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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委老干部局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公文范文 时间:2022-03-13 00:23:08 点击: 推荐访问: 巡察 巡察乡镇党委工作报告 巡察人员培训班开班讲话

关于市委老干部局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扬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9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老干部局进行了全面巡察。2017年10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召开了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在听取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后,局领导班子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学习讨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相关整改要求上来。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巡察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市委对我局的一次政治测评,也是对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关怀与鞭策;
市委巡察组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把脉会诊”精准到位、切中要害,开出的“药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须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坚决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将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考验,作为局领导班子改进作风、推动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

局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徐萌同志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综合处、服务一处、服务二处、活动中心及局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整体筹划、安排部署和责任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梳理巡察反馈意见、方案拟制、调查研究、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坚持每周协调整改工作的开展,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进展情况。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梳理巡察问题,研究整改方案,布置整改任务。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每个环节均亲自把关定向,明确整改要求,推动整改落实;
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整改方案的分工推进落实专项整改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各职能部门对照任务清单逐项落实整改任务,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责任部门根据工作部署,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措施

2017年12月1日上午,利用党总支换届的契机,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会上,将巡察情况向局全体在职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同志进行了通报,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细化。并对做好整改工作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12月1日下午,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指导思想和整改原则、整改步骤、整改措施及整改要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班子意见制定了《中共扬州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以党内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为41条具体整改任务,《方案》以巡察指出的问题为导向,结合本单位整改实际,制定了41条对应的整改方案。和《方案》同时出台的还有《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责任清单》(扬委老干党〔2017〕4号),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在实施整改中,我局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以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为导向,集中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双管齐下,整改工作和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强化过程控制,注重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涉及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持续深入推进;对涉及整改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加强指导,推进落实,确保每一件整改任务高标准完成。

(四)注重建章立制,务求整改实效

市委老干部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制度先行,把推进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贯穿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一方面,按照反馈意见,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梳理、边完善,针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力和局务会议民主决策氛围不浓”等巡察中指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扬州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议事规则》;
针对“中心组学习上级会议精神、领导讲话、文件报告较多,联系实际研讨交流少”的问题,制定出台了《扬州市委老干部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针对“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班子成员很少与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的问题”修订完善了《扬州市委老干部局谈心谈话制度》等。同时,深入查找已有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和完善了《扬州市委老干部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扬州市委老干部局公务接待制度》、《扬州市委老干部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22项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制度执行,努力做到制度出台一个就执行好、落实好一个,通过扎紧制度笼子,切实防控廉政风险,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事、管人、管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封堵工作漏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严字当头,逐条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意识弱化。

(1)在党言党意识不强,有把老干部工作等同于老干部服务工作的倾向。

一是在市委组织部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全力抓好中办发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推动老干部工作在新起点上创新发展。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办、国办《意见》(中办发〔2016〕3号)工作作为开展老干部工作的基本遵循,坚持在加深理解的同时增强践行的自觉性、坚定性,努力在找准贯彻落实的结合点、创新点和突破点上下功夫,切实用文件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依托离退休党工委的成立,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发挥优势作用,坚持不懈开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引导老同志从“先锋表率”、“模范长辈”、“时代老人”、“科技达人”四个方面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2)存在对上级文件精神传达不及时、不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的现象。

牢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各项指示要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上级安排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梳理任务清单,逐项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定目标任务、定工作进度、定质量要求,建立一级一级、一项一项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坚持上下联动,同向发力,整合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力量,组成项目攻关小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3)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力,大额支出未见集体研究记录。局务会议民主决策氛围不浓,班子成员讨论工作发表意见不充分,有附和现象。局务会议记录不规范,有的未详细记载研究事项,甚至随意撕页。

修订并完善了《扬州市委老干部局局务会议事规则》,对议事原则、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决策执行、职责分工、议事纪律等方面从制度上提出了明确要求。每期局务会议召开前,我们都将会议议题抄送纪检组,邀请纪检组派员列席,会后及时将会议纪要报送纪检组,主动接受纪检组对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提高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4)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要点,没有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在将巡察整改方案下发的同时,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将《中共扬州市委老干部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整改工作方案》(扬委老干党〔2017〕5号)一并下发,对意识形态领域查摆出的问题一一提出整改措施。12月1日下午,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时提出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八条意见:一是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拟定工作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
五是加强正面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充分利用“我是党课主讲人”等载体、平台,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坚定理想信念;
六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履行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责任,制定《市委老干部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阵地建设管理全过程。实现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可操作、全覆盖,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目前该方案正在酝酿之中;
七是经常性组织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报送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八是在老年大学成立临时党支部,并在老年大学的授课计划中增加一项公共服务课程,定期邀请专家进行理论宣讲,加强离退休老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

2、统筹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能力不强。

(1)对中办发[2016]3号、苏办发[2016]3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指导协调少,推进力度不大,督促检查不力。对市直机关和县(市、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缺少统筹指导。

全力抓好中办发3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推动老干部工作在新起点上创新发展。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先后召开领导班子学习会、全体人员会议、全市老干部党支部书记暨老干部工作者培训班、驻扬单位老干部工作联席会、全市老干部局长座谈会、全市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建试点工作座谈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原原本本学习中办发〔2016〕3号、苏办发〔2016〕36号文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的调研指导。加强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苏办发〔2016〕36号文件情况的调研,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做法。同时,提请市委组织部共同推进,采取“请上来”的方式,召开各县(市、区)老干部局长座谈交流会,及时发现和解决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两个重要文件提出的各项措施在全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三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推进任务落实。积极争取市委领导支持,调整充实了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梳理贯彻《意见》的任务清单,逐项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对重点工作实施项目化管理,定目标任务、定工作进度、定质量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一级一级、一项一项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齐心协力抓好《意见》落实的工作合力。

(2)对离退休干部组织文体活动多,思想政治关怀少,老干部工作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政策知晓率低。退休处级以上干部的服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对老干部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多、创新意识不强。对老干部工作队伍建设缺乏通盘考虑,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力度不大。

通过网站、《老干部学习资料》等宣传阵地进行集中报道,解读两个《意见》精神,强化舆论引导,形成密集、系统、全面的学习态势,切实用文件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党和国家的惠老政策宣传到位,深入人心。指导县(市、区)和各部门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培训辅导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全面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方面,挂牌成立了扬州市老干部党校。结合扬州市老干部党校的挂牌成立,将定期组织有活动能力的离退休干部和各单位老干部工作者进行学习培训。定期督查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并与各单位加强沟通,着重了解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情况。

积极向市委反映建议,将退休处级以上干部纳入我局管理服务范围,明确服务内容。学习借鉴兄弟市的做法,制定相关规定,将服务与管理有机结合,确保这支队伍在“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中发挥更积极作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注重加强教育培养和选拔使用,通过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岗位练兵、交流轮岗、承担重要任务等多种方式,促进离退休干部工作者拓宽视野,锤炼过硬作风,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3、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虚化。

(1)未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以及党建工作责任制。

积极向市委和市委组织部建议,在部署年度党建工作时,将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安排,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建议各级组织部门把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列入党建工作整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督促各级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把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今年3月,市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将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纳入全市党建总体布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并纳入年度各部门党建工作考核内容。3月23日,市委第21次常委会议听取了全市老干部工作汇报,同意将老干部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我局在《关于落实七届市委第21次常委会议有关决议的请示》(扬委老干〔2017〕21号)中,建议在《年度县(市、区)、功能区党(工)委书记考核办法》考核项目中的党建工作分项和《年度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和综合考评办法》的党建工作部分增加老干部工作的考核内容。目前,市委组织部同意纳入2018年度考核,正按程序报市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2)离退休干部的党组织建设,党员管理工作存在空白点。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的双向共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市及各县(市、区)成立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履行对离退休党建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目前,市和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由兼任组织部副部长的老干部局局长担任党工委书记。二是创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作用、有利于参加活动的原则,灵活设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并接受市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和本单位党组织的双重领导。探索在离退休干部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兴趣爱好团体、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者临时党组织。完善离退休干部党员“一方隶属、多方管理”党建工作机制。依托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场所,建立老干部党校。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身体好、经验丰富、乐于奉献的离退休干部党员任党组织书记,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的培训。三是建立健全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收缴党费的下拨比例,给予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适当工作补贴等。四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为抓手,搭建“老干部教育学习讲坛”平台,通过专题辅导、老干部形势报告会和老干部工作业务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学习教育和培训。五是进一步做好建立流动党员相关数据库工作,掌握流动党员的基础信息,落实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双向共管责任,流出地党组织要主动了解掌握情况,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工作,方便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做到流动不流失。

(3)部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党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缺乏应有的指导、督促和推进。

一是由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履行对离退休党支部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党支部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职能。二是建立基层离退休党支部联系点工作机制,由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书记、委员等组成人员联系部分特别是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指导、督促基层党建工作,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开展创建“示范党支部”活动,把创建工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加以推进。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建工作不力。

(1)班子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局务会很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党内部署的一系列重大专题教育活动联系实际不紧密,特色不明显。

一是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配合、一体创新、共同推进。二是完善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坚持每年年初、年中、年底三次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三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考核评议制度,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处室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fontface="仿宋_gb2312">继续前行”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一是扎实做好规定动作。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抓好局党总支、在职党支部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员干部学党章、讲党课、交党费等规定动作不走样。二是创新选好自选动作。组织党员开展“三学习三提高”、“亮身份、树形象活动”,打造两个品牌,一个是“服务群众,快乐自己”社区行,再一个是“致敬老同志,为党旗增辉”。

(2)局党总支未按时换届。党务干部存在不愿做、不会做现象,个别机关支部委员不清楚自己分工,有的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基本常识知之甚少。

2017年12月1日市委老干部局党总支完成了换届选举。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书记以及组、纪、宣及生活委员,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分工。新一届党总支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将在两个方面作出努力:一是配强党务干部。局总支把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作为重要任务来抓,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等途径,帮助党务干部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主动关心机关党务干部的成长进步,把机关党务工作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岗位,注重从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拔党务工作者,使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活力。二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将选派党务专兼职干部参加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培训班,为党务干部购买党务工作书籍,提高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3)部分党建活动材料缺失。党员没有及时缴纳党费,存在空挂党员,党员年报未如实反映真实情况。

新一届总支对进一步规范党建活动记录、资料收集、归档保管工作提出了要求。指定专人做好支部各类会议记录,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工作,明确将党建活动材料纳入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的检查范围。

在完成2017年党员年报工作时,安排离退休党支部与市级机关党工委联系,说明情况,并按《党章》中“不按时缴纳党费和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为其自行脱党,党组织应对这样的党员除名”的规定,走相关组织程序,将因私出国出境逾期未归且失联的王晓芳的组织关系从离退休支部除名。

2、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不足。

(1)未按照规定程序准备和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不够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缺少“辣味”。“两学一做”活动专题研究少,推进措施不到位,中心组学习上级会议精神、领导讲话、文件报告较多,联系实际研讨交流少。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从严从实落实征求意见、谈心交心、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浓厚原则氛围,明确要求自我批评要直指问题,深挖根源,触及灵魂,把问题讲清楚、讲透彻;
相互批评要开诚布公、较真碰硬。2017年12月1日上午,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继续推进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待整改到位后将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四是严格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加强对党的各项活动参与率的记录和统计,定期公布。

(2)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班子成员很少与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对党员思想了解不多,掌握不够。

修订完善了《扬州市委老干部局谈心谈话制度》,把领导班子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制度作为硬任务,从制度上规定领导干部与党员干部群众谈心谈话内容、原则、频率、方式等,确保领导干部与党员干部群众沟通思想、增进了解、促进团结,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畅通沟通渠道。

(3)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基础工作薄弱。

针对巡察中提出的这一问题,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形成两点共识:一是提高认识,严格执行。从思想上认识到“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党员按照“三会一课”的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郑重行使讨论决定党内事务和监督其他党员的权利。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健全机制,抓好落实。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形成常态化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抓起,建立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体系,确保党组织生活正常化和制度化。

3、选人用人不规范。

(1)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考察等环节不规范,全过程纪实材料不全。

一是进一步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学习宣传。把《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作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学习的重点,使局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干部真正成为组工工作的“政策通”和“活字典”。二是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组织人事干部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对照人事档案的要求,对今后的人事档案材料一张不少,及时归档,做到干部档案完整齐全。

(2)未经市编办同意,局务会自行决定在老干部活动中心设立一室四科、老年大学设一室两处,并聘任有关人员。个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员未经批准兼任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混编混岗,活动中心有3人在局机关借用。

即知即改。老干部活动中心已撤消设立的一室四科。老年大学因教学工作需要,暂未撤消设立的一室两处。活动中心参公管理事业编制人员不再兼任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的徐爱明同志回活动中心工作,冯双艳同志在现金岗位工作,负责活动中心的财务工作,顾金龙同志主要工作重心是为活动中心管辖的社团服务,负责为各社团开展活动起草讲话、总结等文稿和编写活动信息。

(3)个别同志长期沉迷于购买彩票,借贷纠纷不断,在单位和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其处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干部群众反响很大。

一是督促其积极做好还款工作,消除不良影响。拟约谈其父亲,由其家庭作出还款安排,逐笔落实,并向借款人致歉,积极消除不良影响。二是已撤销其处室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三是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其问题的严重性,责令其作出深刻反省和深刻检查。四是将该同志的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处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领导班子“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主体责任不明确。

(1)未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思想上存在老干部局是“清水衙门”的片面认识,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抓得不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虚化。

一是局领导班子切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直面问题、严字当头,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实打实地做、硬碰硬地抓,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局领导班子首先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层层示范,推动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同时,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要求局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当好第一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既挂帅、又出征。其他班子成员都要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在层层落实责任的同时,要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今后在召开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决策、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创新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方式方法等作出部署,将总书记要求的“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落到实处,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主题教育,广泛开展“学讲话、颂党情、跟党走”和“立家规、传家训、正家风”等主题活动,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当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化。二是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老干部工作部门和老干部工作者要认真学习先进典型,用心用情做好工作,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局务会将以此为政治引领,结合贯彻落实中办发〔2016〕3号、苏办发〔2016〕36号文件精神,组织全局上下从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来认识、思考和评判老干部工作,努力克服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和狭隘性,紧紧围绕关于老干部工作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

(2)监督责任不到位,干部队伍重使用、轻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处理不到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老好人”现象突出,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不能动真碰硬问责。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言行有规范、权力有笼子。并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强化制度落实,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效力。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建立层级监督检查制度,完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层级责任体系。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同志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及时提醒,督促有效改进,及时反馈制度执行情况。完善制度执行的通报和考核机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执行制度不到位的,立即督促整改,并将制度执行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三是加强制度的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制度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扩大制度的知晓面,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制度要求,不断增强对制度的认同感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增强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和规则意识,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基础,牢固树立守规有责、违规必究的观念,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习惯。四是平时工作中注意细节,抓细、抓小、常抓不懈。从小事着眼,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

(3)风险点防范不力,对慰问金发放、困难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监管不力。

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对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主要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并汇编成册发给各支部。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督查,不定期检查分析风险点防控情况,加强监管。

2、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个别公务接待存在陪同人数、用餐次数、用餐标准有超标现象,费用报销凭证附件不规范。出差经费管理未严格执行“三直接”环节操作规范。副局长超标准办公用房整改措施不固化。

一是严格落实《扬州市委老干部局公务接待制度》,切实按照接待用餐“一餐一结账”原则,做到人数清、标准清、菜单清、明细账单清,按规定做好接待工作。二是加强组织学习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把关,确保今后公务接待、出差经费报销过程中不发生违反规定的情况。

副局长办公用房超标的情况即知即改,已于10月下旬调整到位。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三公经费”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资产帐实不符。

一是健全财务制度,严把账务核算关。修定完善了《扬州市委老干部局财务管理制度》,按制度要求全面、准确反映“三公”经费科目情况,按照财政部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对“三公经费”支出分科目设置明细分类账进行明细核算,杜绝将“三公经费”支出列入其他科目,做到信息真实准确。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出台了《扬州市委老干部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设置相应的资产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及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完备实物信息资料,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财务部门入账登记的新增资产及时进行核对、确认。对各类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三是健全基础核算,加强单位内部控制。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财务制度,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办理各项业务,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对各部门管理使用的资产由具体保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务部门备查。加强固定资产购置、调拨、领用、处置等流程的管理,并按照国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和账务处理。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人、使用人员调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防止资产流失。四是健全信息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固定资产信息真实、及时,能有效控制固定资产实物,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增减变化情况,固定资产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登记入账,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报废及时履行报废手续,确保账面价值与实有固定资产帐实相符,保障固定资产的真实。五是部门联动,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财务、办公室等部门相互联动定期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摸清资产家底,对于账实不符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厘清责任,解决问题,做好清查工作,集中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实相符,财务数据真实可靠,固定资产管理有序合规。

3、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1)老干部日常慰问无制度安排、大宗慰问品采购缺少监督、资管会专项资金清理不及时、老龄办精神关爱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扬州市温馨旅居养老服务中心经费使用违反相关规定。

一是健全制度。先后出台了《扬州市委老干部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扬州市委老干部局物品采购制度》和《扬州市市直离退休干部走访慰问制度》,从制度层面对大宗慰问品的采购、老干部日常慰问以及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约束和规范操作。二是公开透明。一人为私二人为公,采购慰问等活动均要成立采购小组,进行市场比价询价,并建立台账及时公示,方便接受监督检查。三是开展自查。在局系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着力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资管会专项资金已清理完毕。

扬州市温馨旅居养老服务中心对精神关爱资金列项支出存在有不规范之处,主要体现在服务人员劳务费没有列入活动支出,通过补贴形式发放,以及餐费报销较多,不符合项目资金使用规定,经市巡察组指出后,老干部活动中心立即停止发放相关补贴,并督促扬州市温馨旅居养老服务中心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把关经费开支,确保经费的专款专用。

(2)特殊困难离休干部帮扶资金申报资料不全。

严格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报局务会集体研究后,再进入办理程序,确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3)机关运行纪律约束刚性不足,制度执行不严格,有的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精气神不足。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扬州市委老干部局考勤制度》、《工作管理制度》等机关管理制度并依照严格执行,抓好上述各项制度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二是严格履行手续。如实填写《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审批表》,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书面呈批手续的,也要采取当面或电话方式请假。请假人按期返回后,要及时向批准人及登记备案机关销假,确保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三是经局务会研究,2017年12月16日上午,由章士江副局长牵头的工作小组对长期病假且请假手续不完备的个别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并扣除该同志2017年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应休未休报酬。

三、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巩固提高,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

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梳理出了一些薄弱环节,出台了一些制度,解决了一些问题,也极大推动了干部思想理念和工作作风的转变,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执行纪律的自觉性、工作的规范性明显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处理好集中整改与经常性工作的关系,从增强“四个意识”、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方面着手,以一改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坚定恒心,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深化和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进老干部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进一步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认知,更加鲜明地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旗帜和灵魂,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切实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把中央、市委精神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老干部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题,深入推进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大力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努力为离休干部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不断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全市老干部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严守党纪党规,全面从严治党

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抓正风肃纪,切实履行管党职责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把巩固整改成果与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新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弘扬以事业为先、以责任为重、以奉献为荣的优良作风,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老同志满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坚持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整改

市委老干部局在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过程中,既重视巡察组反馈具体案例的剖析,深挖产生问题的根源,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也注重领导班子在巡察前自查发现问题和三责联审中指出问题的整改,在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的同时,也专门将自查发现问题和三责联审指出问题以同样的要求紧盯不放,脚踏实地持续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老干部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中共扬州市委巡察办;电话:0514-87181821;
邮政信箱: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邮编225002(信封请注明:对市委老干部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电子邮箱:yzswxc@163.com。

中共扬州市委巡察办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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