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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3-19 09:35:49 点击: 推荐访问: 县级 县级优秀少先队员事迹材料 县级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性、高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的作用日益彰显。本文结合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的现状,分析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对策
  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是在现有的财政预算执行系统基础上设立的,对财政资金的支付、清算过程进行动态监控,以期达到及时发现、纠正问题,防范资金支付使用风险、规范预算执行的目的。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快建立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库[2009]70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库[2015]73号)文件,要求“县以上(包括县)财政部门和具备条件的乡镇财政部门应于2016年底前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将动态监控范围扩展到所有财政资金和全部预算单位。暂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到2018年,建成预警高效、反馈迅速、纠偏及时、控制有力的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按照上级要求,各地区在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建设方面均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并且成效显著。同时在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县级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的现状和取得的成效
  以栾川县为例,该县于2012年启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改革,并于2014年全面实施。先后制定了《栾川县财政局关于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对动态监控的规则进行设置,对具体的操作和管理进行了规范。改革初期,该县执行系统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均需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到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专柜办理,且预算单位自有资金并未纳入预算执行系统管理,对动态监控规则的设置也仅限于现金支出超限和转账金额超限这两项的动态监控,监控资金范围有限,监控方法单一。
  2016年栾川县全面推行城域网建设,所有预算单位实现网上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不需到财政局支付中心,直接在本单位网上自行办理。财政资金支付方便、快捷、高效的同时,也对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资金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对授权支付业务的动态监控管理。结合业务需要,对监控规则重新进行设置后,重点监控预算单位向监控账户划转资金、现金报销不合规类和授权支付单笔超限额类操作。范围涵盖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财政专户资金、预算单位自有资金等所有财政资金,同时对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的支付行为进行了规范。
  截至目前,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的支付管理模式,栾川县146个预算单位(含15个乡镇)的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全部纳入动态监控管理,实现了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支付清算过程的全方位实时监控。2017年栾川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共办理支付业务98532笔,通过动态监控系统拦截不合理开支6486笔,预警845次。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处理,有效防范了资金支付使用风险,进一步加强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与监督,在强化预算约束、推进政策措施落实、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障了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规范、高效。
  二、县级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配套政策不完备。虽然前期制定有动态监控管理相关的办法、规定。但是与动态监控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与目标配套的会计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对资金监控的范围、内容、程序、纠偏措施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缺少相关法规和上级文件依据。统一规范的动态监控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二是内控机制不完善。目前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主要是针对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督,对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等相关主体的内部控制管理相对薄弱,导致部门财务管理存在漏洞。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三者未建立起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使财政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从而削弱了动态监控的作用。只有各部门都建立了有效的、全面的、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才能真正将动态监控与内部控制的财政监督作用发挥到最大。
  三是监控范围有限。目前动态监控系统的监控规则受软件功能限制,有些监控需求无法实现,造成了监控存在盲区,特别是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不能完全监控到。且动态监控只能对系统数据进行监控,对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无法判断,使得监控的效果与预期目标相差很远。
  四是监控系统信息化程度不高。栾川县动态监控系统以金财系统为依托,需对国库集中支付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数据信息进行动态监控。监控系统信息化程度不高,则无法发挥出数据统计与分析的优势,在灵敏度和精确度上降低了动态监控的功能,监控系统的功能及硬件配置有待提升。现有预警规则设置不够灵活,不够智能、精准,无法满足财政业务需要。财政预算执行系统还存在网络不稳定现象,特别是搭建城域网后,在多个用户同时登录时,网络运行速度较慢,登陆不上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集中支付资金动态监控管理措施和建议
  (一)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动态监控的重要性
  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变了传统预算执行模式中的弊病,实现了国库财政资金的科学有效管理,降低了国库的营运成本,使预算执行变得更加合理、科学、系统,且能在根源上有效地防止贪污、腐败的事件滋生。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率,降低财政支付风险,保证资金的流动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动态监控的重要性,尽快扭转传统思维方式,建立资金动态监控的思想观念,加大人财物的投入。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进一步细化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监控主体、监控内容、工作流程、预警规则、违规处理等内容。为国库动态监控提供制度支持,使动态监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设立动态监控岗,专人负责违规支付信息的筛选、分析、汇报工作。建立分析报告制度,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分类梳理和总结,提出强化管理的对策建议;完善“财政资金动态监控—违规操作财政止付—事后审计监督检查”的多部门联合监控机制,加大懲处力度,建立统一规范的动态监控管理体系。
  (三)加强内控建设,进行部门协作
  财政部门要加强涉及资金支付过程中各环节内部控制建设,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分析风险点、健全管理制度,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开展全面的内控建设。一是对各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强化财政法制观念,严格规范单位的支付行为,确保系统资金支付信息与实际支付的一致性和实时性,使动态监控发挥最好效益。二是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建立工作互动机制,形成信息沟通畅通的监控网络,提高整体动态监控的效率。
  (四)完善动态监控运作机制,强化重点监控
  第一,强化技术支撑,不断升级更新动态监控系统,拓宽监控面,提高智能化水平,通过多种监控手段,建设实时更新、反应迅速、预警高效的动态监控系统。将财政、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整合到同一平台进行信息共享,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快速预警违规或不规范资金支付信息,实时提醒预算单位纠偏。第二,根据预算、国库管理及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与要求,尽快建立分系统、分单位,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精准、细致、有效的预警规则。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资金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监控,按照预警级别与颜色,设置预警规则,对超标准支付操作及时进行拦截提示。第三,及时核实预警疑点,对违规和不规范行为及时核查、纠正、处理。使发现的问题在资金实际支付前及时得以纠正,实现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监控模式。
  (五)提高综合分析能力,加强队伍建设
  财政部门应加强动态监控综合分析能力建设,一方面需要专业人员运用综合分析能力采取多种方式的综合核查,查找问题可疑点及线索。如运用系统中的复合条件查询功能及多种数据分析方式进行筛选,对反映出的问题和疑点,采取电话核查、约谈走访、调阅资料、实地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核实。另一方面还要加强监控工作人员财政法规和系统操作等相关业务培训,使他们具有较高的业务素养和政策水平,以保证动态监控的实际效果。
  参考文献:
  [1]刘颖.关于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体系的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07).
  (作者单位:栾川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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