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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信息报送8篇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3-04-30 11:05:03 点击: 推荐访问: 信息 信息中心 信息主管岗位工作说明书范本

篇一:学校信息报送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为做好学校宣传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工作信息报送,保证校园工作信息报送的及时、准确、有效,以充分展现我校各部门、个人的工作业绩和成功经验,进而提升和扩大学校知名度、影响力,进一步调动我校师生工作学习的积极性,特制定如下要求:

  一、报送内容及要求

  报送内容应以正面宣传学校工作为主,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其内容可以包括:上级领导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全校性的会议、活动;学校各处室、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学校取得的荣誉、个人及的表彰奖励、典型人物和事件;教师原创的教学案例、课件、教学论文、图片及学生作品(含英文类作品);教职工活动以及其他一些特色的校园文化活动等。其具体要求如下:

  1、及时性。各处要做到不攒不拖,最迟于活动一周内及时上报信息。

  2、真实性。实事求是,尊重客观。

  3、生动性。新闻报道要生动翔实,原则上每篇文章不低于200字,并且配以具体的图片,做到图文并茂。

  4、实效性。所报道信息要有一定的价值,能发挥正面宣传学校的作用,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空洞的发文现象。

  二、报送责任人

  1、学校安排李军老师负责网站平日的安全维护工作,保证网站1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健康稳定的运行,以及每日的发文工作,网站主页必须每周有更新。

  2、信息汇总由校办公室人员总负责,办公室人员必须每日两次查看邮箱。经认真审核决定上传的信息及图文应在当天及时传到李军老师邮箱。凡有重大价值的信息应传到校长邮箱经审核后上报县教育局网站或校外其它媒体。每月必须作一份学校月份工作综述。

  3、各处室要安排一名相对固定的人员为信息通讯员,主要负责本处室的新闻稿件的撰写(必须以电子文件形式)和初审工作。各处室每学期至少要上报8篇信息。

  三、稿件投递方式

  1、各处室信息统一由各处信息通讯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校办公室负责人邮箱。

  2、学生投稿,由各班语文老师审稿修改,然后送综合楼第一层投搞箱或发放校办公室电子邮箱。

  3、教师个人投稿,可直接发至办公室邮箱。

  4、文字请用WORD文档编辑,图片另行打包上传。

  四、奖励办法

  1、每学期结束时,校办公室负责统计并公示各处室及师生上报信息的具体情况。凡任务完成并被采用的,每篇奖励10元;凡超过任务并被采用者,超过部分以每篇5元累加。凡被教育网采用的每篇奖励10元。

  2、教师个人及时提供有价值信息被采用的每篇以10元奖励,以此累加。

  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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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学生获奖每生提供5元稿费,其指导老师奖励5元。

  4、为避免稿件重复,学校办公室对稿件的编辑、删改请予以理解、支持。

篇二:学校信息报送

  

  学校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XXX制定了安全信息报送制度。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定,该制度规定如下:

  一、分管校长为学校安全信息报送负责人,安全办为学校安全信息报送部门。

  二、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三、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并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组织抢救。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按事故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送。具体如下:

  一)火灾事故。学校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同时,应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拨打“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同时,应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救援施救。同时,应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篇三:学校信息报送

  

  学校疫情信息报送制度(通用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疫情信息报送制度(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疫情信息报送制度1为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行政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

  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发现疫情如实报告

  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执行消毒灭菌隔离制度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学校疫情信息报送制度2为了能够及时有序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我校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长陈运占为组长,业务主任陈德伟为付组长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班主任负责本校传染病防治的各项具体工作。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一旦发现本班有传染病疫情,应在1小时内向校长及主任报告。各班班主任应定期对各班卫生委员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及疫情报告程序进行培训。

  3、针对不同季节的传染病,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传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各班班主任坚持每天对本班学生进行晨检和午检,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为预防各种传染病在校内的发生,各班应把本班的公共区、教室、寝室彻底打扫干净,不留卫生死角。并加强教室、寝室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学校疫情信息报送制度3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一、学校要求在校学生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学校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学生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学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学生家长。

  三、学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学校报告。

  学校疫情信息报送制度4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外出管理,进一步规范外出审批报备程序,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审批报备制度,请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严格执行教职工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教职工外出审批严格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二)因公、因私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省市的教职工,需要至少提前一

  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同时向教导处报备。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严格履行学生外出审批报备程序

  (一)学生在校期间外出由班主任审批,填写“漳州市南坑中心小学学生请假条”,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家长来到,与班主任确认后,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得放行。

  (二)外出到漳州市以外的省市的学生,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履行完请假审批程序,审批流程为班主任——教导主任——学校分管领导。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正常程序,应电话审批、报备,事后及时补交书面材料。

  (三)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审批,出漳州市的活动需开发区分局审批。

  外出注意事项

  (一)、外出师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安全,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外出师生应保持通信联络通畅,不得擅自变更日程安排、行程路线。需要变更的,需按照审批流程报告。

  (三)、外出漳州市以外省市的师生无论上班时间、周末时间、节假日时间都需要履行审批报备程序。

  (四)、有发热、干咳、无力症状的不允许外出,及时到医院就诊。

  学校疫情信息报送制度5当前防控疫情正处于关键期,为切实做好防控疫情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出入校园加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测温进校,保持一米间隔。

  二、师生出校应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学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出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教师本人填写《教师请假条》,由年级管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签字批准,交门卫人员并进行登记后方可离校。

  学生填写《接学生签证单》,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签字并注明离

  校事由、通知家长,学生持签证单在保卫科等候,家长在签证单上签字后方可接学生离开。保卫人员在每天下午学生放学后,在签证单上签字后交疫情防控办公室。

  2.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做好健康防护,平安离校。

  三、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园,以尽可能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进校的,按以下程序审批管理。

  1、来访人员本人出示健康码、身份证,测量体温后填写登记表,如实报告入校事由及本人身体状况,经疫情防控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入校。

  2、入校后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佩戴口罩,按审批内容开展活动,尽量减少和校内人员的接触,严禁滞留。

  四、除运送垃圾和学校物品的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学校疫情信息报送制度6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三、学校卫生室保健医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诊、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科与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篇四:学校信息报送

  

  学校信息上报制度

  来集二初中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把握我校的各项工作动态,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的整体水平,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促进师生的健康成长,提升学校的办学声誉,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我校决定建立动态信息上报制度。

  一、从本学期开始我校将信息上报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建立和健全灵敏高效的信息网络,及时向镇中心校和市教体育局各科室、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助于提高我校办学声誉的文字信息或者文字加图片信息。

  二、学校将信息上报工作纳入德育工作管理,各级段、各学科备课组、各学科教研组、各处室、各班级、师生个人均可随时收集整理各类教育教学、各类活动、重要集会、集体或个人优秀事迹等有益的信息。有关搜集信息的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所发稿件及图片必须利于提升学校声誉为目的,学校为此项工作创造一切便利的工作条件,切实保证我校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

  三、通常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校长或分管领导审阅批准后报送。

  四、信息报送内容

  1、本单位开展各类教育教学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人物及事迹;

  2、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总体及阶段性工作思路或工作安排;

  3、下级领导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唆使或我校领导对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言论;

  4、本单元教育教学工作动态和开展的活动;

  5、本单位个人或者集体表现突出被上级新闻媒体进行正面采访的稿件;

  7、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正面的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意见和建议;

  8、出外参观研究考察的先进经验做法;

  9、本单元认为需要报送的重要信息。

  五、信息报送的原则

  1、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确,坚决杜绝虚假信息。

  3、实效性原则。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提高声誉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积极意义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6、信息报送要求

  一、凡报送镇中央校、教体局及下级政府部分的信息、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认真完成。并于要求报送时间只能准时、提前,但不能拖后。

  二、各处室、师生个人要指定信息报送责任人;XXX老师为学校主要信息联、电脑操作设计负责人,学校德育处负责本校上报信息的把关工作。

  三、信息上报制度事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的落实和我校的安全稳定以及壮大发展,各处室、师生个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给予高度重视。

  七、上报信息规程

  1.上报信息要做到全面、深入、客观、正确,的确能反映学校工作实践。师生的思想,工作、研究、糊口、活动实践,重在发现问题、探讨原因、反映事实、及时处理。

  2.对于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发生或发现后及时汇报,不得延误,并及时续报事态希望、处置措施、变乱的原因及后果、针对变乱所开展的工作情况等。对于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全面、正确汇报。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上报信息,在一般情况下,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越级上报。

  八、我校动态信息上报情况将作为考核各处室、师生个人工作的重要内容。1、通常被下级教育主管部分大概新闻宣传部分、政府部分正面发表录用的,学校奖负责组织的有关教师5分、撰稿人5分、参与教师各1分,参与的学生奖1分归有关指导或辅导教师所有、摄像者2分,纳入当月绩效考核。2、通常没有被下级正面发表录用的,仅及时上交了稿件,则奖负责组织的有关教师3分、撰稿人3分、参与教师各0.5分,参与的学生奖0.5分归有关指导或辅导教师所有、摄像者1分,纳入当月绩效考核。3、上报信息复印件一律交XXX处存档考核。

  来XXX

篇五:学校信息报送

  

  大学学校信息报送制度办法-报送制度(总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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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学校信息报送制度办法:报送制度

  大学学校信息报送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信息工作,促进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上级部门全面掌握教育工作进展、对重大问题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二条全校信息工作归口党政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党政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全校信息工作。

  第三条党政办公室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研究和制定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全校的中心工作、领导和师生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X大学教育信息》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重要教育信息。

  第四条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学校报送本单位信息。

  (二)根据上级关于报送工作的要点,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每学期至少报送1篇有价值的综合或专题调研信息。

  (三)负责在第一时间收集上报本单位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工作动态、重要紧急情况,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改进措施等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第六条学校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学校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对教育部,国务院侨办,广东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以及学校重要工作部署、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材料和有价值的综合统计数据。

  (五)本单位关于学校改革发展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推进工作的新举措以及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六)本单位开展侨务工作的情况。

  (七)重要外事活动及与有关方面的合作、联合、协作事项。

  (八)重要科研、教学成果的评审、鉴定及重要获奖情况。

  (九)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十)其他需报知上级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第七条按以下程序报送信息:

  (一)各单位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采集、筛选、编辑,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在第一时间报送学校。

  (二)各单位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应按《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学校,并在口头报送后及时向学校补送相关文字材料。学校统一报给上级有关部门。

  (三)学校信息统一归口由党政办公室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

  第八条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上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动态类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实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

  (二)一般信息材料采用文字稿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学校党政办公室秘书科(电子邮箱:**)。常规约定的信息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新闻类信息应尽可能缩短报送时间。经单位领导核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应加以说明。凡属涉密类信息,执行保密工作规定。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特别是人员伤亡事件)在发生后,应按《关于印发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工作中遇有苗头性、倾向性和可能产生不安定因素的情况,一经发现,须立即报告。

  (四)信息材料需作为单位资料存档保管。

  第五章通报制度第九条党政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信息的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第十条对于迟报、轻报、谎报、漏报、瞒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批评;

  引起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六:学校信息报送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信息报送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信息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作用,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上级有关信息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原则

  1、严肃性。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要求语言精练,层次分明,不得报送虚假信息。各单位负责人要对上报的信息负责。

  2、针对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党委、行政阶段性的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信息的搜集和报送,切实增强信息服务的有效性。

  3、时效性。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发现、收集、归纳、整理本单位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以及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确保信息报送的高效化、价值性。

  4、准确性。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必须做到观点准确、事例准确、概念准确、时间准确和数字准确。对于情况不明或无法确定其准确性的信息不能随意报送。

  5、全面性。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要保持点面结合、冷热结合、喜忧结合,使信息内容能够全面地反映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实践。

  二、信息工作体系

  1、学校信息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级卖力”的管理制度,党委(院长)办公室卖力全校综合信息管理工作。

  2、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的信息管理工作,并明确一名负责人兼管信息工作。

  3、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从事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信息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理论政策水平、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信息报送内容

  1、决策履行落实情形。

  2、学校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3、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以及动态数据和统计数据。

  4、师生员工中发生的治安事件或影响安全稳定的重要事件及各类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情况。

  5、师生员工对学校改革发展举措的反响情形和其他思想静态。

  6、对学校改革发展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材料。

  7、上级领导来校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形。

  8、校领导重要出访及出席重要会议情形。

  9、各部门、各单位召开或承办校表里各种重要会议情形。

  10、学校外事活动以及国内外院校和有关方面的合作、联合、协作事宜。

  11、重要教学、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和参与市级以上重要比赛的情况;教职员工和学生参加重要比赛获奖情况。

  12、其他需报知的重要信息。

  四、信息报送方法和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员对本单位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党委(院长)办公室;需校园网发布的信息,交由党委宣传部审核通过后上网。2、党委(院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编辑《泰山学院大事记》和《泰山学院信息简报》,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

篇七:学校信息报送

  

  学生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精选6篇)

  学生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精选6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安全信息报送制度1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登记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对学生的家长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各方面情况逐一进行详细登记,做到学生家庭情况熟,底子说得清。

  2、学校对患有先天性疾病和重大疾患的学生,建立档案,如实记载,并在教育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中进行重点监护,防止学生因参加不适宜的活动而造成意外伤害。

  3、做好学生出勤信息情况登记,对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家长应及时填写书面假条交班主任处,由班主任及时上报学校,学校作出统计。

  4、学校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课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登记,并将处理信息做好记录。

  5、学生在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及时做好详实记录,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6、做好学生安全信息登记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学生安全信息报送制度2为了加强学生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上报工作,特制定

  本制度。

  一、信息上报的层级

  学生——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领导——校长——主管部门

  二、信息上报的种类

  1、学生考勤信息上报

  (1)、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考勤工作,并及时上报年级组。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干部认真填写学生考勤记录,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干部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年级组报告。

  (2)、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学生10分钟不到班,任课教师要报告班主任,班主任要迅速了解情况,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

  (3)、如发现有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报告年级组;如发现有学生无故一天不到校,年级组应报告校长;

  2、学生事故信息上报

  (1)、学生在校发生矛盾,班主任应立即化解并将情况上报年级组。若矛盾冲突较严重、影响较大的要及时上报校长。

  (2)、学生在校不管何种原因受伤害,首遇教师要对学生实施救治,并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同时上报校长,班主任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后,学校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

  3.特异学生信息上报

  (1)、班主任要对本班特殊群体学生进行摸底,建立档案,对本班特殊群体学生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并将档案报送政教处一份。

  (2)、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等异常行为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年级组、政教处。

  三、信息上报的有关要求

  (1)、各班广泛建立信息员制度。要让各种信息通过信息员能迅速传递给班主任。

  (2)、关于考勤,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含短信)请假;保安无班主任签名临时出入证明严禁学生外出。

  (3)、跨班跨年级学生矛盾须报年级组政教处协调处理。

  (4)、上报信息要完整,要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

  (5)、将信息上报上级部门或者接受新闻媒体采访须经校长批准。

  四、信息上报的失职处理

  学校对于隐瞒、漏报相关信息的班主任或者其他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后果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分为口头批评、全校通报批评、罚款、辞退等。

  学生安全信息报送制度3为规范信息传递制度,保证传输渠道的畅通,对各类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学校特制定以下四团小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㈠

  实验室事故处理:

  ⑴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报警、疏散等。

  ⑵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医务室,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

  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⑷保护现场。

  ⑸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向区教育局、安全办公室作书面汇报;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办公室、安全办公室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⑹通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⑺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学生家长,进行理赔或补偿协商。

  ㈡

  体育活动事故处理:

  ⑴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保健老师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⑵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⑶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⑷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和安全办公室。

  ⑸事故发生在课上或因学校设施原因造成伤害的,根据《上海市中小学生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中小学校应承担责任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⑹前往医院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

  ㈢

  学校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处理:

  ⑴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⑵一般事故三天内学校及活动承办机构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重大事故及时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办公室和安全办公室。

  ⑶一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导游人员、学校教师,根据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抢救及处理,同时报有关领导。

  ⑷因驾驶员交通违章造成学生伤害,会同车队进行处理。

  ⑸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⑹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如果事故是由学校管理不当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参照《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若中小学校因学校管理不当造成伤害的,则在第一时间通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则按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设施所造成的,则由学校与活动承办机构、活动场所进行交涉,达成合理的处理意见。

  ㈣

  学校校车交通事故处理:

  ⑴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伤应立即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⑵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

  ⑶有秩序地指挥学生换乘其它车辆,特别注意换车过程中的学生安全保护。

  ⑷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安全办公室。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⑸通知受伤学生家长。

  ⑹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

  ㈤

  校园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的任何师生应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尽可能做好应急处理。学校在接到情况汇报后立即成立领导小组,一般由校长担任指挥。特殊情况下保卫处或其他部门负责同志可以临时担任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一般由校长、书记和在校的所有中层干部组成。

  ㈥

  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处理:

  ⑴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2小时以内向区教育局、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⑵学校主要领导应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⑶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卫生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⑷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⑸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学生安全信息报送制度4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做好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应将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2、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把学生到校情况及时上报学校。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在规定的考勤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3、严格学校学生请假制度,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学生或家长应及时书面请假。教师要及时了解学生缺勤原因,如没有书面请假一时联系不上,可以先报告学校,由学校安排人员联系。学校和班级认真记载,及时汇总,建立档案。

  4、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在一天内无故不到校,班主任要上报学校。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

  4、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5、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学生安全信息报送制度51、学校应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学校应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4、学校因组织活动需要调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5、学校因组织活动需提前或推迟放学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或告示知家长。

  6、学校某部位确有安全隐患的,应有相关部位书面告示,并由教师教育学生不擅入危险区域。

  7、学生未正常到校上课的,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8、学校建立学生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向学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了解学生身体情况,合理安排其活动量。

  9、班主任在新学年开始时向监护人了解学生是否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监护人应如实说明清楚,并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提出需要减轻活动量的具体要求,班主任负责做好书面档案,并书面通知有关课程的老师。

  10、各学科老师组织教学中有责任根据学生的健康状况适当调节和控制有特异体质和特定疾病的学生活动量。

  11、学生在学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时,所有现场或知情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进行紧急救护和报告学校的责任,第一知情者为第一责任人。

  1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在场的老师和学生应该立即护送被伤害者到就近的医院,或者拨打120电话求助,同时知情师生立即向班主任、教导处报告,情况严重时立即报告校长室。

  13、班主任、教导处、学校领导在接到学生伤害事故报告后,应该首先安排被伤害学生的救护医疗和通知监护人,然后调查事发的经过和主要原因。教导处负责学生一般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重大伤害事故校长参与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该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

  14、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学生安全信息报送制度6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来访告家长通知书等方式,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

  3、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

  4、班主任要严格学校规定的学生考勤制度,督促并认真检查相关班干部填写班级日志和相关情况统计,班干部若发现有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或班主任发现上述情况时,班主任要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政教处报告。

  5、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班应立即上报政教处,由政教处帮助联系。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按照“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处理事故,学校领导要向区教育局有关部门报告。

  6、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8、不清楚的事实,待有关方面调查后再公布;涉及学生及家庭隐私的,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做好伤害事故及处理工作的分析、总结、存档工作。

  三、学生身体信息通报

  1、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相关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政教处。

  2、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发现要及时告知政教处,政教处要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和相关调查,并和其家长或其它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篇八:学校信息报送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通用10篇)

  在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信息报送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1为了加强学校综合管理,维护学校稳定安全的局面,同时做好各方面成绩的宣传报道工作,制定信息报送制度如下:

  (一)七年级管理办公室应对全体初一教职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如教职工群体中发现不良思想倾向、有违职业道德的个案或发生安全问题,相关职能部门或当事者需及时向学校如实汇报,经七年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讨论解决相关问题,由学校视问题轻重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汇报。

  (二)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各班班主任需层层落实,做好学生思想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教育。若学生中发生违纪现象,班主任应及时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为严重的要及时报送政教处处理,不可私自隐瞒;如学生中发生安全事故或违法事件,应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并由班主任向政教处、校长室逐级汇报,不准隐瞒不报,学校将通过七年级管理办公室会议作讨论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汇报。

  (三)各班要将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好人好事及时报七年级管理办公室表彰。校办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做好学校新风、教学成效、师生风采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不准在校园网上张贴不健康的甚至是反动的内容,发布网上信息需经史校长室审核。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2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

  下制度:

  1、班内学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负责立即送医院治疗,并立即报告学校,同时告诉学生家长,学校视情节轻重上报上级领导;课堂发生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处理。

  2、教职工发生事故,一般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解决,重大的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及其他实践活动,注意积累信息资料,及时报告学校,信息要及时、准确。

  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教育局报告事故情况,做到报告及时,信息畅通,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要整理、登记,及时搜集整理,认真分析情报信息的内容,提高情报信息的质量,逐级上报治安情报信息。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3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的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

  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2.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区分等级,按程序规定逐层报送。

  三.安全稳定信息报告内容

  1.报送(告)安全隐患信息包括隐患类别名称、存在时间、地点(区域、部位)、影响范围程度、应急与整改措施、目标、建议等;

  2.报送(告)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场所、区域、部位)、起因、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控制情况、现场的保护措施和请求援助的具体内容等;

  3.报送(报告)不稳定安全因素、隐患包括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况;

  4.报送(告)各类安全稳定信息均应包括安全稳定信息报告人员及单位。

  四.安稳信息报送处置程序

  1.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师生发生各类突发意外人体伤害与财产损坏安全事故事件,发现第一人或当事人,均有责任和义务及时报告学校安全、后勤职能部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时报告学校主、分管领导。

  2.学校教职员工、班级安全委员、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存在或发生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及不稳定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3.学校值周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接到学校安全稳定事故事件或隐患险情报告后,视其类别性质、危害大小与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学校分、主管领导。

  4.学校分、主管领导接到安全稳定隐患险情、事故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进行全面了解、核实和分析,并决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相关安全职能部门上报,并由学校安全职能部门及时向上报告。

  5.充分发挥学校各部门和全校师生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搜集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信息,并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

  6.学校发现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与不稳定因素,发生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3000元以上财产损失的,必须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主、分管领导和相关安全职能部门。

  7.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安全稳定信息要及时搜集、分析整理,并按相关安全法规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详实上报。

  8.学校上报突发安全事故或紧急事件,可先口头报告,后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报告。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4一、学生日常情况信息报送的主要方式为班级每日填写《日常信息报表》,定期(每周一、四)报送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周一报表于每周一下午5:00之前报送,周四报表于每周四下午5:00之前报送。

  二、信息报送工作由各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承担,报送信息内容包括上课情况及晚间情况,各班级须对旷课和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认真记录,及时上报。

  三、报表上所反映的情况必须确保真实、可靠,凡有请假的需随报告单附上辅导员或班长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如发现因学生干部失职导致信息失真的情况,学院将及时予以批评纠正;如因信息失真导致学生发生重大安全及违纪事件或延误对事件的处理,学生干部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报表由各年级于每月末汇总,填写《日常信息月度汇总表》,次月5日前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凡月旷课累计达8学时的学生,学院将给予违纪黄牌警示;月累计达12学时者,将受到学院通报

  批评;月累计达15学时及以上或擅自离校3天以上者,按规定按照有关程序上报,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多次旷课或夜不归宿的学生,须及时对违纪学生加强教育管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五、若发生突发性重大事件,如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因学生纠纷引发的过激行为等,信息报送则采取急送急报,特事特报,务必保证快速、及时、准确,以便于学院迅速介入,及时处理,将影响和损失降至最低。

  六、信息报送制度是学院了解学生遵守日常规范情况的重要途径,关系到全院学生的基础文明建设和行为规范教育,是学生安全、健康学习环境的重要保证,各年级、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5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各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学校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做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重大信息的界定

  1、校园伤害事件。伤害学生一人以上(含一人),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

  2、学生死亡事件。不管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上学期间,还是假期当中。

  3、财产丢失事件。丢失财产价值500元以上的。

  4、食品卫生事件。

  5、学校租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

  6、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二、学校发现以上重大信息,应在两小时之内电话报中心校、教委。

  三、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时、妥善处理,必要时请示教委。

  四、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五、信息报送员:xx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6一、信息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信息功能是统计的一大职能之一,各科室、各统计站要提高认识,准确、及时提供各类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社会公众。

  二、信息发报制度。必报内容包括:

  1、月度统计工作要事;

  2、月度、季度、半年、全年的全区和街镇经济运行状况;

  3、区委、区政府的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重要经济实体的运行状况、重大工程的进展情况;

  4、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增长点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5、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及会议的情况;

  6、我区经济建设及群众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及政策建议;

  7、其他各项专项调查活动开展情况。

  三、信息审批制度。所有向外提供的信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根分管领导签发,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局行政印章以示负责。重大信息及各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由分管局长转主要负责人审批,未经领导签发的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

  四、时效制度。本部门汇集的有关重要经济指标以及全区经济运行状况,必须在数据出来的24小时内,形成简要的信息快速上报送。街镇统计站报送局办公室,同进,报有关专业科室。为保证信息的价值,凡未经本局形成信息的重要经济指标,一般不得立即向外提供,为了使信息资料快速传递,各科室可将有关分析简缩为信息,要分析印发关报有关信息部门。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7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新媒体运用推广并提高信息质量,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最新动态,客观反映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成就,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编写信息一定要全面,坚持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地提供具体内容,客观反映事情的本来面目,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客观性。

  2、强化效率意识。发布信息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时效性,要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当日信息当日报送,做到快速撰稿、快速发布。

  3、树立精品意识。在挖掘和收集信息内容上下功夫、出实招,力求信息要突出中心、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反映难点,同时要确保信息文字表达的准确性、精练性。

  4、落实责任意识。各处、所、中心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挑选政治素质过硬、新闻意识敏感、文字表达能力强、手机网络操作熟练的人员担任新媒体维护员和信息报送员,切实将司法行政工作宣传到位。

  二、新媒体及信息报送说明

  (一)“法润永宁”及各司法所微信平台

  各处、所、中心要积极收集推送素材,注重时效性、创新性,加强微信用户关注率。推送内容要紧扣时代主题、内容多样,同时要结合本职工作,多角度反映司法行政工作。每期推送内容要标明文章来源、责任编辑。“法润永宁”推送时间为每周一、三、五,各司法所微信公众号每月推送不少于2期。

  (二)“今日头条”、政府公众网及区市各媒体信息推送

  各处、所、中心信息经负责人审核把关后自行发送至“今日头条”、政府公众网及区市各媒体,各业务专干负责汇总各口信息情况,并于每月28日前将汇总信息及媒体采用情况发至法宣中心(被报纸采用请提供原件)。信息必须注明撰稿人、审核人,信息质量较差将不记入每月信息任务,延期报送的信息将不予统计。

  (三)现场云、“和美永宁”客户端

  各处、所、中心要及时将业务工作通过现场云及“和美永宁”客户端发布,客户端发布需要配图片或视频。一个图文报道可以插入4—5张图片,拍摄视频需要打开自动旋转、进行横屏拍摄,设置比例为16:9,不能改变方向。上传图片及文字要保证质量,发布后要及时

  联系电视台编辑进行审核。

  三、报送任务和考核

  局机关每人每月至少报送2篇信息,各司法所、调解中心每月至少报送4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月至少报送2篇。法宣中心负责信息的统计、汇总,按季度进行通报,奖罚按每月汇总后兑现。

  被县级媒体(现场云、和美永宁、政府公众网、五创快讯、政法综治信息等)采用一篇奖励20元,被市级媒体(银川市司法局网、银川微普法、今日头条等)采用1篇奖励50元,被区级媒体(宁夏法制报、宁夏新闻网、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等)采用1篇奖励80元,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篇奖励150元。如多级采用,以最高奖励为标准。对完不成信息报送任务的,每少报送1篇信息罚20元。

  信息完成情况与年底的业务考核相挂构,并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年度评先选优的依据之一。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8为加强扶贫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准确、及时、全面报送脱贫攻坚进展信息,推动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的管理

  综合科负责信息工作的管理,建立和制订信息工作计划,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编排和发送。各科室负责重点收集本条线上的工作信息,落实信息员,及时向综合科报送书面信息,重要信息做到不迟报、不误报、不漏报。

  向上级、以及其他有关平行部门报送的政务信息,统一归口综合科报送管理。未经办领导批准,其他科室不得以州扶贫办名义自行报送信息。如系专项工作所需,须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送,所报信息交综合科存档备案。州直属各单位向上级单位和领导报送的信息,应主要限于业务工作进展的动态,不得夹带请示类事项。

  二、信息采集的范围

  (一)

  国家、省、州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落实情况。

  (二)

  脱贫攻坚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在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采取的措施和建议等;对脱贫攻坚工作有参考价值的专题研究材

  料和综合统计数据。

  (三)

  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

  (四)

  调研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措施、建议。

  (五)

  各条线、各直属单位发生的重要情况,举办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上级领导指导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时所作的重要指示等。

  (六)

  需要报知的其他重要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

  信息报送要求简洁精练。信息内容要紧紧围绕我委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避免报送内容一般化的信息。

  (二)

  报送信息要突出新、快、实、精的特点。即信息(要有新情况、新内容,)内容真实,题材新颖,传送快捷,文字精练。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须在第一时间内紧急报送。

  四、信息报送的程序

  (一)

  各科室报送的信息,将文稿通过书面或电子文档通过内网发至综合科。

  (二)

  综合科负责对各科室、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进行加工、梳理和编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规定发布;对于需报送上级机关的重大信息,一律由综合科审核(后),经分管领导签发后方可上报。

  五、定期报送信息

  (一)

  各业务科室要定期报送信息,确保质量,每月原则不得少于3篇,全年不少于30篇,综合科将在根据情况向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媒体投稿,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

  对外召开的新闻(信息)发布会,由办主要领导或授权分管领导召集。新闻(信息)发布会充分做好与公众媒体间的沟通协调,涉及重大、敏感、热点信息由办领导或新闻发言人负责对外发布。

  (三)

  各科室要增强做好敏感舆情快速反馈及督促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正确回应公众舆论监督的能力。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某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信息报送,明确报送的范围、程序、时限、内容和方式,及时掌握生产安全信息,有效应对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根据国家《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和处置办法》、集团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公司安监部按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负责对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进行管理。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是生产安全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应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认真制订、落实安全信息报送责任制度。

  第二章报送范围

  第四条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包括生产安全信息的报送、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和自然灾害信息的即时报告。

  第五条生产安全信息的报送范围:

  (一)《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

  (二)电力安全事件。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规程》,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构成等级的.人身、电力安全、设备事故(事件),以及火灾、交通事故。

  (三)电力建设事故。在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构成等级事故(事件)。

  (四)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构成一般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第六条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即时报告信息的主要范围:

  (一)三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事件,农村触电伤亡事故。

  (二)三级以上电力生产安全事件、设备事件。

  (三)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四)火灾事故。

  (五)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政府要害部门、跨

  县域供电、高速公路长隧洞供电、重要客户等)敏感时间(重大政治会议、活动期间等),或可能演化为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

  第七条自然灾害信息报送是指单位遭受台风、洪涝、滑坡、泥石流、冰雪等自然灾害、地质灾害侵袭,并对正常电力生产造成影响时的信息报送。

  第三章报送程序及时限

  第八条报送程序及时限

  (一)生产安全信息报送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各县分公司负责汇总报送所辖供电所、变电站、保线站等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信息。公司本部修试中心、调度中心直接向公司安监部报送生产安全信息。

  (二)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应当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发,重要信息(人身事故、大面积停电)应当经主要领导签发。所报生产安全信息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三)生产安全事件发生后,如果不能确定事故等级,须先报告事件情况,待事故定级后再按相应报送条款进行报送。

  (四)发生下列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市公司,市公司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送有关信息。

  1。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35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

  3。火灾事故。

  4。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5。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区域、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及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火灾事故的事件。

  6。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

  (五)遭受自然灾害的单位应在每日18时之前报送以下信息:

  1。地震、台风、洪涝、冰雪等自然灾害情况。

  2。受损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涝、冰雪灾害造成的负荷损失

  情况、各电压等级线路受损和跳闸情况、变电站停运情况、输变电设备受损情况等)。

  3。采取预防性应对措施情况。

  4。抢修和灾后恢复情况。

  (六)调度中心应在电网、设备发生一般事故后立即进行汇报,并形成事故快报,每日9时前将快报和前一日电网、主设备异常运行日报,报送公司主管领导、生技部、安监部。

  第四章报送内容及方式

  第九条生产安全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

  各报送责任单位于每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附表一)。以书面邮寄(盖单位公章)及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报送。

  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

  (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伤亡情况和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详细报送,紧急情况可采取先电话即时报告,后书面报告。

  (二)安全事故定性标准按照国家《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执行。

  (三)各变电站35kv、10kv线路跳闸情况;10kv线路倒杆、断线、配变损失、柱上开关损失、电缆(电缆头)爆炸、线路开关跳闸等配电事故(障碍),实行月报制度,分别填报《某供电分公司35kv变电站开关跳闸月份统计表》(附表二)、《某供电分公司xx县公司配网事故(障碍)月份明细表》(附表三),于每月2日前,以书面邮寄(盖单位公章)和电子邮件()方式同时报送。

  (四)调度中心应将月度电网运行分析情况及相关继电保护动作情况,于次月2日前报送安监部邮箱()。

  第十一条生产安全突发事件

  电力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无论事故责任所属,必须立即通过电话口头向公司安监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在10小时内按照

  《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单》(附表四)的有关要求报送书面报告,同时报送《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影响供电情况统计表》(附表五)。

  第五章生产安全信息的处置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信息的处置

  (一)电网调度部门接到有关信息,应按照电网运行信息发布制度规定对信息进行发布,生技部根据事件类型组织启动相应的预案,安监部进行调查分析,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公司系统生产单位发生的生产性人身事故,事故责任单位立即报告公司安监部。安监部对重伤及以上事故应及时汇报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同时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对生产性人身死亡事故,同时向某市安监局报告。

  (三)电网及35kv输变电事故(含35kv线路、变电站35kv、10kv母线、主变、开关等主设备事故),事故单位和公司调度中心要及时上报(书面和电话)公司安监部、生技部,由安监、生技部门汇报主管领导。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安监部对生产安全信息报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月定期统计、通报生产安全信息报送情况。对在信息报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十四条未按照本规定报送信息的,由公司安监部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或处罚;对迟报、漏报和谎报安全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以及有意瞒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依据《某供电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理,并纳入责任单位(部门)年终目标考评。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某供电分公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

  1:生产安全信息月度综合统计报表

  2:某供电分公司35kv变电站开关跳闸x月份统计表

  3:《某供电分公司xx县公司配网事故(障碍)x月份明细表》

  4: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单

  5: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影响供电情况统计表

  学校信息报送制度

  篇10为全面掌握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新做法、新经验,更好地指导和推动我县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决定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与交流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立信息报送和交流制度,是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报送和交流工作。要认真总结、完善和推广基层单位在实践中创造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潜心研究和把握应急管理工作内在规律,实现信息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并以此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建立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和交流机制

  (一)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编印《应急管理工作动态》,报送县级班子领导同志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参阅,发各乡镇(办)和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应急管理专栏,建立县政府应急管理网站,择优选登报送信息。

  (二)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要真实、准确、具体,及时反映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经验,也可以围绕应急管理工作深入调研,提出具体建议,真正起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各单位交流借鉴的作用。

  (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报送。各乡镇(办)、各部门对掌握的应急预警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送县政府应急办。

  三、完善应急管理信息报送网络

  各乡镇(办)、各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信息报送负责人,并指定专人为信息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单位将信息员名单于4月11日前,通过政务协同办公网报县政府应急办。

  四、信息报送方式

  应急管理工作信息电子文档通过政务协同办公网报县政府应急办或发至,并注明“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送”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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