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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房建施工管理中风险的预防与控制


  摘 要:为有效的提高房建施工的施工质量和经济效益,保证房建施工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强房建施工管理中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文章分析了房建施工中常见的风险因素,并针对房建工程施工风险管理控制的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房建施工管理;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1 房建工程施工的常见风险问题
  1.1 建筑施工安全缺乏相应的应急对策
  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它们不能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加以识别与处理,并且在处理已发生事故之时,不能及时的采取应急对策,致使事故不断恶化,最终导致事故后果愈发严重。现如今,由于绝大部分的建筑施工企业在现场并不具备相应医务室,导致事故发生之后,受伤人士不能得到及时救援,进而使救援时间被耽误,导致本可避免的事故不断产生。
  1.2 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
  地质地基条件、水文气象条件、施工准备工作不足、设计变更或图纸供应不及时、技术不规范、施工技术未及时协调,均会给建筑企业带来风险。
  1.3 合同签订方面的风险
  存在缺陷、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善,文字不细致、不严密,致使合同存在漏洞。如在合同条款上,存在不完善或没有转移风险的担保、索赔、保险等相应条款,缺少因第三方影响造成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的条款,存在单方面的约束性、过于苛刻的权利等不平衡条款。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若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效率不高,不能够及时的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或者错发工程指令将会影响工程进度和整体效益。
  1.4 经济方面
  第一,招标的主要依据是招标文件,因此要求管理层特别是投标者须知设计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等都存在着潜在的经济风险,同时对其进行分析并认真研究、探讨。第二,要素市场价格也对房建施工管理具有一定的影响,要素市场主要包括设备、材料、劳动力市场,上述市场的价格变化,尤其是价格方面的上升,将会直接影响工程的承包价格。第三,房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备、材料和资金的供应方面的短缺或质量问题会影响施工的经济效益。第四,政府对工资、税种和税率等进行宏观调控,都会给建筑企业带来一定風险。
  1.5 监理单位存在问题
  作为监理人员在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设计图之时,对诸如塔吊、脚手架、模板、深基坑等危险性比较大的工程欠缺经验或不懂得它们的安全计算方式;在落实安全措施的监督之时,责任感不强,进而对出现的安全隐患采取视而不见的方式。
  2 房建施工风险防范的措施
  上述按风险因素的主要方面,可将风险分为技术、环境方面的风险与经济方面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行方面的风险等三种。各类风险都是建筑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威胁。因此,必须进行有效的风险防范。
  2.1 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体制
  有效、可行的管理体制是保证房建工程有效进行及企业获取最大利益的有效保证。然而,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的建立需要从管理层着手,不断的提高管理层中领导人员的素质,制定和落实管理责任制,保证企业中每个部门、每一名管理人员都能够承担管理工作的责任。同时,应加强对下属阶层的监督和管理,一旦发现工程中的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应在第一时间中将相应的负责人找出来,以便于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
  2.2 重视合同谈判,减少或避免风险
  通过谈判使合同体现双方责权利的平衡和公平合理是最有效的对策。在谈判中,对合同条文拾遗补缺,使之完整,并尽力将一些风险大的合同责任推给业主,以减少风险。在引进分包商时,必须深入了解相关资质资料内容和市场信息,提高识别能力,对其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引路的办法进行实际考察,防止低劣素质队伍进入在与分包商合同谈判时,尽可能将风险大的分项工程分包出去,以转嫁风险。
  2.3 劳务分包和材料的风险防范
  材料商对承包者进行起诉的案例经常发生,法院对工程项目材料员对工程的欠条、收据等进行确认,最终做出建筑企业承担的判决。但是,其证据的真实性则很难被证实,所以,在合同中做好材料的数量确认以及保证其由项目负责人签名、盖章,否则将不能够作为其有效依据。
  2.4 项目法人的风险防范
  部分业主为规避可能承担的责任或加强对工程的管理设立“发包人”,特征主要表现为由真正业主提供注册资金,资金通常与工程标价的欠款数目相差甚远。而项目法人的人员属于真正业主的工作人员,甚至部分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为真正业主的主要负责人。房建工程的用地多由真正的业主进行办理,其土地的使用权限也大多从属于业主,而其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为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应在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的核实,确定其是否为工程的项目法人,若为项目法人,应尽量避免垫资。在工程进行期间一旦有进度款拖欠的事件发生,应向发包人提出要求真正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要求。若房建工程已经结束应立即起诉。
  2.5 加强违法工程风险的防范
  我国《建筑法》中相关规定允许施工工程项目具备下文中提及的条件:具备建筑工程的用地批准手续;建筑工程属于城市规划之内,并已经获取城市规划的许可;需拆迁的工程应保证拆迁的进度与施工要求相符合。一旦施工工程所具备的条件与其中一项不符即为违法工程。为避免该类事件的发生,应加强对业主的了解,并针对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了解其合法性。若不能够有效的落实工程情况的合法与否,应在合同中约定较高的中间结算和进度款,并切记不作垫资。
  2.6 垫资工程的风险防范
  垫资行为一旦发生,收不回款项的风险则如影相随。为避免上述风险的发生,应主要做到以下两点:第一,要求业主请第三方提供充分、适当的担保(如银行保函、抵押等)。第二,可将工程风险转移至分包商或给材料商。《合同法》中对债务、债权和合同转让做出明确规定,房建企业可在通知业主的情况下将房建企业的工程款项转移给材料商和分包商。
  2.7 用法律武器索取赔偿
  在合同实施的整个工程中,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和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对非自身过错,且属于合同对方承担的责任情况引起的损失提出补偿,是一种有效转移风险的主要措施,它是转移风险的主要途径。施工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对建筑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虽然我国在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中还存在有关法规不够健全、不够严密的问题,但对逐渐推行工程施工索赔工作,客观上还是有一定条件的。《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都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可以作为推行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3 结语
  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对于施工企业来说非常有必要且意义非同小可。这就要求管理者在建筑施工管理中应该对相关建筑规范进行了解并恰当地应用于项目管理中,同时要求项目管理者必须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并且在施工前对所承包的项目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深入的研究。在项目风险管理实施环节,应进行相对应的细化,从而得到一个可实施的项目风险管理计划,并根据计划进行全面管理,以此提高项目风险管理水平,实现对风险管理目标的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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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田宇.论建筑施工中如何实现高效的安全管理[J].科学与财富,2013.(1)2018 年 1 月上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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