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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5-29 09:50:03 点击: 推荐访问: 工作实施方案 平安 平安与我同行演讲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全国、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及社会正义问题,以深化基层平安创建为载体,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两升两降一确保”(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提升刑事治安案件破案率;
降低集体上方总量,降低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
确保全镇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目标,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司法保障,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政法工作全面发展进步,奋力争创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乡镇,为推动__镇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1、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维护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维护稳定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纳入干部任期考核序列,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亲督实查,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失土问责”,严格落实责任追求。

  2、健全工作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完善源头预防机制、维稳情报信息交流研判研制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建设时,评估率要达到100%;
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全力构建党政领导挂帅、综治组织协调、社会各方参与的镇、村、组三级排查调处网络,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综治组织的职能作用,定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排查摸底工作,村组每周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归类梳理,明确责任主体,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化解率达到98%以上,突发事件妥善处置率达到100%。

  3、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对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情况、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采取联合督导、专项督导、随机检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堵塞漏洞。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重点群体的稳控情况,要建立台帐,重点督办。对每起矛盾隐患,都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对按期化解的,及时销号,仍未办结的,提级督办,并进行通报。

  (二)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力促社会稳定和谐

  1、扎实开展大走访活动,全面了解社情民意。一是组织镇直各单位、派出所和各村干部,分包联系村入户察民情、解民忧。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测评。采取电话、移动电话的方式,随机抽查农村被访农户,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测评活动,全面了解社情民意。三是定期组织明察暗访,准确掌握社会治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认真了解和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社会管理等民生问题的意见、建设。

  2、认真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着力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要坚持边排查边治理和滚动治理的原则,认真排查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一明确整治目标、责任人、整治措施和期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治安乱点和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合格率达到100%。

  3、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解决社会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一要不断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二要加强对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理政策措施,加大对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邪教”及劳教人员等高危人群的管理和监控力度,并落实管控措施层层签订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协议,每月按时召开精神病人管控通报会,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三要强化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两组织”服务管理。

  (三)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提升治安防范能力

  1、加强科技防范建设,提升防范水平。要对视频监平台进行扩容,镇政府所在地视频监控点要达到10个以上,形成覆盖主要出入口及重点区监控网络,强力推行视频临控网络进农村,视频监控今年要完全覆盖,并与镇视频监控平台实行联网对接。要对农户原有的“无线遥控”、“十户联防”、“平安互助网”等技防设施进行更新维护和升级改造,确保各类技防设施入村率达到100%,农户实现应安尽安,不断提升防范水平,最大限度的发挥防范功效。

  2、加强人防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治安巡访。在农村,要不断加强乡镇10人以上治安巡逻队建设,切实落实人员、设施、待遇和巡访措施。结合辖区发案特点,确定出重点巡逻路段和重点防控区域,每天晚上由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带领派出所干警、镇专职治安巡访队员对镇政府所在地的背街小巷及各村委会开展巡逻防范,并加大对村居义务巡逻的督促指导。各村委会要长年坚持组织村民参与社会治安大巡访,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平安建设大局平稳

  1、深化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和镇直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批示,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单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2、深化办案纪律。参与办案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
各领导组成员不得向办案人员询问案情,打听案件进展情况。

  3、深化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纪检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

  4、深化督导检查。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权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体系。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平安创建活动

  1、进一步加强乡镇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平安创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年”活动,按照“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镇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中心专职工作人员要达到2人以上。建立完善以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化解、社会管理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机制。

  2、加强村级综治工作站建设。各村委会要统一整合力量,规范建设融综治办、治保会、民调会、治安巡逻队为一体的综治工作站,进一步加强“七员”(调解员、治保员、帮教员、维稳员、宣传员、信息员、技访设施维护员)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四有”(有组织、有阵地、有队伍、有制度)标准,最终达到“四无”(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重大矛盾纠纷、无越级上防)目标。

  3、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在农村继续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家庭(农户)创建活动,在单位系统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之星“等系列创建活动,集小平安为大不安,努力实现平安创建人人参与、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效果。

  (六)防范处理邪教问题,营造良好政治环境

  1、坚持宣传为主,强化警示教育。一是强化形势教育。将反邪教宣传教育纳入计划,定期对村单位领导进行形势教育,实现反邪教形势教育常态化,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深化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扩大覆盖面,消除空白点。扎实开展专项教育活动,确保全镇社会政治环境持续稳定和谐。3月份作为“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月”,组织各单位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反邪教知识教育宣传,确保群众知晓率达98%以上。

  2、坚持培训帮教,及时转化解脱。一是2020年,全镇拟举办两期法制教育学习班,积极探索科学、文明、高效的帮教方法,采取家庭帮教、单位帮教和社会帮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对象的教育工作,二是大力开展帮教解困活动。建立帮扶解困工作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开展政策帮扶、技术帮扶、经济帮扶、医疗帮扶、情感帮扶等有效帮扶活动,切实帮助邪教已转化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巩固教育转化成果。三是准确把握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解脱工作。认真抓好落实县委防范办制定的《邪教已转化人员解脱办法》,扎实推动解脱工作深入开展,做到应解尽解。

  3、坚持“打、防”为重,把握主动。一是主动出击,深挖幕后,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继续贯彻“主动出击,露头就打”的指导思想,强化专案侦察,加大破网络、挖团伙、捣窝点力度,提高打击的精准性、及时性、实效性,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邪教组织的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和职业分子,达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二是坚持预防为主、专群结合,加强防控。突出防范重点,落实防范责任,强化防范措施,在“三零”目标的基础上,实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邪教人员自杀、自残、杀人等极端案事件。建立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及时查缴、清除社会面反宣品,净化社会环境。周密部署,做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日期间的防范控制工作,将防控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总体部署,实现群防群控,有效提高社会面的防控能力。

  4、进一步完善强化考核奖惩机制。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通过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查工作形式与查实际效果相结合的方法,一周一汇报、一月一督查、一季一小结、半年一总结、年终考核验收。要查出实情,查出真象,做到重奖严罚,彰先启后,对在检查中连续排名落后、整改措施不力或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等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加强禁毒力度,建设“平安__”

  1、全面开展禁毒工作。宣传按照上级禁毒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和“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坚持“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动员全社会力量,以突出新型毒品危害性宣传为重点,积极开展禁毒预防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禁毒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毒舆论氛围,推动我镇禁毒斗争的深入开展,为建设“平安__”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全力抓好禁毒宣传教育“六进”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把禁毒宣传进村、进场所、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活动作为基本方式,以“不让毒品进校园”、“青少年远离毒品”、“不让毒品进我家”、“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娱乐场所禁毒承诺”等活动为载体,以禁毒宣传小分队为主要形式,针对性、更加贴近地开展禁毒法制教育。

  3、精心组织好“6.26”国际禁毒日期间集中宣传活动。镇禁毒办要在抓好经常性的禁毒宣传的同时,精心组织和策划“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的集中禁毒宣传活动,围绕国家禁毒委确定的禁毒宣传主题,在全镇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

  4、深化禁毒志愿者活动。共青团、派出所和妇联组织,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志愿者行动,通过完善人员招募、管理、培训和激励机制,不断发展和壮大禁毒志愿者队伍。通过更有吸引力的项目、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引导禁毒志愿者自觉投身禁毒人民战争,调动和保护禁毒志愿者参与工作的积极性,积极发挥禁毒志愿者的的作用,推动形成全民禁毒的社会共识和局面。

  5、青少年毒品预防。组织全镇中小学开展“家校共建,拒毒防毒”手牵手活动。各学校将禁毒宣传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内容,通过“校讯通”等系统,以每月不低于1条信息的频率,转发统一版式的毒品预防知识、毒情形势和警示案例等;
各学校依托家委会组织,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禁毒知识竞赛”等活动,形成家校共同学习、共同防范、共同抵制的良好氛围。

  (八)“七五”普法宣传

  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实施“法律七进”,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九)提高乡镇村民的抵制传销意识,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镇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和查处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十)校园安全治理

  1、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制度完善,

  档案建设规范,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普及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及时整改学校安全隐患,要求学年内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1、各村、镇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清当前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密切配合,共同把社会治安工作抓好。

  2、要进一步强化综治办的工作,完善相关制度,促使综治办充分发挥作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各类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各村也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每年不少于四次)进行分析、研究,切实把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四、检查考核

  考核小组对镇综治办、各村、单位执行本实施方案情况半年进行检查和年底进行考核,并作为奖惩的依据,年终考核等次与村干部绩效工作挂钩。各村、单位要对半年和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镇综治办,镇综治办要每季度对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镇政府。

  五、奖惩措施

  1、年终考核等次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对年终考核优秀的村、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2、年终考核排名靠后的村、单位要提出警告,限期整改,并以镇党委、镇政府的名义进行通报批评,纳入重点管理;
对连续两年纳入重点管理的村、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3、对违法违纪、重亲厚友引发社会矛盾或上访的,或因工作不力,责任不明,措施不当,推诿扯皮,致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调处不力,造成矛盾激化,产生严重后果或由于隐瞒情况造成一定后果的,镇党委、政府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4、坚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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