对?正当理由连续6个?不交纳党费的,按??脱党处理,由?部?会形成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3、预备党员从?部?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起交纳党费。4、党委收缴的党费全部上交委组织部。

篇二: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实行分类管理,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外出后,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若所到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党员可与其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联系,也可与其它所在地党组织联系。

  3、外出期间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的组织

  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度交纳。

  4、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5、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同意,将组织关系转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其他单位党组织,也可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党组织进行管理。

  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基层党组织要按季度将流动党员的登记情况上报市、县党委组织部。

  组织管理,并报上级党组织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地点相对固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或当地党组织,参加党内活动。党员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地点固定的,应将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区、单位的党组织或社区党组织。

  五、对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又无固定地点的,但可以经常返回本地的,仍在本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照《党费收缴办法》的有关要求和比例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六、流动党员外出前要向党支部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或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地点、外出原因、外出时间、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备案。

  七、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外出党员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自己组织关系的所在党组织联系,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八、外出党员要严格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的组织生活,而且要经常与原单位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的,连续六个月不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不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流动党员管理办法

  一、党员因各种理由要求外出流动的,应在外出流动前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经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流动。党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职。

  二、党组织要支持人才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对学非所用、用非所长或自谋职业、带头创业的党员,如本人提出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能用限制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等办法阻止其合理流动。

  三、党员个人与所在单位在能否流动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充分协商妥善处理。达不成协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向当地的人事、劳动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果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四、党员外出流动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从事活动的内容以及外出后与党组织的联系方式等。党支部要建立外出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在党员流动前对其进行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等方面的教育,并根据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五、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同在一个单位或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外出前所在党组织应组织他们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指定负责人,出具有关证明,介绍给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

  六、党员单独外出,有固定地点或单位,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居住地或单位党组织,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流动性大,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所去地方参加组织生活。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仍在原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七、因公出国出境的党员,其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出境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党费可在出国出境前一次交齐,也可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定期代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党员应自觉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出国出境定居的党员和出境超过一年以上的党员,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局党委组织部门保存备查。

  八、下岗职工党员已经再就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再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再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街道党组织,或由上级党组织安排其归属某个基层党组织,并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暂没有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党员,可把组织关糸转至居住地街道党组织。

  九、流动党员持有相应的手续后,应及时到外出居住地或单位的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或与之取得联系,积极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原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专人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流动的党员返回后,党支部要及时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

  十、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经济开发区、集贸市场等经济组织以及居委会、个体劳协、人才(劳动力)中介机构等组织中必须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不足三人的,可建立联合党支部,负责接收、管理外地流入的党员。

  十一、凡是按照有关规定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有关单位党组织不得拒绝接收。对外来流动党员,在局党委组织部接收党员关系,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他们编入相应的党组织,并登记造册,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十二、对流入到本地本单位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党员,用人单位或街道党组织要通知他们将组织关系转入。对没有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又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不得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十三、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流动党员,在原所在党组织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原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如外出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十四、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回原所在党组织参加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因特殊情况无法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必须向党支部写出书面自我总结材料,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党支部负责将评议结果转达党员本人。

  十五、流动党员持党员证明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流动期间,应定期向原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按时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可将党费交到所去的流入地党组织。

  十六、对外出不向党组织报告,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按照党章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必要的组织处置。处置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十七、本制度同时适用于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的管理。

篇三: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实用文档

  外出党员及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员外出回来后,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工作、学习的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应提出明确要求。

  二、党员离开本地区,外出时间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外出地点固定的需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外出所在地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原则上要转出组织关系。临时性、间断性外出或外出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活动。

  三、对外出流动党员,由党支部对其流出时间、去向、从事职业、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建立健全档案;指定专人定期与其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流动党员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时把党课教材、学习材料寄送到党员手中,并适时通报党组织重大活动情况。

  长期外出但流入地点不固定、组织关系仍留在企业的流动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活动。至少每半年1次以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每年书面递交1份思想汇报和工作总结。

  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四、在非公企业中工作6个月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及时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企业。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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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流动一、总则

  党员管理办法

  1、为适应新形势下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党章》及中央、省、潍坊市党员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2、流动党员系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流入但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3、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党组织设置

  4、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所在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组织关系暂时无法转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当地党组织。

  5、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移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保存在市人才(劳动)

  服务中心的市人才(劳动)服务中心党组织应接收这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6、破产、解体企业中的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可迁移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或村党支部。破产、解体企业的主管部门党委应及时将企业的破产、解体及党员基本情况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

  7、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凡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的都要成立党支部,转制企业(含租赁、转让、拍卖、停产)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应保留或建立党支部,不足3名党员的经济组织可以通过组建联合党支部等形式健全党组织。重视在经商党员集中的集贸市场建立经商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改变流动党员集中的地方党组织设置滞后的状况,保证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能够正常接转。

  三、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及使用

  8、《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市委组织部领取,由基层党组织发放给外出流动党员。

  9、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所在单位、地区的党组织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工作部署。党组织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外出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三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

  10、党员在外出期间,按照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果连续6个月不过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11、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进行教育管理。各基层党委要对接收流动党员进行备案。

  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12、流动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党支部必须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地点、外出原因、外出时间、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进行详细登记,并由基层党委备案。

  13、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外出党员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自己组织关系的所在党组织联系,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14、农村流动党员由村支部班子成员、党员村委会干部按流动党员的多少进行分工负责联系;企业流动党员由企业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联系。联系人应负责做好外出流动党员的汇报情况记录,每季度向支委会汇报流动党员的联系情况,并对流动党员过组织生活及交纳党费情况作以记录,在召开支部大会时,将联系情况向本支部全体党员通报。

  15、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如外出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大会同意,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16、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动党员每年底应回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并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要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同意,并委托其联系人向支部大会报告外出期间思想、工作情况。

  17、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月交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8、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流动的,到转正时由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负责考察,在征求对方党组织的意见后,再讨论是否按期转正并办理手续。在流动中发展的预备党员,离开发展其入党的党组织时,由所在党组织作出鉴定,并将材料寄送所去单位、地方党组织。

  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责任制度

  19、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由基层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书记负直接责任,组织(政工)干部做好具体工作,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列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形成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委组织部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党(工)委要追究领导责任;联系责任人要及时与外出党员进行联系,如果对外出党员的情况不了解或联系工作不到位的,追究联系责任人的责任。

  20、各基层党委每年年初要组织力量对流动党员队伍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情况,造册登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抓好流动党员管理的新路子,总结好的经验,推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六、附则

  1、流动党员的年报统计,由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统计上报。

  2、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试行。

篇五: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第一篇: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随着党员不断增加,尤其是部分党员离岗后又在外地自谋职业,如何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是个难题,现就如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制定如下措施:一、对离岗党员进行思想教育要求离岗党员不离党,随时随地不忘共产党员身份,始终保持遇到党组织的联系。

  二、要求离岗党员坚持每月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在外工作情况,接受教育,不断增强党性观念。

  三、要求不能按时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学习的离岗党员,定期写出思想汇报寄给支部同时,党组织把自身现状及时向他们通报,定期给他们寄去学习资料,要求他们认真阅读党支部每半年举行一次学习心得交流会,以巩固学习成果。

  四、建立离岗党员登记簿党支部按月填写离岗党员基本情况,理解和掌握他们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五、党支部指定专人与离岗党员保持电话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困难和疾苦,让他们仍然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西园社区党支部2009年1月

  第二篇: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流动党员座谈材料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益广泛,党员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间流动也日益频繁。流动党员数量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这给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已成为当前党建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加强流动党员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下面我

  就流动党员问题发表我的一些看法。

  一、流动党员的特点

  目前,流动党员的特点一是人数增加。我镇的流动每年都呈现增加趋势。二是分布面广。在劳动力市场日益活跃,择业范围不断拓宽的形势下,由农村流向城市,由欠发达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的党员越来越多。三是文化层次较高。现在的流动党员中除了进城务工的农民,还有不少是城市“白领”、企业管理层骨干、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等,相当一部分流动党员具有较高的学历和一定的技术专长。四是思想较活跃。流动党员中不少人思想活跃,信息灵,路子广,凭自己一专多能的优势,自谋出路,去实现自身价值。

  二、流动党员管理的难点

  目前流动党员管理主要有“四难”。一是去向难掌握。流动党员逐年增多,流动范围日益扩大,流动地点不断变化,工作岗位经常变动,客观上增加了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难度。加上一些流动党员组织观念淡薄,外出后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导致了流动党员的去向难掌握,底子难摸清。二是关系难转移。有些流动党员在未设党组织的私企或外企务工,组织关系不知转到哪里,户籍地的社区党组织不愿接管或者是党员认为组织关系转到户籍地仍远离工作单位,过组织生活不方便,因此成为“隐性党员”。三是管理难落实。近年来,各地在流动党员管理方面都做了不少探索,但“管不到”和“管不住”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党组织设臵相对滞后,管理方法不够灵活,不仅造成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而且造成一些预备党员转正难,一些流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难和在外出流动人员中发展新党员难等问题。四是作用难发挥。有些流动党员长期游离于组织之外,有些流动党员党性意识淡化,甚至把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看作是一种负担,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很有限。

  三、可资借鉴的有效管理方式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原所在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党组织管理,并需申请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党组织可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对流动党员进行管理,如谈心、学习教育、信息交流、意见反馈等。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原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向党员联系人汇报本人近期的思想、工作、生活与学习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原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党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第三篇:关于加强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关于加强做好流动党员管理

  工作的措施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具体来讲,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现实意义

  大量党员流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党员务工经商,走南闯北,经风雨见世面,能促进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别人的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提高致富本领,增长党员才干,有利于带动整个党员队伍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利于培养和充实后备干部队伍,有利于增强党组织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高度,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破除人才地区所有、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狭隘思想,摒弃对流动党员的各种偏见,提高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觉地承担起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神圣职责,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日程,常抓不懈,抓出实效。要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加强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树立流动党员也是党的宝贵财富的理念,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好他们在外务工或回家劳动的作用,都对加强党的建设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转变方式,改进方法,建立符合流动党员特点的动态管理机制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约束流动党员的行为,主要应建立五项制度,一是建立流动党员外出申报登记制度。流动党员外出前要主动向党支部申报,填写《外出流动党员申报登记卡》。党支部要建立《外出(来)流动党员登记簿》,详细记录其基本情况、流动原因、流动去向、联系方式、流动时间等情况,实行定期登记和动态登记相结合,确保资料准确无误。二是建立《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对象主要是指党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或户籍相分离的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是流动党员在流动期间证明其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重要证件。流动党员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缴纳党费。流入地党组织凭《流动党员活动证》接收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并收取党费。流动党员因外出务工、经商、居住等原因,暂时无法转移正式党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正式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应及时为流动党员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三是建立流

  动党员流入登记管理制度。各地在办理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手续时,及时记录流动人员的“政治面貌”情况,并在征求流入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将流入党员及时安排接纳到便于管理的党组织。各党组织对申请参加组织活动的流入党员必须无条件地接收,组织流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活动,按时收取流入党员的党费。四是建立党组织联系和关爱流动党员工作制度。建立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分工联系流动党员制度。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要负责对流动党员进行每季度一次的联系走访工作。党支部要在流动党员中坚持开展

  党员“政治生日”谈话工作。党支部要定期、不定期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意见建议等,并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寄送学习教育资料、为流动党员排忧解难。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对流动党员的关爱工作工作,要把流动党员关爱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关爱党员工作计划,真心关爱、真情帮扶流动党员中的困难群体。五是建立流动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把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考核体系,坚决杜绝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上的“组织缺位”现象。各党组织要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建立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从组织领导上坚决防止流动党员“流失”。各党组织要探索对流动党员进行党员目标管理的有效办法,坚决防止流动党员中党员作用发挥“缺失”现象。

  第四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措施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措施

  一、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外出前的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每月到流动党员家中做一次家访,每月给流动党员写一封家乡信函,每年春节期间召开一次流动党员座谈会,对流动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表彰奖励,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

  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年至少为家乡办一件好事、实事。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

  (四)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村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流入不接纳、流出情况不掌握的村党支部,要追究党组织负责人的责

  任。

  七、《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地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第五篇: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流动党员管理措施

  一、对流动党员底数要清,情况要明;

  二、随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流动动向及从事职业情况;

  三、随时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动态;

  四、随时关心流动党员的生产、生活情况;

  五、定期与流动党员进行思想交流,并及时帮助解决其困难或问题,使他们能够在生产生活中感受组织的温暖。

篇六: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流动党员管理规定

  RevisedbyHanlinon10January2021【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党章》及有关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流动党员是指离开本单位或居住地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流入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3.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4.对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又无固定地点的,但可以经常返回本地的,仍在本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照《党费收缴办法》的有关要求和比例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5.流动党员外出前要主动向党支部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或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地点、外出原因、外出时间、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备案。

  6.外出党员要严格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的组织生活,而且要经常与原单位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的,连续六个月不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不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篇七: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流动党员管理的八项制度

  流动党员管理的八项制度

  一、双重管理制度

  1、对流动党员实行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负责的双重管理模式。

  2、流出地党组织应督促流出党员办理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定期对流动党员进行跟踪查访、实地看望,征求其对家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向他们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并通知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3、流入地党组织应主动接纳流入党员,将流入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支部,组织参加党内生活和相关社会活动,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反馈其现实表现情况。

  二、报告登记制度

  1、党员不论流进还是流出,均应向党组织报告登记,未及时登记的,过后及时补报,有变化的应随时申报变化后的个人信息。

  2、流出党员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流向、原因、时间及联系方式后,流出地党组织应详细登记造册,并视具体情况为其办理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3、压滤机滤布厂家党员流入后应凭党员身份证明文件就近到流入地的党组织报到。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入党员的身份进行确认后,要将其编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并对其基本情况、从业单位、暂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

  3、支部联系人应利用信函、电话、面谈、在线聊天等形式加强与流出党员的联络,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状况及正当要求和合理化建议。

  4、支部联系人要及时向支部汇报与流出党员联系的情况,对党员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集体研究并向党员本人反馈。

  六、除尘滤布走访帮带制度

  1、流入地党支部要明确专人对流入党员进行走访帮带,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2、走访可采取上门谈心、分组座谈、集中看望等方式,对走访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研究处理。

  3、帮带可采取一帮

  一、一帮几方式,明确帮带内容、措施、步骤和时限。

  4、流入地党支部对走访帮带工作定期检查评比,结果与走访帮带人的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挂钩。七、学习教育制度

  1、流动党员应坚持搞好自学,按时参加集中学习。

  2、流动党员自学时间每月不少于8小时;集中学习以工余和休假时间为主,由流入地或流出地党组织负责。

  3、流动党员学习内容以党组织指定教材为主,重点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常用法律法规、外出务工技能和各类先进典型。

  4、流动党员学习教育可采取远程函授、上门辅导、返乡补课及办班培训等多种形式。

  5、流动党员应及时做好学习教育记录,按要求送交组织学习教育活动的一方党组织查验。

  八、民主评议制度

  1、流动党员评议工作以流出地党组织为主,流入地党组织给予配合。

  2、流动党员的评议与流出地党支部的民主评议同步进行,每年一次。

  3、民主评议内容参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基本条件制定,结合党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评议;

  4、民主评议分动员准备、自我评价、征求意见、党内评议、组织鉴定和处置处理等六步进行。

  5、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注意征求公安、工商、计生、税务等部门意见,并向流入地党组织了解党员现实表现情况,力求评议结果客观公正。

  附送:流动妇女主要困难和问题的调研

  流动妇女主要困难和问题的调研

  为了解和掌握,反映流动妇女的现状心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处妇联对本辖区的村组流动妇女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总的感觉是有喜有忧,喜忧对半。

  一、基本情况:

  我处是城乡结合的中心,是X004年XX月XX日正式成立的,是由原城郊办事处分离出来的,本辖区有7个村委会、X个村民小组、9个党支部、7个妇代会、X个妇代小组,XX个企事业单位,其中我处最繁华的亚中商城小康村交易市场在州市中心,全处有耕地面积X.X万亩,常住人口是6X9X人,XX—60岁妇女X7X4人,流动人口X6000人,其中流动妇女7000人,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形成了X0:

  4的比例。调查表时:

  滤布

  (一)流动妇女现状X、流动妇女的群体特征:

  一是中青年多,打工的目的比较明确。她们多为已婚,平均年龄在XX岁以下,主要来自四川、河南、甘肃、陕西、安徽等边远贫困地区,她们来到我处经济发达的辖区愿意学习新鲜事物,有改善自身状况的强烈要求,她们大多数人急于挣钱,以缓解家庭的贫困窘迫,也有些妇女想出来学习一些谋生的技术和本领,以图日后能在家乡或外地立足。

  二是受教育程度偏低,据我处八工一村妇代会调查统计,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0%,初中文化程度的占XX%,高中文化程度的X%。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很少。

  三是就业领域多为服务业和建筑业,如八工一村亚中商城的纺织品、皮鞋、服装、家用电器、百货用品、缝纫、五金、蔬菜、猪肉、鸡、鱼其它等行业经营,还有搞建筑业的。X、流动妇女的生存状况,从思想状况看流动妇女主流是健康进步和积极向上的,据问卷调查反映,大部分流动妇女对党对社会主义有较深的感情。从生活状况看,许多流动妇女虽然找到了工作,有了一席之地,但绝大多数仍有游离于都市的感觉,由于社会的偏见和歧视,在很多方面她们很难和本地城市人同等待遇,而生活质量也不尽如人意。流动妇女主要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租住私房,居住条件比较简陋,各种设施都不健全,因此成为脏、乱、差的典型,不仅给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问题,也给流动妇女及其身心健康带来不良影响。流动妇女在合法权益保护方面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在劳动权益、人身权利保护方面,一些小的企业问题比较突出,压滤机滤布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普遍设有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和双休日制度,有的随意延长劳动时间或降低克扣职工工资。

  (二)流动妇女对地方经济和文化发展的影响,在对地方经济的影响方面:

  流动妇女的流入不但改善了她们自己的生活条件,而且对地方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例如我处八一村,地处亚中商城和活畜交易市场,每年流入的流动妇女都比较多,常住妇女与流动妇女人口形成X:

  9的比例。近几年随着八一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村民都将以前的旧房进行了重新翻新建起了高层楼房,致使流动妇女较多于往年,八一村的集体经济,村民家庭收入也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几年前由于市场经济不开放、村民只靠种地来增加家庭收入,过着背向黄土的日子,本文来自.gongwen123.人均只有X00元,如今市场经济的发展,流动妇女的流入,壮大了X一村集体经济,增加了村民的收入。如今家家有电话、户户有楼房,银行有存款,村民的生活水平远远超过了城市人口的生活水平,大老板、小厂长、总经理等层出不穷,人均收入达到X000元以上,这些经济收入的取得XX%以上都是靠流动妇女的大量流入,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如房屋出租业、二、三产业,使八工一村的集体经济和村民收入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同时也推动了我处经济的整体发展。在文化发展方面,每年我处各村在"三八"、"七一"、"十一"各大节日联谊舞会,座谈会及迎新春闹社火流动妇女都占有一定的比例,如我处八工一村在各大节日庆祝活动时,.freekan.流动妇女占XX%以上。丰富了我处和各村的文化生活,也推动了我处文化事业的发展。

  二、建议和对策:

  从我处妇联调查流动妇女状况来看,流动妇女受教育程度偏低,生活条件比较差,生活水平都不高,所以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对流动妇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第一通过系列的法律知识,思想道德,专业技能等方面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来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第二各级妇联组织把流动妇女的教育纳入当地妇女教育的规划之中,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工作,依托妇女学校,女性素质学校,"妇女之家"、妇女活动中心等阵地加强对她们的教育培训;第三要积极动员流动妇女参与各种有意义的活动,来丰富她们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她们感觉到第二故乡的温暖。第四各级妇联组织要从摸实情、办实事入手,着重帮助流动妇女子女的入托、入园、入学问题,对她们开展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同时帮助她们解决住房、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困难。第四各级妇联组织要关心流动妇女的切身利益,努力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把维护流动妇女的权益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把解决劳资纠纷和侵权问题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妇女维权中心,妇女法律授助中心等机构的作用,切实维护流动妇女的合法权益。

  《流动妇女主要困难和问题的调研》

篇八: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流动党员管理规定

  流动党员管理规定

  LGGROUPsystemofficeroom【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1、登记和发证制度。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必须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册。登记册的内容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籍贯、学历、入党时间,流出和流入时间、从事职

  业、外出外来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同时应向外出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

  动证》。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且具有固定地址的,应将其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

  位党组织;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小组。

  2、行前教育制度。党支部对外出的流动党员进行出行前的教育。教育他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学习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3、联系人制度。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支部根据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情况,建立联系人制度。联系人一般由党支部委员担任,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责任心强、联系方便的党员担任,联系人每季度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并做好联系的情况记录,作为联系人工作职责和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依据。

  4、学习制度。流动党员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支部要及时将有关党员读物寄给外出的流动党员,使流动党员及时地、经常地受到教育。

  5、汇报制度。要求流动党员每季度用信函或电话与联系人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回乡必须到党支部汇报情况。联系人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汇报所联系对象的情况。各项汇报必须有记录。

  6、交纳党费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鉴于流动党员较为特殊,原则上要求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最迟不能超过半年交纳一次党费。

  7、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利用清明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外出流动党员回乡探亲的机会,组织他们学习上级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收集他们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对外来务工、经商流入的党员,要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并指定专人做好联系工作,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并根据需要向对方党组织反馈该党员的表现情况。

  8、检查督促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党工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区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信息管理制度

  一、概述农民之家信息建设保障制度是以“制度”的形式规范网站各栏目信息属性、信息特点、更新率、维护流程等相关信息,以确保农民之家网站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统一性,为网站更好的服务于农村、农民、农业奠定坚实的根基。

  一、农民之家网站信息建设制度农民之家网站信息建设管理规范主要是针对网站信息数据库进行科学管理与规范,是确保网站向访问者提供正确信息服务的必要手段,它是贯穿信息建设的全过程。核心思想:先审核、后追责网站所有发布的信息均通过一采、二校、三初审、四终审进行层层把关,网站信息维护后台为每一个信息维护人员提供唯一的登陆名与密码,系统后台自动记录每一条发布信息的发布者,明确权责。

  (一)信息采集

  l.采集的信息必须保证: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

  2.采集的信息必须有可考出处。

  3.采集的信息需注明出处并保留原始版本(复印件或电子版)。

  4.采集的信息均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确认核实。

  5.所有采集的信息要详细、具体、准确,不能用简称。

  6.不采集

  重复的信息。(二)信息整理设立专门的部门具体负责信息整理与校对工作。负责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初步加工,包括书面材料电子化、图片信息文本化、文本信息图片化等处理过程,使之适合网站各栏目信息特点及后台数据发布。校对工作在程序上分为一校和二校。

  l.一校的重点放在各条信息中的统计数字上,将其与原始采集信息中的统计数字进行校对,准确无误后再将该条数据转交录入部门录入到系统。

  2.二校针对录入后的文本信息,将其与录入部门所依据录入的信息进行校对,文本录入错误则由录入部门重新录入。

  (三)信息录入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信息录入工作。录入完成后经过校对,通过后才可发布。

  (四)信息审核在信息审核工作流程上建立初审制和信息终审制。

  1、信息初审制信息初审制就是对由网站信息维护负责人对录入信息内容的权威性、实效性、适宜性和文本信息在网站前台页面的表现形式合理性进行初步的审核、把关。

  2、信息终审制信息终审制主要是对信息内容的权威性、真实性、适宜性进行最后把关,通常是由业主负责人或业主指定的相关专家来完成。

  3、信息审核要求重要信息建立纸制审批制度。一般信息建立专门的电子审批和归档备份库,以便查询。

  (五)信息发布所有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均需经过以上流程才能最后确认发布,发布信息与原是数据之间建立必要的联系,以方便以后查询校对。

篇九: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流动党员管理规定

  LGGROUPsystemofficeroom【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登记和发证制度。凡有流动党员的党支部必须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册。登记册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籍贯、学历、入党时间,流出和流入时间、从事职业、外出外来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同时应向外出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外出在6个月以上,且具有固定地址的,应将其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建立临时党小组。

  2、行前教育制度。党支部对外出的流动党员进行出行前的教育。教育他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学习党内法规,在思想上、行动上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3、联系人制度。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支部根据本支部流动党员的情况,建立联系人制度。联系人一般由党支部委员担任,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责任心强、联系方便的党员担任,联系人每季度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并做好联系的情况记录,作为联系人工作职责和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依据。

  4、学习制度。流动党员要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支部要及时将有关党员读物寄给外出的流动党员,使流动党员及时地、经常地受到教育。

  5、汇报制度。要求流动党员每季度用信函或电话与联系人汇报在外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回乡必须到党支部汇报情况。联系人每季度必须向党支部汇报所联系对象的情况。各项汇报必须有记录。

  6、交纳党费制度。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鉴于流动党员较为特殊,原则上要求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最迟不能超过半年交纳一次党费。

  7、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利用清明节、中秋节、春节等节假日外出流动党员回乡探亲的机会,组织他们学习上级有关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收集他们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对外来务工、经商流入的党员,要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并指定专人做好联系工作,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并根据需要向对方党组织反馈该党员的表现情况。

  8、检查督促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党工委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区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年终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信息管理制度

  一、概述

  农民之家信息建设保障制度是以“制度”的形式规范网站各栏目信息属性、信息特点、更新率、维护流程等相关信息,以确保农民之家网站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统一性,为网站更好的服务于农村、农民、农业奠定坚实的根基。

  一、农民之家网站信息建设制度

  农民之家网站信息建设管理规范主要是针对网站信息数据库进行科学管理与规范,是确保网站向访问者提供正确信息服务的必要手段,它是贯穿信息建设的全过程。

  核心思想:先审核、后追责

  网站所有发布的信息均通过一采、二校、三初审、四终审进行层层把关,网站信息维护后台为每一个信息维护人员提供唯一的登陆名与密码,系统后台自动记录每一条发布信息的发布者,明确权责。

  (一)信息采集l.采集的信息必须保证: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2.采集的信息必须有可考出处。3.采集的信息需注明出处并保留原始版本(复印件或电子版)。

  4.采集的信息均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相关负责部门进行确认核实。5.所有采集的信息要详细、具体、准确,不能用简称。6.不采集重复的信息。

  (二)信息整理

  设立专门的部门具体负责信息整理与校对工作。

  负责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初步加工,包括书面材料电子化、图片信息文本化、文本信息图片化等处理过程,使之适合网站各栏目信息特点及后台数据发布。

  校对工作在程序上分为一校和二校。l.一校的重点放在各条信息中的统计数字上,将其与原始采集信息中的统计数字进行校对,准确无误后再将该条数据转交录入部门录入到系统。2.二校针对录入后的文本信息,将其与录入部门所依据录入的信息进行校对,文本录入错误则由录入部门重新录入。

  (三)信息录入

  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信息录入工作。

  录入完成后经过校对,通过后才可发布。

  (四)信息审核

  在信息审核工作流程上建立初审制和信息终审制。1、信息初审制

  信息初审制就是对由网站信息维护负责人对录入信息内容的权威性、实效性、适宜性和文本信息在网站前台页面的表现形式合理性进行初步的审核、把关。2、信息终审制

  信息终审制主要是对信息内容的权威性、真实性、适宜性进行最后把关,通常是由业主负责人或业主指定的相关专家来完成。3、信息审核要求

  重要信息建立纸制审批制度。

  一般信息建立专门的电子审批和归档备份库,以便查询。

  (五)信息发布

  所有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均需经过以上流程才能最后确认发布,发布信息与原是数据之间建立必要的联系,以方便以后查询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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